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矿井通风
《煤矿安全规程》
通 风
第一百条 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
20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
表 1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名 称
一氧化碳 CO 0.0024
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 NO 2) 0.00025
二氧化硫 SO 2 0.0005
硫化氢H2S 0.00066
氨N H 3 0.004
最高允许浓度(%)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零一条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表
2要求。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 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
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
2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
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
0.5m
/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
高于表
2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 5m/s。
第一百零二条 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 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
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 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 34℃时,必须停止作
业。
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
计,配齐降温设施。
第一百零三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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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
井 巷 名 称
允许风速 /(m/s)
最低 最高
无提升设备的风井和风硐
专为升降物料的井筒
风桥
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井筒
主要进、回风巷
架线电机车巷道
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
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
掘进中的岩巷
其他通风人行巷道
1.0
0.25
0.25
0.15
0.15
151210888
6
4
4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
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
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
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 5年修订1次。
第一百零四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
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一百零五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 10天进行 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
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
上。
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一百零六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
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第一百零七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
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一百零八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
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
20m前,
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
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
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
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
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
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
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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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距小于
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
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第一百一十条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
定:
(一)箕斗提升井兼作回风井时,井上下装、卸载装置和井塔(架)必须有完善的封
闭措施,其漏风率不得超过15%,并应有可靠的防尘措施。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回
风井时,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 6m/s,且必须装设甲烷断电仪。
(二)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进风井时,箕斗提升井筒中的风速不
得超过 6m/s、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 4m/s,并应有可靠的防尘措施,井
筒中必须装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和敷设消防管路。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进风井口必须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已布
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能侵入的地点的,应制定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二条 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
风巷中。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在有瓦斯喷出或
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时,必须先
在无瓦斯喷出或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岩)层中掘进巷道并构成
通风系统,为构成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的回风,可以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上述
2种回
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 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
条的规定,并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一百一十三条 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
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
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 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
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 1条专用回风巷。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第一百一十四条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
连接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
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 1次。
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
道,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
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
对于本条规定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
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 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
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
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
行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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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条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
措施。
矿井在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
面严禁同时作业。
水采工作面由采空区回风时,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新鲜风流,工作面及其回风巷的风
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和第一百三
十九条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
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
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
全部封闭采区。
第一百一十八条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
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
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风窗。
第一百一十九条 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 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 3年至少进行
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第一百二十条 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
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
统图。
矿井应绘制矿井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第一百二十一条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
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 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二)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三)必须安装 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 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
能在 1 0min内开动。在建井期间可安装 1套通风机和 1部备用电动机。生产矿井现有的 2
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
(四)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五)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 1次。
(六)至少每月检查 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
负责人批准。
(七)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 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
以后每 5年至少进行 1次性能测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 1 0min内改变巷道
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 40%。
每季度应至少检查 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 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
化时,应进行 1次反风演习。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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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
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
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第一百二十四条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
施。
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
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 1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井口
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
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
第一百二十五条 矿井通风系统中,如果某一分区风路的风阻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
供给其足够风量时,可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但必须供给辅助通风机房新鲜风流;在辅
助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绕道风门。
严禁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安设辅助通风机。
第一百二十六条 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
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等应在作
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
(压气、水力引射器不受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瓦斯喷出区域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
式。
第一百二十八条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二)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
得小于
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
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
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四)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
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五)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
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用装
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1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
运转。
(六)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
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
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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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闭锁。
第一百二十九条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
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
浓度都不超过 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第一百三十条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
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新建矿井采用对角式通风系统时,投产初期可利用采区岩石
上山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和不燃性背板背严的煤层上山作爆炸材料库的回风巷。必须保证
爆炸材料库每小时能有其总容积4倍的风量。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 3组、5t
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
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 0.5%。
第一百三十二条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 6m、入
口宽度不小于
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可设在回风流中,但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
并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请采纳。
B. 井下关于防爆门的说法是什么
避难硐室防爆密闭门不属于矿用产品安标管理范畴,不需要安标证书,但是需要专业机构的防爆检测报告。
C. 防爆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如何维护
防爆门的日常维护要注意地方
1、防爆门的膜板材质和厚度不得随意更改,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标准。
2、防爆门厂家的防爆门除切槽的铝板外不得使用整张膜板,必须使用单咬口的接口,而且接口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
3、防爆门四周的螺丝孔外侧应开口,以减少泄压时防爆门的开启阻力。
4、防爆门与法兰之间应有石棉绳或其他密封材料,并将压环用螺丝紧固,确保密封严密。
5、防爆门厂家建议定期检查防爆门的使用情况,有磨透或已腐蚀的防爆门膜板要及时更换。
6、制粉系统防爆门爆破后,应查明原因,消灭火源,消除积粉,吹扫系统应在修复好防爆门后方可重新起动。
7、更换或检查防爆门时,该制粉系统必须停运,并做好安全措施,严禁在运行中的制粉系统上检查或更换防爆门,并禁止在其周围或防爆门上逗留或行走。
8、凡有防锈料脱落或碰掉处均应随时补涂。
9、密封橡胶条如有损伤或脱胶应及时更换或粘接,密封条更换期为2年左右。
10、门枢转动部分如有锈蚀应擦洗干净并应重新涂油。
D. 防爆门的密封条有什么作用坏了,有必要修理吗不修理会不会影响防爆效果
防爆门的密封条坏了一定要及时更换!
