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租房設備自然損壞 維修費用怎麼算
推薦你去丁丁租房,它是比較專業的,房源都是真實有效的以外,更是從看房到簽約,全程跟蹤。現在還可以按月付房租,這是丁丁白條業務,減少租客經濟壓力。
2. 租房水電維修費怎麼算
臨時房。只要不是你人為弄壞的,一般都是房東出,我們自己的房租金里已經給了水電費,
3. 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稅可以扣除修繕費用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專〔1994〕89號)屬第六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出租財產取得財產租賃收入,在計算征稅時,除可依法減除規定費用和有關稅、費外,還准予扣除能夠提供有效、准確憑證,證明由納稅義務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
4. 公司房屋出租後產生的維修費怎樣會計處理
如果是
經營租賃
發生的
維修費
計入
管理費用
,如果是
融資租賃
發生的維修費用有租賃者承擔。
5. 租賃房屋維修屬於什麼費用
出租人應當履行來租賃物的維自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6. 租房期間維修費用
對於這個問題合同法在租賃合同一節中有明確規定.如果你們沒有在合同中明確租專期內房屬屋出現問題由你維修,則所需費用均由房東承擔(房客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因此在此種情況下應由房東負責維修,如果由你代為維修,則可以向其主張費用.而對於是否屬於你的原因造成的損壞,則應由房東承擔舉證責任.放心大膽地去維權吧!
此復
7. 租房期間的維修費到底該誰出物品有損壞怎麼辦
在我們日常的租房過程中難免會遇到自己租賃的房子物品有損壞、丟失以及維修的情況,那麼在租賃期間哪些費用需要我們自己承擔,哪些費用需要房主來承擔呢?今天我們大家一起來詳細聊一聊這個問題。
以上就是關於在房屋租賃期間房子租賃物的維修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誰承擔以及房子里的租賃物受到損耗、損失或者滅失的如何處理問題的解答,如果大家還有什麼疑問可以算是進行提問。
8. 出租房裡面的東西用壞了,維修費應該由房東出錢,還是由房客出錢呢
這個得分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首先看合同中有沒有約定,有約定從約定。
其次,如版果是日常生活用品權(比如燈泡)肯定是租戶自己維修更換。
再次,如果是固定的保障正常生活,租住需要的設施(如馬桶,坐便器,管道)由於老化、年久失修等原因損壞,由房東承擔。
9. 修繕出租房屋的費用應該由誰承擔
現實困惑
2007年8月,甲與乙簽訂了一份租期為3年的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乙將自己的三間平房出租給甲一家居住,甲按年支付租金。合同簽訂後,甲先支付乙1年的租金。2008年7月,因當地雨水比較頻繁,導致甲租住的三間房中的一間漏雨。甲要求乙修理遭到拒絕,後甲只好自己請人維修。甲為此支付修理費1000元。那麼,甲為修理房屋支付的1000元應由誰承擔呢?
律師答疑
該筆維修費應由乙承擔。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因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但維修費用應該由出租人承擔。本案中甲與乙既然簽訂了合法的租賃合同,雙方都應依法履行自己的義務。而房屋在遭雨水導致漏雨後,乙作為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乙卻未履行自己的義務,後甲在要求乙對房屋進行維修時遭拒,才自行請人修理。因此,甲為維修房屋支付的費用應當由乙負擔。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法理薈萃
出租人不履行修繕義務構成債務的不履行,為避免承租人損失繼續擴大,法律賦予承租人自行修復及追索損害賠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