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状况怎么样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政策的根底环节。近几年来,政府不断推进统筹城乡概括革新,大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根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作、协作亲近的新式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本文在对社区卫生服务现状及首要问题进行深化了解的根底上,提出相应主张。
政府层面要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政策宣传,充沛注重社区卫生服务在社区建设和社区处理的作用和位置,把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医疗体系革新的一个突破口,处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新闻媒体方面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方向、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相关政策做专题宣传,使人民群众了解、了解、支撑和合作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作业。
2. 乡镇卫生院的职能是什么
1、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枢纽,它在农村承担政府的卫生行政职能,乡镇卫生院不是一级医院,不能按照医院对待它。
2、乡镇卫生院是乡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枢纽,它在乡村承担着政府的卫生行政职能,是农村疾病控制的中心,是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核心,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中心,而并非第一级医院
3、乡镇卫生院在从事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的同时,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药品市场监管”的职能。具体地讲,就是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药械质量管理和药械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药械质量管理信息和药械质量方面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3.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有哪些事
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1、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工作
3、预防接种工作
4、传染病防治工作
5、儿童保健工作
6、孕产妇保健工作
7、老年人保健工作
8、慢性病管理工作
9、重症精神病管理工作
10、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1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4.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都做哪些内容
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重性精神疾病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及老年人的随访管理,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协管等,有的还包括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儿童及孕产妇的健康管理
5. 急求一份乡镇卫生院后勤管理制度、进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辖区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卫生局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严禁超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
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接受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导。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卫生局按职责管理。
第五条 卫生局抓好本管理办法的落实,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每年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至少要进行二次监督检查;每年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总结通报。
对认真落实本管理办法、各项管理比较规范、成效显著的乡镇卫生院,卫生局给予奖励和扶持,促进健康发展。
第二章 卫生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 按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卫生局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编制和人员管理,建立规范的人事管理档案。重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逐步形成梯队。
第七条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及其以上医师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医师、护士必须经卫生局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
卫生局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定期组织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
第八条 从事专项服务的人员,必须依法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
第九条 在编制范围内确需增加或调整人员,要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由县人劳、编办、财政、卫生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在编制范围外确需增加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卫生局审批同意后,与聘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从2007年1月1日起所有乡镇卫生院人员必须全部纳入社会养老统筹统一管理。
第十条 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卫生局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或推荐任用。中心卫生院院长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乡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师级以上职称。
第十一条 院长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单位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水平、预防保健、卫生监督、行风建设和经济发展等。卫生局进行年度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
第十二条 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有以下责任:一是对卫生局负责,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及上级决定;二是完成医疗预防保健任务,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职工的利益;三是对卫生院生存发展和提高业务技术负责。
