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承包商還是外包商啊,不論哪種的話應該廠家都有一個現成的合同,你只需要對應的詳細看裡面的細節就可以了。
會不會存在其它人抄乘虛而入的可能性,因為一般企業員工絕不會冒著丟掉工作的危險去明目張膽地偷東西!當然,如果創維一線員工流動過於頻繁的話不排除這種可能性,建議通過向法院訴訟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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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teurhoom30088550362011-10-8 17:14:42
3. 家用電器三包規定
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電視機主機的「三包」期為1年,主要部件分別為1-3年。三包內容是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
而電視機主要部件的含義是,電視機上的顯像管、行輸出變壓器、高頻頭和集成電路。
「三包」有7天、15天、30天、90天幾個時效規定,消費者應當熟記。
1、商品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照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2、商品自銷售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注意:退貨時機已過。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
3、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由於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過了30日的,由修理者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修理者修理的產品要保證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4、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因生產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行動電話超過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
(3)家用電器維護合同擴展閱讀
三包責任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參考資料網路-三包政策
4.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家用電器三包問題
1、三包有效期指的是保修的有效期,家用電器一般是自購貨之日起一年時間時間內。企業承諾高於一年的按照企業承諾的期限計算。
2、根據《家用電器國家三包規定》 第十一條規定「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維修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如果商家不予以退貨,只肯維修,但是卻又修不好,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向工商局12315提起申訴。工商局12315可以幫助你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商家只肯維修,但是卻又修不好又不予以退貨的行為屬於「對消費者的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行為。工商局還可以依據《消法》對該行為予以處罰。
3、如果商家肯退貨,還分兩種情形:(1)、消費者願意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但商家沒有該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消費者又不願退還其他產品,只能退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不承擔因退貨涉及到一個折舊費。(2)商家有該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消費者只要求退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需要承擔因退貨涉及到一個折舊費。折舊費按天計算,即:折舊費=折舊率**產品價格。(產品使用天數=自購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維修時間)
5. 家電三包法怎樣規定的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二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家用電器維護合同擴展閱讀:
我國「三包」的發展
1986年4月,國務院發布了《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在《條例》中明確: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質量標准以及合同規定的對產品適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1995年2月,在全國人大七屆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產品質量法》中,進一步明確了產品的生產者、經銷者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售出的產品不符合規定要求時,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即所謂「三包」。以後,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據之一。
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售出的產品承擔「三包」責任,在我國還是第一次,應當說是具有歷史意義的進步。從此,我國的消費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了法律武器。
為了進一步落實和規范「三包」責任,在《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布後,有些部門還陸續發布了一些關於「三包」的管理辦法,明確了「三包」產品的目錄、「三包」 的范圍和期限等要求,可操作性更強了,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但也必須承認:有些補充辦法確實帶有先天性的缺陷,因而導致消費者權益繼續受到損害的後果。如:1995年發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 等條款,即屬此列。
6. 家用電器維修公司與物業合作協議如何寫
家用電器物業來管不了吧,物業只是負自責公共部位或是公用設施的維修保養,水、電、管道之類的維修。至於你說的家電維修,一是一般家電都有保修廠家或是指定維修廠家,找維修的話他不會找物業,家用電器是屬私人的而不是歸物業管理的,所以這份合同的主體應該是業主和維修公司,而物業並不能代表業主。
7. 家用電器維修公司與員工的合同如何寫
會不會存在其它人乘虛而入的可能性,因為一般企業員工絕不會冒著丟掉工作的危險去明目張膽地偷東西!當然,如果創維一線員工流動過於頻繁的話不排除這種可能性,建議通過向法院訴訟解決問題。
8. 家用電器三包主要是什麼內容
家用電器三包主要包括:
1、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2、三包政策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8)家用電器維護合同擴展閱讀:
一、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二、三包的相關時間要求: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等離子電視機、液晶電視機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一年,主要部件為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三、三包服務相關義務:
1、修理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承擔修理服務業務;
(二)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不得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認真記錄故障及修理後產品質量狀況,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於修理。接受銷售者、生產者的監督和檢查;
(四)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五)接受消費者有關產品修理質量的查詢。
2、生產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明確三包方式。生產者自行設置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 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等;
(二)向負責修理的銷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術資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負責培訓,提供修理費用。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處理消費者直接或者間接的查詢,並提供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三包政策
9. 求一裝修後保養或維修協議範本
直接上網搜一份出來,然後看看有沒有什麼地方不對的,再自己動手改改,列印出來就行了
10. 急求家用電器銷售、售後服務的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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