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稅法題目,急急急
(1)
(2)
(3)
(4) 內銷環節中
『貳』 一道稅法的題目求解,求詳細解答
1、進:8.9*7%=0.623
2、銷:218*17%=37.06
11.7/(1+17%)*17%=1.7
3、銷:58*17%=9.86
28*17%=4.76
4、進:14*17%=2.38
5、進:28*17%=4.76
1*7%=0.07
合計:
進:7.833
銷:53.38
應納:45.547
小汽車在2013年8月專1日之後,進項稅可以抵扣屬
『叄』 一道稅法題目! 某市一家電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2月份將自產家電一批贈送兒童福利院,成本價
這是一道201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題目,按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作視同銷售處理,應計算銷項稅額:23×17%=3.91萬元。
『肆』 關於稅法的一道題急求答案
解題要點:汽車輪胎的消費稅不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要轉出,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增值稅仍然按17計算。小轎車提供給本廠使用要交消費稅和增值稅。
題目是舊題了,輪胎已經不需要再交消費稅。
『伍』 稅法問題
在方案二里,贈送抄的200元是要納17%的增值稅,且這稅費是商家承擔的,是銷售促銷成本,所以計算毛利時從銷售減去。
你提的(200-150)/1.17*17% 是把200元當作銷售扣除成本再乘17%稅率是不對的。
在稅務籌劃里,這200元的商品不要送,反而是滿1000元,以1元錢就購得的方式,就可節省這筆稅費。
『陸』 求解一道稅法題目
(1)銷項稅額=[3×30000+3 510÷(1+17%)]×17%=15810(元)回
(2)銷項稅額=81900÷(1+17%)×答17%=11900(元)
(3)銷項稅額=25000÷(1+17%)×17%×10=36324.79(元)
(4)銷項稅額=35000×(1+10%)×17%=6545(元)
(5)企業購進貨物必須經認證後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6800元未經認證,不得抵扣。
(6)進口原材料繳納的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120000+(120000×50%)]×17%=30600(元)
運費進項稅額=(5 000+100)×7%=357(元)
進項稅額合計=30 600+357=30957(元)
本月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15 810+11 900+36 324.79+6 545-30957=39 622.79(元)
『柒』 求這道稅法題目的答案
按目前消費稅稅率
1、白酒:白酒的消費稅屬於復合計稅方法:除了定率20%以外,還回需要繳納從量,每斤0.5元包裝答物押金扣除增值稅部分後也應交消費稅,運費和裝卸費只需交增值稅,不需交消費稅
2、葡萄酒:消費稅率10%,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也應交消費稅
3、啤酒:噸酒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上的每噸消費稅250元,3000元以下的每噸消費稅200元
(1)根據規定酒類生產企業銷售酒產品(啤酒、黃酒除外)收取的包裝物押金一律並入銷售額計算消費稅。
銷售白酒應納消費稅=30*4000*20%+【1000/(1+17)】*20%+30*2000*0.5=24000+170.94+30000=54170.94元
(2)分發葡萄酒應納消費稅 葡萄酒的組成計稅價格=〔40000*(1+5%)〕/(1-10%)=46666.67(元)
應納稅消費稅額=46666.67*10%=4666.67(元)
(3)銷售啤酒應納消費稅=100×250=25000(元)
(4)該酒廠當月應納的消費稅額=54170.94+4666.67+25000 =83837.61(元)
『捌』 關於稅法的題目
可抵扣進項稅額
=800*50*0.17+100*600*0.17+1190+6000
=18890元
3月份專銷項屬稅額
=(160000+20000)/1.17*0.17+80*2400/1.17*0.17
+15000/5%/1.17*0.17+175500/1.17*0.17
=123141.03元
3月份應納增值稅
=123141.03-18890
=104251.03元
『玖』 稅法的題目,一點都看不懂,求詳細解釋
當月不可來抵扣的進項源稅額=3400×70000÷(50000+70000)=1983.33(元)。
另外,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拾』 稅法題求解
這個問題可以這么理解:問題(2)中的銷售行為只是銷售了以前月份庫存的內電視機,其進項稅額在前期已容經抵扣了,所以其返利的稅金也必須做進項稅轉出。問題(3)也是同樣的道理,只是收取的手續費15000元是要交營業稅的。根據現行增值稅法法規,受託方(代銷方)為委託方代銷貨物,其行為視同銷售貨物,對其從購貨方取得的全部價款,均應當徵收增值稅,不得抵減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代銷手續費;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法規,受託方從銷貨款中提取的代銷手續費,是其從事「服務業—代理」業務而向委託方收取的價款,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應當按法規徵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