院长具有以下权力:一是对全院工作有统一指挥权;二是对副院长人选有提名权,对科室长有任命与免职权;三是按照规定对卫生院经济的使用有支配权;四是对有贡献或违反纪律人员有奖惩权。
第十三条 院长必须参加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卫生事业管理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 重视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工作,积极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建立健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学习、考核制度。认真实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至少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进修内容以提高临床能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专项技术水平能力。
第十五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群众监督制度,督促医务人员遵守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预防保健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质量指标,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管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①按卫生局的要求建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室。
②做好计划免疫、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
③积极开展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流行病预防控制工作。
④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⑤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⑥制定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结合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促进农村居民良好健康行为的形成。并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八条 加强妇幼保健管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①按卫生局的要求建立规范化妇幼保健门诊室。
②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和儿童系统保健。
③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
④做好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评审工作。
⑤做好控制新生儿破伤风工作。
⑥做好辖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 协助乡镇政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宣传、解释和补偿审核等工作。
第二十条 受卫生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
第四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发展目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以实施。
第二十二条 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①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疗、护理、医技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②按照病人第一、安全有序、首诊负责、重点加强原则,以病人为中心,把医疗质量、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放在首位。
③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管理工作小组(如急诊抢救、感染控制、病历质量管理等小组),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进行全员质量教育,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发现、纠正医疗缺陷,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管理。
④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⑤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规程、抢救常规,配齐常用急救药品、器材,保证基本医疗和抢救工作及时有效运行,对不能处理的危重疑难病人及时转诊。
⑥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和住院病历。
第二十三条 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加强供应室、手术室、分娩室, 治疗室建设,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消毒、保洁管理;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严格药品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保管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蛀、防鼠等措施。药品摆设要分类有序,外用药和内服药分开存放,做到一药一标签。
第二十五条 重点加强产科、儿科、急诊急救等建设,并能达到以下技术水平:
①严格按照省、市产科建设标准,加强产科建设,做好住院分娩工作。乡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的能力,中心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按照爱婴医院的标准,创建爱婴医院。
②能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并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掌握常见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技术。
③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等常用急救技术。
④对辖区内的急诊病例能及时应诊(包括出诊)。院内病人能立即进行抢救;院外病人能在10分钟内出诊。
⑤能对循环、呼吸、肾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病人作出初步诊断并进行生命体征的抢救处理,并组织好转诊。
⑥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能开展阑尾切除、疝气修补等常见的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第二十六条 积极推广应用适宜新技术,不断拓展服务能力。
第二十七条 加强中医药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提高中医服务水平。
第二十八条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行政财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着“精简、高效、低耗”原则设置内部科室,原则上设置行政科、临床科室、护理组、防保站 。临床科室设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医技室等。其具体设置由中心卫生院、防保医疗型卫生院、防保型卫生院根据实际确定。
