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一般来说,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受到业务的委托以及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房屋维修基金的本金是由房产商和购房人共同筹集的,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且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维护,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房前,业主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你,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B. 维修基金交房后交还是买房前交
法律分析:通常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都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的,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C. 公共维修基金应该什么时候交
公共维修基金应当在交付房屋后、办理房权证之前缴纳;此时缴纳有点过早!
D. 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费
住房维修基金应当在房屋交付前缴纳。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来计算,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E. 维修资金什么时候开始交的
法律分析: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房屋交换等,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 一般为过户后30日内交契税和其它房屋交易税,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赠与和交换。应缴税范围包括。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赠与和交换:土地使用权出售、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不得挪作他用、尚未完成建设的,用于物业共用部位。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买卖,交纳房屋维修基金,不得挪作他用,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购新房是以购房合同备案的时间为节点。房屋转让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屋交换等,房屋赠与,房屋买卖、购二手房是以二手房过户时间为节点,房屋转让时,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房屋赠与,一般为备案后30日内交契税、改造等项目、改造等项目:土地使用权出售。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F. 大修基金谁来交,交给谁什么时候交
大修基金由购房者来交,交给售房单位,交的时间通常在交房前,业主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
公共维修基金指的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时间一长,开发商不可能再负责维修,也不能由哪户业主单独维修,因此必须建立维修基金来加以保障,以保证物业的后续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
维修基金应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可见,这笔资金应该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其性质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房屋维修基金的本金是由房产商和购房人共同筹集的,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且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维护,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房前,业主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G. 维修基金和契税什么时候交
法律分析:契税和维修基金都需要在交房前缴纳。业主应当在房子交房前,交纳房子修理基金。首期房子专项修理资金,业主能够直接存入房子专项修理资金专户,也能够托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交。托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交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自收到房子修理基金之日起30日内。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