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造價畢業答辯常見問題(含答案)
1、一般來說,定額換算的情形有哪幾種?
答:常見的定額換算的內容有人、材、機市場價格變化換算、工程量換算、系數增減換算、材料品種/規格/數量變化換算、混凝土或砂漿配比換算、機具換算。
4、通常說的清單工程量計算,這里「工程量」是指什麼?
答:清單工程量,是以工程實體安裝就位的凈尺寸來計算的。
5、簡述工程量清單編碼的含義。何謂清單項目特徵?描述項目特徵意義何在?
答:清單項目編碼是五級編碼設置,用12位阿拉伯數字表示。第一級表示工程分類碼(共兩位),如建築工程,第二級表示專業工程順序碼(共兩位),如鋼筋混凝土工程,第三級表示分部工程順序碼(共兩位),如現澆混凝土板,第四級表示分項工程項目名稱順序碼(共三位),如有梁板,第五級表示具體清單項目編碼(共三位),由編制人編寫。
清單項目特徵:指工程所在部位、施工工藝、材料品種、規格型號等特徵。
意義:用來描述項目實體,直接影響實體自身價值。是定額套取及換算的主要依據,是影響造價的因素,也是設置具體清單項目的依據。
6、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內容包括哪些?清單五要素是指什麼?
答:內容: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規費項目清單;稅金項目清單; 清單五要素: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徵;計量單位;工程量。
⑵ 因裝修質量問題尾款未付清,施工方將我告上法庭我應該如何寫答辯狀
這個問題抄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你們事先有約定,
給付工程款時有預留質量保證金的內容,
那麼你留有尾款是合情合理的。
這是一個重要的條款,
如果合同里沒有這個內容,
你們雙方口頭有說過,
並且無異議,
也算有效。
但要根據尾款數額和未付時間,
如果數額很大,
時間又很長,
超出你們當初的約定,
他起訴你是對的。
如果你們合同里沒有,
又事先沒有口頭的約定,
你只能應訴。
應訴前還有調解機會,
這時候處理矛盾要緩和些。
⑶ 關於工程款拖欠的答辯狀應該如何寫
寫答辯狀時,要針對原告訴狀的主要內容進行答辯。以下是份範例,供參考。答辯狀答辯人:xxx答辯人現就18位原告訴答辯人僱傭合同糾紛一案,提出以下三點答辯意見:一、答辯人與原告之間並不存在僱傭關系,原告起訴答辯人償還工資款沒有法律根據和事實依據。答辯人也不應作為本案被告,根據民訴法的規定,被告主體不合格,應直接駁回原告的起訴。作為項目經理,雇傭工人幹活這樣的小事是不會親自參與的,答辯人也不可能親自僱人,親自與民工談價錢,親自支付工資,這樣瑣碎的事,承包給一個包工頭就可以了,由他具體負責僱人,具體負責發放工資,工作效率會更高,而在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大部分也是按此種模式操作的,所以,答辯人與原告之間根本不存在僱傭關系,雙方之間既不存在書面僱傭合同,也不存在關於僱傭的口頭協議,何談僱傭關系?況且答辯人連這些原告都不認識,怎麼能與原告形成僱傭合同關系呢?事實上,真正僱傭原告幹活的是林峰,林峰的法律地位,並不是原告在訴狀中所稱的「鍾慶偉的工作人員」,如果是工作人員的話,那麼答辯人得給林峰開工資,也得與林峰簽訂勞動合同,可事實上,答辯人與林峰之間並沒有勞動合同存在,也沒給林峰開過一分錢工資,而是以每平方米100元的價格支付其施工承包費,也就是說,林峰的法律地位與答辯人是平等的合同主體關系,而不是員工與老闆的關系,因此,原告在訴狀中稱是經答辯人的工作人員林峰介紹到工地幹活,既混淆了法律關系,也與事實嚴重不符。答辯人之所以這么說,是有證據支持的,在答辯人與林峰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對於乙方,也就是林峰的責任,明確規定:乙方負責組織各工種作業人員,如因人員不足而影響工期質量由乙方負責。可見,具體負責招工的,不是答辯人鍾慶偉,而是林峰,答辯人非但不負責招工,相反,林峰如果招工不足,影響工期,還應向答辯人鍾慶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真像原告在訴狀中所說的那樣,林峰只是介紹人,答辯人是真正的僱主的話,那麼人員不足影響工期的違約責任就應該由答辯人鍾慶偉自己承擔了,林峰還談什麼違約責任呢?因此,真正僱傭原告的是施工承包人林峰,而不是答辯人鍾慶偉,答辯人與各位原告並不存在僱傭合同關系。本案被告訴的主體錯誤,張三違約了,原告卻告李四,如果不是法律知識欠缺,那麼就是原告在濫用自己的訴訟權利。因此,法院應直接駁回原告起訴。二、答辯人已經將全部人工費支付給了施工承包人林峰,不但一分錢不欠,相反還多支付了2萬多元。作為項目經理,答辯人很同情各位原告,但是林峰是否足額將工資發放給原告,答辯人是不得而知的,也無權過問,人是林峰找的,工資的支付辦法和結算也是林峰一個人掌握,林峰是否存在私吞人工費的情況,只能由原告自己去找林峰解決,而不應該隔著林峰起訴答辯人,答辯人也是受害方,將在庭後另案起訴林峰返還2萬元多支付的人工費。政府和法院對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一直比較重視,但同情歸同情,落實到僱傭合同關繫上來,還是應該嚴格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來辦事。三、即便答辯人真的是僱傭合同的主體,真的拖欠了原告的工資,根據法律規定原告也不能通過訴訟方式解決,而應該走勞動爭議仲裁。 在2005年5月25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第四條明確規定:「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具體到本案中,答辯人與原告之間既不存在僱傭關系,也不具備用工的主體資格。真正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是恆基建築公司,如果原告主張工資權利,也可以找真正的用人單位恆基公司解決,協商不成,就走勞動爭議仲裁,而無論如何,都不應該將答辯人鍾慶偉列為被告,一塊夾心餅干,你最先吃到的永遠不應該是中間的奶油部分。綜上所述,希望法院公正審理,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答辯人:xxxxxxx年x月xx日
⑷ 工程造價的畢業答辯一般問些什麼
http://wenku..com/view/c592c65077232f60ddcca1f8.html
這是網址,希望能夠幫回到你答
⑸ 維修工程建設單位審核意見怎麼寫
簡單的是同意、不同意。具體的意見要根據工程性質、施工階段來據實審核。
⑹ 工程造價答辯,求解答!急
准備答辯了啊。恭喜你哦。也就是說課程結束了。專業休完了。准備畢業了,文憑快到手了。
這些課,查一下課本,一一找出來,背記一下,不難的。祝答辯取得優異成績。
⑺ 請問已經畢業的學工程造價的前輩們,你們答辯的時候,一般都被問什麼樣的問題了
一般屋面防水 暫估價 暫列金 措施費 總承包服務費等概念
鋼筋問題 防雷 給排水管道 電氣電纜清單定額區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