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品房的楼顶漏水,楼顶维修费用如何分摊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需要提取维修基金维修的是住宅共回用部位,根答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二十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共同使用楼顶的业主按照比例分摊费用。
② 楼顶屋面漏雨,维修费用顶楼与楼下各层住户如何分摊
不用分摊吧,这么容易解决的事为什么要楼下的邻居来承担责任呢
在楼面做防水,谁用谁知道,比如你要其他分担,估计就是这样的补漏办法
③ 楼顶漏雨维修,需毎层均摊费用,怎么写通知
通知
某某楼各位业主:
因楼顶漏水,需要修缮,按房产管理和维修相关政版策,这是公共部位,需按层分权摊支付维修费用,请各位业主于 月 日召开会议,商定维修事项和款项交付事宜。
特此通知
某某楼业主委员会
年 月 日
④ 房屋楼顶漏水维修,费用怎么分配
对于商品来房,楼顶防水层的质源保期是5年,因此,购买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了,开发商有义务免费维修,一定要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他们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⑤ 楼顶维修费用该怎样分摊有法律依据吗
关于整栋来楼顶维修问题自首先看自己房合同其中怎么样写的依家,只能参照整栋住户购房合同其中包含是否屋顶维修期限在内,调出各个房主资料查询。这整栋楼下顶维修是否符合你们住房主人出钱,或者由物业公司出钱,或者由承建施工负责,在没确认资料前,谁也不好下结论
⑥ 楼房屋顶漏水维修费用可让楼下住户分摊吗
应该不可自吧,因为楼房顶楼价格相对便宜,就包含了维修楼顶的费用了,再就是你买楼顶的时候有没有和售楼物业定好协议,包含以后维修费用得事
⑦ 顶楼漏水维修费用谁承担
顶楼漏水在保质期内的,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费用;超过保质期的,因楼顶属于公共区域,由住宅维修基金承担。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7)房屋楼顶维修费用怎么摊扩展阅读: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⑧ 买的私人铺面,现在房子属于商住楼,现在楼顶漏水维修,费用该如何分滩
我理解不给摊,我碰到的情况是当你自来水下水管坏了分摊很难顶层会说我家没坏。分摊也可以对可予见的问题必须协商个意见
⑨ 单元楼没有房屋维修基金,楼顶老化需要维修,业主该如何分担费用
将整个楼面面积摊入整栋楼的建筑面积内,按比例出资。即首先确定维修费用多少,再乘以比例系数算出每户人家出资额 ,。不过找谁去收这个分摊的维修费是个问题,碰到不交的只有上法院了
⑩ 关于楼顶漏水维修费用如何支付
房屋楼顶漏水维修,费用整栋楼住户平摊,有维修基金的小区可以由物业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申请使用维修基金需要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申请维修基金的主体:
小区有业委会的,业委会是第一申请人;无业委会、有物业的,物业是第一申请人;两者都没有的,3人以上的居民代表可申请。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3.《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结果》;
4.《公示证明》;
5.《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预算咨询报告》;
6.《招标或比选确定施工单位结果证明》;7.申请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