防爆需要密封,否则,就失去了防爆的功能了。
防爆门密封条主要是起到隔离易爆介质的作用,如果密封效果下降,介质泄漏可能就起不到防爆的作用了。
希望帮助到你,若有疑问,可以追问~~~~~
E. 煤矿风井防爆门什么情况下可以打开
煤矿风井防爆门在检修时可以打开,另外也是在矿井发生爆炸时能及时打开以利于爆炸气体及时溢出,气体溢出后门体能自动...同时,为井下遇险人员的撤退和抢险救灾提供有利条件。
F. 煤矿主扇防爆门的作用
矿井防爆门是安装在装有主要通风机的排风井口上的特殊密封井盖。在正常通风时,它被用来隔离井下气流与地面大气,防止风流短路,保证通风系统正常。当井下一旦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时,防爆门被爆炸的气流冲击打开,从而爆炸气流直接排放到地面大气,起到卸压作用,防止主要通风机因爆炸气流冲击而造成损坏;当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可以打开防爆门,以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G. 如何做好矿井大型固定设备定期检修
观文煤矿大型固定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检修
使用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大型固定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工作,落实机电设备检修各级管理责任,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和主要机电运输系统能够安全、可靠、持久、高效运行,确保其技术性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矿井持续性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有关机电管理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设备维护保养、检修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学斌
副组长:戴英健 柯 杰 李 崇 阳忠诚
成 员: 李 飞 许正东 郭冬生 李 勇 李定强 黄昌友 曹衍虎 机运部、安质处、生产调度部全体人员及各设备使用单位分管队长。下设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办公室于机运部,阳忠诚兼办公室主任,孙卓昌、黄昌友任办公室副主任,生产调度部采煤组、掘进组、机电运输部、安质处相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设备维护保养、检修相关工作。
二、管理职责划分
(一)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为:
1、负责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高效和经济运行工作。
2、负责组织大型固定设备的预防性定期检查、检测和检修工作,确保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组织讨论制订全矿的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并上报。组织制定好月度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负责。
3、负责组织、协调大型固定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的制定、设备选型、安装、验收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副组长主要职责:
1、对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性能、图纸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并定期审核签字。
2、协助组长做好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高效和经济运行工作。负责大型固定设备各种预防性检修年度及月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统计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编制审查、修订等工作。
3、负责大型固定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的制定、设备选型、安装和验收等具体实施工作。
4、确定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时间,对检修时所需人员、材料进行具体落实。
(三)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大型固定设备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
2、监督设备使用单位做好大型固定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3、组织编制大型固定设备日、月、年度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大型固定设备改造方案的编制、设备的选型及购置等工作,做好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等。
(四)机电运输部主要职责
负责对设备使用单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订机电设备(日、月、年)检修计划,牵头落实维护保养、检修安全措施,负责机电设备更新改造的技术工作。
