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出租房在租期間,哪些維修應該由房東承擔,那些應該由
及時檢查、維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義務,除非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來承擔版維修義務,否則權出租人有義務檢查、維修房屋,保證房屋符合合同規定的用途。對於承租人增添的附屬設備,雙方也可以約定由誰來負責維修。如果是因為出租人不及時修復房屋,沒有盡到檢查和維修的義務,從而導致房屋發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壞性事故,並且給承租人的人身財產帶來損失的,出租人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貳』 合同租賃期內,誰負有房屋的維修義務
及時檢查、維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義務,除非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來承擔維修義務,否則出租人有義務檢查、維修房屋,保證房屋符合合同規定的用途。對於承租人增添的附屬設備,雙方也可以約定由誰來負責維修。如果是因為出租人不及時修復房屋,沒有盡到檢查和維修的義務,從而導致房屋發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壞性事故,並且給承租人的人身財產帶來損失的,出租人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叄』 租房期間的維修費到底該誰出物品有損壞怎麼辦
在我們日常的租房過程中難免會遇到自己租賃的房子物品有損壞、丟失以及維修的情況,那麼在租賃期間哪些費用需要我們自己承擔,哪些費用需要房主來承擔呢?今天我們大家一起來詳細聊一聊這個問題。
以上就是關於在房屋租賃期間房子租賃物的維修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誰承擔以及房子里的租賃物受到損耗、損失或者滅失的如何處理問題的解答,如果大家還有什麼疑問可以算是進行提問。
『肆』 房屋租賃合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條款是否有效
維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義務,但如果雙方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下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由承租人(即乙方)來承擔維修費也是有效的。(15081220)
『伍』 租賃合同中,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對房子進行了裝修,後因第三人造成了房子損失,維修費等如何解決
你好,出租人一般作為管理人,有義務為承租人提供一個安全的經營和居住環境,有義務隨時檢查和排除危險,出租人有責任承擔維修費用,出租人承擔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根據你們合同約定,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內容,你可以與出租人協商折算,如果對方不同意的話,你可以拆除並要恢復原狀,費用應該是你自己承擔。
『陸』 日常房屋維修由承租人承擔,屋頂漏水算誰的
首先看你們是否合同中約定,如果約定按照約定,約定不明確的協回商處理。如果沒有約答定《合同法》第221條規定:「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柒』 出租房裡面的東西用壞了,維修費應該由房東出錢,還是由房客出錢呢
這個得分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首先看合同中有沒有約定,有約定從約定。
其次,如版果是日常生活用品權(比如燈泡)肯定是租戶自己維修更換。
再次,如果是固定的保障正常生活,租住需要的設施(如馬桶,坐便器,管道)由於老化、年久失修等原因損壞,由房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