第三十条 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正、副院长、科室负责人等组成,对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十一条 加强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职工会议,通报卫生院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日常管理和运作经营情况,听取职工对卫生院建设与发展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考勤、学习、会议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人手一册工作日志。
第三十三条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制度,加强物资管理。
第三十四条 加强设备保管、使用、保养、定期维修制度,确保工作需要,对所有资产、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
第三十五条 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高危设备、手术室、放射室、分娩室等特殊区域和剧毒、剧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第三十六条 美化院内环境,搞好室内卫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安静、舒适的医疗场所。医务人员上班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挂牌上岗。
第三十七条 乡镇卫生院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遗属补助,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属集体所有制身份的在职人员,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工资不足部分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属集体所有制身份的退休人员,已进入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由经办中心统一管理,未纳入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由财政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500元,即在原来每人每月300元的基础上再增补200元。
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后,仍然要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结合岗位、任务、业绩进行定酬,严格岗位聘期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使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挂钩。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医疗成本核算,最大限度的降低医疗和药品费用,让利于广大人民群众。
各乡镇卫生院原承包租赁卫生所的合同继续执行不变,凡在岗在职人员无论是全民、集体、聘用(卫生局批准)人员,一律实行同工同酬,集体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基数比照同职务的全民人员工资基数确定。
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后,各卫生院仍然要实行全院成本核算,各卫生院只能按医疗收入的65%作为全员工资分配部分,35%作为医疗成本。药品收入(含两地差其他收入)不得纳入工资分配,只作为医院收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的欠帐偿还、医疗设备的购置和公共卫生支出。
浮动工资基数:医疗人员按档案工资的45%--60%参入浮动与工作绩效挂钩;行政管理人员(院长、副院长、会计),按档案工资的10%—30%参入考核;防疫妇幼人员按档案工资的30%参与考核;医疗后勤人员按档案工资的30%--40%参与考核。
行政人员的考核工资与卫生局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挂钩,其浮动工资部分不得突破全院平均值的1.2倍;防疫、妇幼人员考核工资与“七苗接种率”、“两个系统管理”相关指标及其他各项防疫妇幼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完成任务的防疫妇幼人员奖金不得低于全院平均水平;医疗后勤人员的考核工资与医疗业务开展情况挂钩。
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工资分配方案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卫生局审定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和监督审计制度。积极探索推行县级财务集中核算或会计委派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行民主理财、院务公开,较大项目支出应由院务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凡购置5000元以上设备或1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应报卫生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条 执行政府的医疗服务价格,并公开主要药品及诊疗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
第四十一条 加强信息管理,
①乡镇卫生院设兼职人员负责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卫生信息资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
②严格执行传染病网络直报等登记报告制度和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报告制度。
③要建立相关统计制度,做好乡镇医疗、预防、保健、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及时将有关统计报表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④乡镇卫生院要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病案管理。
第六章 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 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第四十三条 加强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信息等工作技术指导。要加强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中医药管理,努力提高中医服务水平。
第四十四条 负责卫生局统一制定的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工作职责、门诊日志、处方的规范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
第四十五条 健全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学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部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任务,每年召开例会不少于6次。
第四十六条 要健全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每年进一次考核、评比,对工作突出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提议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表彰。
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提议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奖惩