(五)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维护保养、检修的原则,凡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员、定维护检修质量、定维护检修工程量、定维护检修点、定期对设备检修维护)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三、基层队业务划分
(一)机电队:负责一二采区主要运煤(矸)干线、各区段与主干线搭接的第一台设备、为一个队服务的石门运输煤(矸)设备的运转、维护、检修工作,井下中央变电所、一、二采区各区段变电所、临时供配电点等设备的运转、维护、检修工作,使用回拆出井所有低压开关的检修。
(二)采煤队:负责采煤工作面的三机、泵站、移动变电站、顺槽刮板运输机(桥转、破碎机)、运输顺槽胶带输送机、工作面及回风顺槽所有及配套设备运转、维护、检修工作。
(三)综掘队:负责三运以里及石门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及配套设备运转、维护、检修工作。
(四)实现连续(半连续)运煤(矸)的其他基层队:负责自己所使用范围内(除公共区域外)所有设备运转、维护、检修工作。
(五)洗选厂:负责101胶带运输机至洗选结束所有设备运转、维护、检修工作。
(六)运输队:负责全矿主提升运输设备、轨道运输设备、主排矸系统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运转、维护、检修工作,以及各队蓄电池机车、蓄电池组维护、检修工作。
(七)机修厂:负责全矿主抽风机、压风机、抽放泵站、瓦斯发电厂、井下水处理厂、35KV变电所、二风井10KV变电所运转、维护、检修工作,使用回拆出井的综采三机、综掘机等所有设备(除蓄电池机车、蓄电池、充电机、低压隔爆开关)、电缆的检修。
四、设备的日常检修(日)
(一)运煤(矸)、综掘、综采设备日常检修为每日强制检修制。一采区18:00—21:00,二采区9:00—12:00为每日强制检修时间。
(二)设备日常检修应做好主要设备的擦拭、清洁工作,紧固易松动的螺丝。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漏油、漏气等现象。维护和保持设备状态良好,保证每日生产的正常进行。
(三)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要实行区域性负责制,对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四)、 使用的设备要建立严格的润滑制度,坚持进行日常润滑工作,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设备的润滑必须专人负责。
(五)日常检修主要设备为采煤机、综掘进机、液压支架、主提升机、主通风机、压风机、刮板输送机、胶带运输机、乳化液泵站、移动变电站。
(六)设备日常检修要保证有每天不少于3小时的检查、维修、保养时间。若发现设备故障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设备使用单位未切实落实设备日常检修制度而导致设备不能正常生产的按影响生产时间100元/小时进行罚款。
五、设备的定期检修(月检)
(一)每月25日中班为当月月度检修时间,检修时间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改变。
(二)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内容及检查时间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确定: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定期检查内容和试验内容;
2、根据设备制造厂家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定期检修内容;
3、根据运行记录、维护检查记录和技术监测数据所发现的问题;
4、上次检修发现的问题,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而列入本次检修的。
(三)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由使用单位提供,机电运输部审核,列入月检修计划。检修单位制定检修的项目、时间、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检修质量由机电运输部进行考核,做到保质、保量、保工期。
(五)设备定期检修后电气设备要保证能够连续正常生产使用72小时以上,机械设备要保证连续正常使用168小时以上,如设备检修部位出现问题对设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按影响生产时间100元/小时进行罚款。
六、设备的停产检修(年度)
(一)各设备使用单位应对设备精度、性能进行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降低,应进行调整或列入停产检修计划。
(二)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日常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时间、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停产检修后应对设备作空、轻、重负荷的运转和性能测定,并按照设备质量验收标准严格验收。验收记录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在设备履历表内。检修后的设备要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不少于72小时)发生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对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按影响生产时间100元/小时进行罚款。
