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事訴訟中的車輛損失費用有維修費用、停運損失費用等,包含車輛貶損費用嗎法院支持車輛貶損費的主張嗎
現在沒有交通事故車輛的貶值費用;
在事故賠償的民事訴訟中,一方要求對方賠償車輛的貶值費用的,法院不會支持的。
② 關於交通事故《車輛停運損失費》賠償問題
這不叫車輛停運損失,叫誤工費。車輛沒有損壞不存在停運損失,對方的損失是因為人員受傷,所以應當是誤工費。誤工費保險公司是必須賠償的。
③ 車輛停運損失費與交通事故營運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賠償有什麼區別
一、營運車輛停運損失的概念
車輛停運損失費,是指營運車輛在道路版交通事故中發生車權輛的損害,被損車輛在修復期間,受害人因無法進行正常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而造成經濟收人的減少,或日停運損失,由相關事故責任人對該損失進行的賠償。
二、有關停運損失法規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營運車輛停運損失價格鑒定初探在近幾年的價格鑒證工作中,經常受理營運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停運損失價格鑒定。在操作中,我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委託方提供的有關材料及市場調查情況進行停運損失的核算。
參考資料:搜索「眾智評估」可以有大量相關信息
④ 事故對方全責.我營運貨車在修理期間怎樣索賠停運費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釋的規定,營運車輛處理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門扣押和修理期間的停運損失,肇事一方必須賠償。
先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
⑤ 停運損失費賠償標准
(一)車輛停運損失費的概念 車輛停運損失費,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車輛的損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損車輛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則在被損車輛修復期間,受害人因無法進行正常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而造成經濟收人的減少,或日停運損失,由相關事故責任人對該損失進行的賠償。 (二)車輛停運損失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根據上述規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間接損失,即車輛停運損失,也有權利要求事故責任人予以賠償。根據直接財產損失賠償的規定,這一賠償也應當以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其計算方法與直接財產損失的計算方法相同。 例如:周某是一輛面的車主,平時以面的拉乘客為業,收人比較穩定,平均每天收人200元。某日,周某的面的被一輛從後面跟來的剎車失靈的卡車撞到,由於慣性較大,周某的車又撞到水泥柱上,一個輪胎被撞爆,發動機也有一定程度的損壞。周某的面的修好共用了3天,這三天中,周某無法繼續運送客人,損失600元,這樣,周某可就該項停運損失費用求事故責任人予以賠償。 (三)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關於車輛停運損失費的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2.《民法通則》 第117條第3款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⑥ 國家對交通事故中有賠償對方車輛停運費嗎
交通事故案件中,應當賠償受害一方營運車輛的停運損失。
《最高人版民法院關於審權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⑦ 交通事故受損車輛修好後不開走索要停運費怎麼辦
這是對方自己導致的增加的停車費非你的責任,無需賠償。但是車修好的停車費你還是的按照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認定的責任賠償,只是需要對方提供正式的停車發票。
⑧ 交通事故中受害方負全責需要賠償對方停運費嗎
如果是運營車輛就需要賠償。
財產損失賠償版標准
財產損失賠償標准,權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准: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⑨ 交通事故直接損失的賠償標准以及停運損失的賠償標准
1、以物價局鑒定修理費為2300元為准,超出部份無需承擔。評估需交納評估費版用。
2、停運損失協商賠償(每天權的營運損失*實際修理所需的天數),協商不成,上法院讓法院裁定。
3、修理廠報價肯定不合理,不砍你砍誰,一年難得遇上這樣的好事,還不往死里砍呀。以物價局鑒定修理費為2300元為准
總的來說,錢在你的你怕什麼,不行就上法院。平安公司怎麼能拒絕與你們接觸呢?要填寫出險通知書,查勘報告,定損報告,賠款通知書,委託書都需要你們簽字的。不給你簽你就投訴,查勘員吃不了兜著走,平安的投訴系統很先進的,一但受理自動流轉。
⑩ 交通事故車輛停運損失費如何賠償
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除交通事故導致的實際財產損失可要求責任人賠償之外,因車輛停運而導致的營運損失還可以要求事故責任人賠償。
法律依據:
關於車輛停運損失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中指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後最高人民法院於2012年公布了《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第十五條也明確了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交通事故保護現場注意事項: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後,當事人應當立即停車搶救傷者,並採取措施,對現場的范圍,車輛行駛軌跡、制動痕跡、其他物品形成的痕跡、散落物等進行保護。當事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保護交通事故現場。
1、不準移動現場上的任何車輛、物品,並要勸阻圍觀群眾進入現場。對於易消失的路面痕跡、散落物,應該用塑料布、苫布、葦席等可能得到的東西加以遮蓋。
2、搶救傷者移動車輛時,應做好標記。
3、將傷者送到醫院後,應告知醫務人員對傷者衣物上的各種痕跡,如輪胎花紋印痕、撕脫口,要進行保護。
4、嚴防再次事故的發生。發生事故後,要持續開戶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標志,以免其他車輛再次碰撞。對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現場,要嚴禁煙火,以免造成火災,擴大事故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