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問題
本題考的是來福利費的扣自除限額。
工資總額219萬,其中有食堂人員工資19萬,食堂人員工資應該計入職工福利,所以計提福利費的工資基數是219-19=200萬
因此,允許稅前扣除的職工福利費限額為200*14%=28萬元
給出的數字中,食堂 人員的工資計為職工福利費,為員工統一定製的工作服計入職工福利費。而食堂折舊因屬於固定資產折舊,可直接稅前列支,不需要計入福利費
所以當期計入職工福利費總額=19萬+20萬=39萬
允許扣除28萬,已經列支39萬,所以需要調增39-28=11萬元,選D
㈡ 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及技術維護費怎麼填寫申報表
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及技術維護費,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內料四中的增容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及技術維護費本期發生額中。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於或等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
當本期減征額大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2)為了解納稅前的收入和設備維修費擴展閱讀:
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50%為中央財政收入,50%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增值稅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佔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
㈢ 1,設備維修改造費用是否可以在應納所得稅前一次性進行扣減
1.直接進製造費用
2.做固定資產清理
按收入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你們的設備內如果沒有抵扣過,你們是一般容納稅人的話,就是(收入/1+4%)*2%,是小規模納稅人,就是(收入/1+3%)*2%;如果抵扣過,(收入/1+17%)*17%
㈣ 稅法達人請進!幫忙解答一道考題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題中:
納稅調整前所得 = 利潤總額 = 800 + 40 + 5 + 2 - 430 - 80 - 20 - 10 - 3 - 4.5 - 2.7 = 296.80萬元
(增值稅為價外稅,不計入企業當期損益)
工資費用納稅調整
納稅調增額 = 130 - 110 = 20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納稅調整
准予扣除標准 = 110 * (1.5% + 2% + 14%) = 19.25萬元
納稅調增額 = 22.75 - 19.25 = 3.50萬元
國債利息調整(國債利息免稅)
納稅調減額 = 2萬元
稅收滯納金調整(稅收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納稅調增額 = 1萬元
納稅調整後應納稅所得額 = 296.8 + 20 + 3.5 - 2 + 1 = 319.30萬元
應交所得稅 = 319.3 * 33% = 105.37萬元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題中「其他准予扣除項目23萬元」的說法,不是十分明確。如果該扣除項目已經包含在銷售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等項目中的,則無需考慮該因素,正如上述計算過程及其結果。
如果該扣除項目為依照稅法的有關規定而附加扣除的項目(如:三新開發費附加扣除50%),則,上述計算需要考慮該因素的影響:
納稅調整後應納稅所得額 = 296.8 + 20 + 3.5 - 2 + 1 - 23 = 296.30萬元
應交所得稅 = 296.3 * 33% = 97.78萬元
㈤ 有關應納稅所得額的公式的問題求詳細解釋!!
不重復的。如罰款支出,屬於按照會計准則規定計入利潤表但計稅時不允許稅前版扣除的費用,再如廣權告費,稅法規定可以按照營業收入的15%范圍內扣除,超過部分屬於計入利潤表的費用與按照稅法規定可予稅前扣除的費用金額之間的差額
㈥ 營改增後,維護費如何納稅稅率是多少
如果你是設備維護方,需要繳納增值稅。因為設備維護屬於生產性勞務(修理修配),本身就屬於繳納增值稅的范圍(非營改增項目)。
小規模納稅人為3%,一般納稅人為17%(進項可以抵扣)。技術維護費才是營改增項目,稅率為6%。營改增的最大特點是減少重復征稅,可以促使社會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環,有利於企業降低稅負。
營改增在全國的推開,大致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2011年,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
(6)為了解納稅前的收入和設備維修費擴展閱讀:
「營改增」范圍已推廣到全國試行,將廣播影視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
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
至此,營業稅退出歷史舞台,增值稅制度將更加規范。這是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財稅體制的又一次深刻變革。
㈦ 生產設備修理配件費明確規定可以抵扣項稅額,看了以下問題不理解,希望有人幫助解釋
問題補充部分不知出自哪裡,請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釋義》:
第二十一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徵增值稅項目)也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
前款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
本條釋義
本條明確指出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的有關事項。
1.通常我們對於用途難以劃分的貨物採用應稅產品銷售額的方式來劃分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以後,和貨物的抵扣范圍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是由於固定資產使用用途是可變的,比如:一台車床,既可以用來生產免稅軍品,也可以用來生產應稅的民用物品,但是二者沒有絕對的界限,因此,有必要對固定資產的抵扣作出專門的解釋。按照細則的規定,只有那些專門用於不徵收增值稅項目或者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項目,包括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其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才是不能抵扣的。只要該項固定資產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徵增值稅項目),那麼即便它同時又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上述項目進項稅額本來是不得抵扣的,但是該項固定資產的全部進項稅額都是可以抵扣的。
2.固定資產是從會計核算角度對某一類貨物的概括性稱呼,其本質仍然是貨物,但在具體的判斷上,對固定資產的分類容易產生爭議。為此,新細則對固定資產規定為,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此項規定主要是為了解決固定資產范圍的爭議問題。
第二十三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本條釋義
本條規定了增值稅非應稅項目的范圍,配合增值稅轉型改革,將原「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改為「不動產在建工程」,並解釋了不動產的含義。
不動產的定義主要是借鑒營業稅對不動產轉讓稅目的注釋,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明確了凡是對於不動產的新建、改建、擴建、修繕和裝飾都屬於不動產的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和應稅勞務,都是不能抵扣的。
㈧ 維修費和維護費的區別,稅率一樣嗎
維修費和維護費來的稅率不一樣。自
維修費和維護費的區別:
1、包括范圍不同
維修費包括20款,即電力建設基金收入、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收入、養路費收入、車輛購置附加費收入、鐵路建設基金收入、公路建設基金收入、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收入、郵電附加費基金收入、港口建設費收入。
而維護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
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2、計算方法不同
維修費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而維護費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3、性質不同
維修費是社會性的內涵因素決定,維護費是價值的體現,維護費往往不等於價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維修費
網路-維護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