七、固定设备及运转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检验内容
(一)滚筒式采煤机
1、机体
(1)机壳、盖板无裂纹,固定牢靠,结合面严密,不漏油。
(2)操作手把、按钮、旋钮完整,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
(3)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4)水管接头牢固,截止阀灵活,过滤器不堵塞,水路畅通,不漏水。
2、牵引部
(1)牵引部运转无异响,调速均匀准确。
(2)牵引链轮与牵引链传动灵活,无咬伤现象。
(3)无链牵引链轮与齿条或链轮的啮合灵活可靠。
(4)牵引链张紧装置齐全可靠,弹簧完整。紧链液压缸完整,不漏油。
(5)导链装置齐全,磨损量不大于10mm。
3、截割部
(1)齿轮传动无异响,油位适当,在倾斜工作位置、齿轮能带油轴头不漏油。
(2)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3)摇臂升降灵活,不自动下降
(4)摇臂千斤顶无损伤,不漏油。
4、截割滚筒
(1)滚筒无裂纹或开焊。
(2)喷雾装置齐全,水路畅通,喷嘴不堵塞,水成雾状喷出。
(3)螺旋叶磨损量不超过内喷雾的螺纹。无内喷雾的螺旋叶,磨损量不超过原厚的1/3。
(4)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的数量不超过10%,齿座损坏或短缺的数量不超过2个。
(5)挡煤板无严重变形,翻转装置动作灵活。
5、电气部分
(1)电动机冷却水路畅通,不漏水。电动机外壳温度不超过80℃。
(2)电缆夹齐全牢固,不出槽,电缆不受拉力。
6、安全保护装置
(1)采煤机原有安全保护装置(如与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制动装置、机械摩擦过载保护装置、电动机恒功率装置及个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整定合格。
(2)有链牵引采煤机在倾斜15°以上工作面使用时,应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7、底托架、破碎机
(1)底托架无严重变形,螺栓齐全紧固,与牵引部及截割部接触平稳,挡铁严密。
(2)滑靴磨损均匀,磨损量不大于10mm。
(3)支撑架固定牢靠,滚轮转动灵活。
(4)破碎机动作灵活可靠,无严重变形及磨损,不缺破碎齿。
(二)综掘进机
1、机体
(1)操纵手把动作灵活,位置准确。
(2)蜂鸣器、紧急开关工作可靠。
(3)千斤顶活塞杆镀层无脱落,局部轻微锈斑面积不大于1250px2;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长度不大于50 mm,单件上不多于3处。
(4)注油嘴齐全,油路畅通。
(5)照明灯齐全明亮,符合安全要求。
(6)喷雾装置保持良好。
2、截割部
(1)、截割头无裂纹、开焊,截齿完整,短缺数不超过总数的5%。
(2)、截割臂伸缩、上下摆动,均匀灵活。
3、回转部
左右回转摆动均匀灵活。
4、行走部
(1)履带板无裂纹,不碰其它机件,松紧适宜,松弛度为30-50mm。
(2)前进、后退、左右拐弯,灵活可靠。
5、装运部
(1)耙爪转动灵活,伸出时能超出铲煤板。
(2)刮板齐全,弯曲不超过15mm。
(3)链条松紧适宜,链轮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运转时不跳压。
6、液压系统
(1)胶管及接头不漏油。
(2)油泵、马达运转无异响,压力正常。
(3)压力表齐全,指示正确。
7、安全保护
(1)掘进机有开、闭电器控制回路的专用工具,由专职司机掌握和保管。
(2)、在机器的非司机侧,停止掘进机运转的紧急停止按扭应可靠。
(三)液压支架
1、架体
(1)零部件齐全,安装正确,柱靴及柱冒的轴销、管接头的U形销、螺栓、穿销等不缺少。
(2)各结构件、平衡千斤顶座无开焊或裂纹。
(3)侧护板变形不超过10mm,推拉杆弯曲每米不超过20mm。
2、立柱、千斤顶
(1)活柱不得炮崩或砸伤,镀层无脱落,局部轻微锈斑面积不大于50 mm2;划痕深度不大于0.5 mm,长度不大于50 mm,单件上不多于3处。
(2)活柱和活塞杆无严重变形,用500 mm钢尺靠严,其间隙不大于1mm。
(3)伸缩不漏液,内腔不窜油。
(4)双伸缩立柱的活柱动作正确。
(5)推拉千斤顶与挡煤板、防倒千斤顶与座连接可靠。
3、阀
(1)密封性能良好,不窜液,不漏油,动作灵活可靠。
(2)截止阀、过滤器齐全,性能良好。
4、胶管
(1)排列整齐合理,不漏液。
(2)接头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U形销。
5、设备环境
架内无杂物,浮矸不埋压管路和液压件。
(四)主提升系统
1、滚筒及驱动轮
(1)缠绕式提升机滚筒和摩擦式提升机驱动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滚筒衬木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部不应小于5mm。驱动轮摩擦衬垫固定良好,绳槽磨损程度不应超过70mm,衬垫底部的磨损剩余厚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的直径。
(2)双滚筒提升机的离合器和定位机构灵活可靠,齿轮及衬套润滑良好。
(3)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385、386条的规定。
(4)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有关条文的规定,有规定期内的检查、试验记录。