第四十七条 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卫生局相关股室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各项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 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财政拨款相挂钩。每年从乡镇卫生院财政拨款中提取5%作为年度目标任务奖励基金,对先进单位予以重点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十条 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依法监管的同时,对违反本管理办法不够依法处理的情节,实行内部奖惩制度。
①对违反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单位,按违反每条予以50---300元的惩处。
②接受省市检查,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单位给予单位500---1000元惩处;受到省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单位1000元惩处;受市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500元惩处;受县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300元惩处。
③在上级督导检查工作中,对指出的问题不予改进者,给予单位200---500元的惩处。
④不按期完成卫生局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的,给予单位500—1000元的惩处。
以上惩罚资金从违反本办法发生时间的次月,由卫生局从财政拨款中扣除,受罚单位要将惩罚资金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承担,单位不予报销。卫生局将惩罚资金全部用作奖励资金。
6.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四项都包括哪些具体一些更好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四项包括:
1、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11、中医药健康管理;
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13、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14、健康素养促进。
(6)乡镇卫生院维修项目有哪些扩展阅读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考虑政府财政的最大支持能力,先确定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补偿标准。
在此基础上,国家找出对居民健康影响大、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根据居民的健康需求、实施健康干预措施的可行性及其效果等多种因素,选择和确定优先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努力做到把有限的资源应用于与居民健康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上,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7. 河南省乡镇卫生院“一般诊疗费”包括哪些具体项目内涵及除外内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可以另收吗
不可能包括的,比如:一个病人打10瓶吊针用于配药20ML注射器就需要10支X1.2元、吊管1支0.88元、皮试1支X0.56,还有胶布、棉签、酒精等,小孩的还有备皮.如果还有肌肉注射共计约:16元。你自己看着办吧
8. 乡镇卫生院的主要组成部门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服务领导等工作;
人事科 负责人员聘用、职称考试等工作;
医务科 负责医疗质量、医疗事故处理、医疗服务等工作;
护理科 负责护理质量、护士管理等工作;
外 科 负责治疗外科病人;
内 科 负责治疗内科病人;
中医科 负责使用中医治疗病人;
预防保健科 负责开展卫生防疫、基本保健等工作;
药房 负责药品工作;
后勤科 负责锅炉、清洁等工作。
具体如下:
1、中心卫生院:不同等级中心卫生院岗位设置如下表:
岗位设置 人数 备注
甲级 乙级
行
管
科 院长 1 1
业务副院长 2 1 必须中级以上职称
行政副院长 1
办公室 1
质控 2 1 必须中级以上职称
会计 1 1
出纳 1 1
收费、挂号 2 2
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3 3 1人中级以上职称
后
勤
科 保安员 1
卫生员 2 2
炊事员 2 1
公共卫生工作站 计免门诊 2 2
妇幼保健 2 2
疾病预防控制 2 2
卫生监督 2 2
健康教育(爱卫) 1
住
院
部 内儿科 医生 5 5 2人中级以上职称
护士 5-6 5 1人中级以上职称
妇产科 医生 4 4 2人中级以上职称
护士(助产士) 6 5 1人中级以上职称
外 科 医生 5 4 2人中级以上职称
护士 5-6 4 1人中级以上职称
手术室 麻醉医生 2 2
护士 1 1
门
诊
部
内儿科医生 2 1 1人中级以上职称
妇产科医生 2 1 1人中级以上职称
外科医生 2 1 1人中级以上职称
传染科医生 1 1 1人中级以上职称
中医科医生 2 1
五官科医生 1 1
口腔科医生 1 1
特色专科门诊医生 1 1 1人中级以上职称
门诊护士 3 2
功
能
科 检验 2 2
X光 2 1
B超 2 1
心电图、脑电图 1 1
胃镜 1 1
阴道镜、乳透 1
药
械
科 材料库房、供应室 1
药品调剂库 2 2
药房 4 3
合 计 82-84人
其中卫技人员70-72人,
卫技人员中护理20-22人 70人
其中卫技人员61人
卫技人员中护理17人
2、一般卫生院:
不同等级一般卫生院岗位设置如下表:
岗位设置 人数 备注
甲级 乙级
行
管
科 院长 1 1
业务副院长 1 1 必须中级以上职称
行政副院长
办公室 1
质控 1 必须中级以上职称
会计 1 1
出纳 1 1
收费、挂号 1 1
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2 2
后
勤
科 保安员
卫生员 1 1
炊事员 1 1
公共卫生工作站 计免门诊 2 2
妇幼保健 1 1
疾病预防控制 1 1
卫生监督 1
健康教育(爱卫) 1
住
院
部 内儿科医生 3 2 1人中级以上职称
妇产科医生 3 2 1人中级以上职称
外科医生(兼麻醉) 3-4 2 1人中级以上职称
护理人员 6-9 5-7
门
诊
部
内儿科医生 1 1人中级以上职称
妇产科医生 1
外科医生 1
传染科医生 1
中医科医生 1 1
五官科医生 1
口腔科医生
特色专科门诊医生
门诊护士 1
功
能
科 检验 1 1
X光
B超 2 1
心电图、脑电图 1
胃镜
阴道镜、乳透
药
械
科 材料库房、供应室 1
药品调剂库 1 1
药房 2 2
合 计 48-52人
其中卫技人员38-42人,卫技人员中护理7-10人 35-37
其中卫技人员26-28人,卫技人员中护理6-8人
3、防保型卫生院:
防保型卫生院岗位设置如下表:
岗位设置 人数 备注
行
管
科 院长 1
业务副院长 1
行政副院长
办公室 1
质控 1
会计 1
出纳 1
收费、挂号 1
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2
后
勤
科 保安员
卫生员 1
炊事员 1
公共卫生工作站 计免门诊 2
妇幼保健 1
疾病预防控制 1
卫生监督 1
健康教育(爱卫) 1
门
诊
部
内儿科医生 1
妇产科医生 1
外科医生 1
传染科医生 1
中医科医生 1
五官科医生
口腔科医生
特色专科门诊医生
门诊护士 1
药
械
科 材料库房、供应室 1
药品调剂库 1
药房 1
合 计 22-26
四、科室岗位设置说明
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按行后、公共卫生、医疗业务三大块设置。
(一)卫生院类别设置
1、中心卫生院:辐射面积150平方公里,覆盖人口6万人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定为中心卫生院。床位在50张以上,年业务收入在400万元以上定为“甲级”, 床位在30至50张,年业务收入在200至400万元定为“乙级”。
2、一般卫生院:辐射面积60平方公里,覆盖人口2.5万人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定为一般卫生院。床位在20张以上,年业务收入在150万元以上定为“甲级”, 床位在10至20张,年业务收入在70至150万元定为“乙级”。
3、防保型卫生院:辐射面积60平方公里,覆盖人口2万人以下的乡镇卫生院定为防保型卫生院。
(二)公共卫生工作站岗位设置
