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漏水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法律分析:房屋漏水找建设局下的质监站。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❷ 房屋漏水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法律分析:房屋漏水找建设局下的质监站。此外,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首先考虑找物业管理协调开发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可以到建设局属下的质监站投诉。质监站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和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派人分析漏水原因以及做出整改方案。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❸ 房屋漏水投诉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1、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
2、如房屋已交存维修资金的,属已购市直管公房的,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提出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房屋维修费用超出交存维修基金部分,由相关业主按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积比例分担。
3、属已购单位自管公房的: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经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征询业主意见并填写申请表,送交原售房单位;原售房单位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对账并填写相关表格后,持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审核手续;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到银行办理转账,转入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指定账户,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4、商品房:如果业主的房屋在保修期内,应该找开发商负责保修。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❹ 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
房屋漏水一般可以找物业管理部门,这样能够更好的达到科学理想的处理效果。
❺ 楼上漏水下来应该找谁处理
法律分析:可以找物业来协调,或者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然后可以根据报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楼上邻居漏水原因找楼上邻居协助处理
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2、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过长导致自然老化,超过质量保质期,在正常情况下的用水造成的房屋漏水。
(二)开发商漏水原因保质期内要求开发商尽快修复
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
(三)物业公司漏水原因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
1.因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漏水需要大中修及公共改造工程才能修复的,可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
2.因《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有约定物业公司对房屋有某些修缮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❻ 房子漏水应该找谁解决问题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❼ 房子漏水应该打什么电话举报
房屋漏水可以打12319进行电话举报。因为12319是城建服务热线电话,负责处理交通、房地产方面、建筑建材、市政等方面的投诉、报修等方面的情况。房子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大家可以拨打这个号码进行投诉。家中房子漏水,如果还在保修期内,大家可以通过物业联系开发商进行维修处理。如果开发商拖延推诿,大家可向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市民买的是刚建成的新房子,那么房子在保修期之内出现问题,开发商和施工方是要全权负责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如果房子是新买的,发生了漏水的情况,所以可以找物业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如果房子是新买的,发生了漏水的情况,所以可以找物业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