(5)对多绳摩擦轮提升机的钢丝绳张力应定期进行测定和调整。任一根钢丝绳的张力同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
2、深度指示器
(1)深度指示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动作灵活,指示准确。有失效保护。
(2)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行程,不应小于全行程呢感的3/4;圆盘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旋转角度范围,应不小于250°、不大于350°。
3、仪表
各种仪表和计器,要定期进行校验和整定,保证指示和动作准确可靠。校验和整定要留有记录,有效期为1年。
4、信号和通讯
(1)信号系统应声光俱备,清晰可靠,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41、350、358、359、360等条文的规定。
(2)司机台附近应设有与信号工相联系的专用直通电话。
5、制动系统
(1)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2)闸轮或闸盘无开焊或裂纹,无严重磨损,磨损沟纹的深度不大于1.5mm,沟纹宽度总和不超过有效闸面宽度的10%.闸轮的圆跳动不超过1.5mm,闸盘的端面圆跳动不超过1mm。
(3)闸瓦及闸衬无缺损、无断裂,表面无油迹。磨损不超限;闸瓦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端部不小于5mm,闸衬磨损余后不小于3 mm。施闸时每一闸瓦与闸轮或闸盘的接触良好,制动中不过热,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4)施闸手柄、活塞和活塞杆,以及重锤等的施闸工作行程都不得超过各自容许全行程的3/4。
(5)松闸后的闸瓦间隙:平移式不大于2 mm,且上下相等;角移式在闸瓦中心初不大于2.5 mm,两侧闸瓦间隙差不大于0.5
(6)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398、399条规定,并必须按照第401条要求进行试验。试验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7)油压系统不漏油,蓄油器在停机后15min内活塞下降量不超过100 mm,风压系统不漏风,停机后15min内压力下降不超过规定压力的10%。
6、安全保护装置
提升机除必须具备《煤矿安全规程》第392条、第393条规定的保护装置外,还应具备下列保护:
(1)制动系统的油压(风压)不足不能开车的闭锁;
(2)换向器闭锁;
(3)压力润滑系统断油时不能开车的保护;
(4)高压换向器的栅栏门闭锁;
(5)容器接近停车位置,速度低于2m/s的后备保护(报警、并使保险闸动作)
这些保护装置应保证灵敏有效,动作可靠,定期进行试验整定,留有记录,有效期半年。
7、天轮及导向轮
(1)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和幅条不得有裂纹、开焊、松脱或严重变形。
(2)有衬垫的天轮和导向轮,衬垫固定应牢靠,槽底磨损量不得超过钢丝绳的直径。
(3)天轮和导向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不得超过表1-2-2的规定:
天轮及导向轮的圆跳动范围 单位:mm
直径
允许最大径向圆跳动
允许最大端面圆跳动
一般天轮及导向轮
多绳提升导向轮
>5000
6
10
5
>3000-5000
4
8
4
≤3000
4
6
3
(五) 主通风机及设施
1、认真做好通风机、防爆门、配电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附属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2、通风机及设施由运行司机每小时检查一次,防爆设备每月检查2次,并做好记录。
3、通风设备必须按以下定期检查、检修:
(1)、通风机每三年做一次技术性能测定,对测试报告中列出的问题由机电矿长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落实。
(2)、主轴、叶柄每2年探伤一次。
(3)、对防雷、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检查、试验。
(4)、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各种保护每年校验一次。
(5)、输电线路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查检修。
(6)、风机轴承每个月加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检查换油一次。
(7)、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做一次电机耐压试验。
4、矿井主通风机安装和使用应符合《规程》要求,漏风不得超过规定。防爆设备不得出现失爆现象。
(六) 压风系统
1、认真做好空气压缩机、电控及各种保护装置、附属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
2、压风设备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检查、维护一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3、压风设备检修项目有
(1)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性能测定,对测试报告中列出的问题由机电矿长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落实。