1、建制乡镇在乡镇卫生院设立的公共卫生机构统一名称为公共卫生工作站,工作站设计免门诊、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爱卫)五个工作岗位。
2、根据所在乡(镇)服务人口、地域面积、《农村公共卫生基本项目》的工作规范要求,原则上按辖区每万人口1.5-2人配备,最少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不能按卫生院规模大小、医疗覆盖面积的大小来确定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编制。
3、公共卫生工作站人员要做到一岗多职,疾病预防控制(防疫专干)除做好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主职工作外,可兼任“疫情报告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监督员可在防疫专干内择优录取、兼职聘用,但各个岗位都必须有人负责,职责明确。
4、公共卫生防疫专干、妇幼专干、监督员必须予以保证,同时应根据所在乡(镇)地域面积配备双线人员,保证工作按规范程序开展。如卫生监督执法必须有2人以上到场执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均必须有2人以上参加。公共卫生工作站人员视属地管理人口多少适当增加。
(三)医疗业务科室岗位设置
为保障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满足本地区人口医疗服务需求,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不同类别卫生院的医疗业务岗位设置各不相同。
医疗业务科室由住院部、门诊部、功能科、药械科组成。
1、中心卫生院:住院部可设置内儿科、妇产科、外科、手术室等四个科室,各科室配备相应的医生和护理人员。
2、一般卫生院:医疗业务科室由住院部、门诊部、功能科、药械科组成。住院部由内儿科、妇产科、外科(兼麻醉)和护理人员组成综合科负责医院住院病人的医疗服务。
3、防保型卫生院:一般不设住院部,主要负责辖区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保健服务。
(四)行后科室岗位设置
1、保证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和执行,卫生院各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保证就医人员环境舒适,享受热情周到的后勤服务。
3、职工各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享受较好的福利待遇,做到人人爱岗敬业。
五、科室岗位设置后人员变化情况
岳阳县乡镇卫生院科室岗位设置后的总人数为1279人,较现有在编人数增加384人;专业技术人员与职工总人数比由现有的69%提高到80%,专业技术队伍明显加强。具体变化情况如下表:
(一)中心卫生院:设置人数甲等卫生院94人,乙等卫生院72人;现有人数62人。
科别
等级 行 管 公共卫生 医 疗 护 理 医技药械 后 勤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甲等 14 8 9 5 28 20 22 12 16 10 5 7
乙等 10 8 23 17 11 3
(二)一般卫生院:设置人数甲等卫生院52人,乙等卫生院42人;现有人数37人。
科别
等级 行 管 公共卫生 医 疗 护 理 医技药械 后 勤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甲等 9 9 6 4 16 12 10 4 9 5 3 3
乙等 7 6 14 7 6 2
(三)防保型卫生院:设置29人,现有19人。
行管 公共卫生 医 疗 护 理 医技药械 后 勤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设置
人数 现有
人数
9 4 5 4 5 4 2 2 5 3 2 2
9.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工程有哪些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政府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县委、县政府2015年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纳入民生工程,不断加大投入。⑴县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面积6300㎡,总投资2492万元,建成后可增加38间病房,47张床位。使全院床位数可增加到147张,规范了重点科室的布局流程,增加了收费挂号及药房窗口,住院患者可经室内通道去医技楼做检查,将有效降低手术感染率,改善和缓解门诊就诊压力改变了过去不合理的服务流程,极大地改善和缓解就诊、住院压力。⑵利用援疆、援吉项目500余万元,开通县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远程会诊网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改扩建恰勒什海乡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设面积545.9㎡,主体完工已验收;托普铁热克镇卫生院内外装修已竣工验收;托斯特乡卫生院及拉斯特牧业医院525㎡15套干部周转房主体已完工;新建别斯铁热克乡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100㎡,主体已完工正在室内装修阶段;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已完成喀尔交镇中心卫生院维修改造;结合牧业办公室建设,已完成9个夏牧场边医疗点建设。⑶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投入200余万,所有村卫生室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必需的医疗办公设备。
二、实行多措并举,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一是配齐配强了县医院和疾控中心领导班子;二是在县委、县政府关心下,完成各基层卫生院院长竞聘和村医招聘工作。顺利选拨出了7名优秀干部走上乡(镇)卫生院院长领导岗位。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为各基层卫生院选齐配强的领导班子;三是招聘乡村医务人员31名,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管理与建设,加强乡村医务人员队伍管理,保证农牧民获得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四是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我局制定并下发《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评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干部队伍管理的通知》、《吉木乃县村卫生室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责任书》,实施全员绩效管理。在继续教育方面规定:45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相应资质考试,参考率达到100%,通过率达到30%。
三、加强改革创新,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正扎实推进。全县共有37000人,截止今年9月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37273人,完成率96%,中央和自治区共下拨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20.98万元。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1865人,体检完成1629人,规范管理率87%。高血压患者2219人,规范管理2016人,规范管理率90%;糖尿病患者208人,规范管理162人,规范管理率78%;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85人。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是医药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带动基层医务人员提高技术水平,是帮助基层建设一支技术过硬的医务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满足广大群众享受更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