Ⅰ 房屋出租應交管理費保險費維修費費率多少啊
你是出租房子嗎?
有的城市,物業費,供暖費是由出租方繳納的,比如北京,回其他的費用都答是承租方繳納的,包括你說的出租房屋所應繳納的稅款。
維修費:要看是人為損壞,還是自然損壞。交房時是好的,非自然損壞,應由承租方負責維修。這筆費用反映在押金里了,押金就是一個月的租金。
現在沒有保險費了。
Ⅱ 出租房中的設備壞了,應該由哪方出錢修呀
一般由房東修理,我在上海是這樣的,不知道武漢的情況是怎麼樣的
Ⅲ 租房期間的維修費到底該誰出物品有損壞怎麼辦
在我們日常的租房過程中難免會遇到自己租賃的房子物品有損壞、丟失以及維修的情況,那麼在租賃期間哪些費用需要我們自己承擔,哪些費用需要房主來承擔呢?今天我們大家一起來詳細聊一聊這個問題。
以上就是關於在房屋租賃期間房子租賃物的維修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誰承擔以及房子里的租賃物受到損耗、損失或者滅失的如何處理問題的解答,如果大家還有什麼疑問可以算是進行提問。
Ⅳ 租房期間電器的維修費該由誰來負擔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專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屬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Ⅳ 租賃房屋維修屬於什麼費用
出租人應當履行來租賃物的維自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Ⅵ 租房期間維修費用
對於這個問題合同法在租賃合同一節中有明確規定.如果你們沒有在合同中明確租專期內房屬屋出現問題由你維修,則所需費用均由房東承擔(房客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因此在此種情況下應由房東負責維修,如果由你代為維修,則可以向其主張費用.而對於是否屬於你的原因造成的損壞,則應由房東承擔舉證責任.放心大膽地去維權吧!
此復
Ⅶ 出租房裡面的東西用壞了,維修費應該由房東出錢,還是由房客出錢呢
這個得分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首先看合同中有沒有約定,有約定從約定。
其次,如版果是日常生活用品權(比如燈泡)肯定是租戶自己維修更換。
再次,如果是固定的保障正常生活,租住需要的設施(如馬桶,坐便器,管道)由於老化、年久失修等原因損壞,由房東承擔。
Ⅷ 在租房中 房子的維修費用承擔問題應該如何來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
第九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並確保房屋和室內設施安全。未及時修復損壞的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減少租金。
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
第十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Ⅸ 在房屋租賃期間,房屋的修繕費用應該由誰承擔為什麼在合同法中是怎麼規定的
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應該有出租人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