(2)曲轴每2年探伤一次。
(3)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各种保护每年校验一次。
(4)输电线路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查检修。
(5)对防雷、避雷设施、接地极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检查、试验。
(6)空气压缩机安全阀每年由有资质的部门校验一次,每月由矿井机电维护人员进行一次试验,确保其灵敏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7)空气压缩机轴承每3个月加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检查换油一次。
(8)电动机每年试验一次。
(9)定期清理滤风器、油过滤器、油箱,定期换油。
(10)定期检查排气口至压缩空气温度为80℃处之间的所有管路、容器和配件,及时有效清除积碳。
(11)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首次换油时间和换油周期及时更换润滑油和滤清器。
(12)每年对压力表、温度表、电压表、电度表等仪器仪表进行一次校验,精度超出规定的,应及时予以更换。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完善空压机的各种保护装置。
(七)刮板运输机
1、机头、机尾
(1)架体无严重变形、无开焊,运转平稳。
(2)链轮无损伤,链轮承托水平圆环链的平面最大磨损:
节距≤64mm时不大于6 mm;
节距≥86 mm时不大于8 mm。
(3)分链器、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包轴板磨损不大于原厚度的20%,压链器磨损不大于10mm。
(4)紧链机构部件齐全完整,动作灵活,安全可靠。
2、溜槽
溜槽及连接件无开焊断裂,对角变形不大于6 mm;中板和底板无漏洞。
3、 链条
(1) 链条组装合格,运转中刮板不跑斜(跑斜不超过一个链环长度为合格),松紧合适,链条正反方向运行无卡阻现象。
(2)刮板弯曲变形数不超过总数的2%,并不得连续出现。
(3)刮板弯曲变形不大于15 mm,中双链和中单链刮板平面磨损不大于5 mm,长度磨损不大于15 mm。
(4)圆环链伸长变形不得超过设计长度的3%。
4、机身附件
(1)铲煤板、挡煤板、齿条、电缆槽无严重变形,无开焊,不缺连接螺栓,固定可靠。
(2)铲煤板滑道磨损:有链牵引不大于15 mm;无链牵引不大于10 mm。
(3)导向管接口不得磨透、不缺销子。
5、信号装置
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输送机,应沿机安设有发出停止或开动的信号装置,信号点设置间距不超过12 m。
6、安装铺设
(1)两台输送机搭接运输时,搭接长度不小于500 mm;机头最低点与机尾最高点的间距不小于300 mm。
(2)刮板输送机与胶带输送机搭接运输时,搭接长度和机头、机尾高度差不小于500 mm。
(八)胶带输送机
1、滚筒、托辊
(1)滚筒无破裂,键不松动。胶面滚筒的胶层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或裂口。
(2)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定期注油。缓冲托辊表面胶层磨损良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2。
2、机体
(1)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架无开焊和变形,机尾架滑靴应平整,连接紧固。
(2)中间架平直无开焊,吊绳(上部吊宽应大于下部宽度)、机架完整,固定可靠,无严重锈蚀。
3、胶带、拉紧装置和伸缩装置
(1)胶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5%,保护层脱皮不超过0.3mm2,中间纤维层破损面宽度不超过带宽5%。
(2)接头卡子牢固平整,硫化接头无裂口、鼓泡或碎边。
(3)运行中胶带不打滑、不跑偏。上部胶带不超出滚筒和托辊边缘,下部胶带不磨机架。
(4)牵引小车架无损伤、无变形。
(5)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小于调节全行程的/5,伸缩牵引小车行程不小于17mm。
4、制动装置、清扫器
(1)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件灵活可靠,各销轴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
(2)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 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接触面积不得小于60%,制动可靠。
5、安全保护装置
(1)速度保护、防打滑、防跑偏、断带、满仓等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2)两台以上胶带输送机串接运行时,应设联锁装置。
6、信号、仪表
(1)信号装置必须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2)主提升机胶带输送机各种仪表必须齐全,指示准确,每年校验一次。
(九)、液压泵站
1、泵体
(1)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油。
(2)运转时无异常振动。
(3)油质符合规定,保持清洁。
2、乳化液箱
(1)乳化液清洁,无析皂现象,配制浓度3-5%。
(2)高低压过滤器性能良好。
(3)蓄能器充氮压力符合要求,误差不大于0.5MP。
3、安全保护装置、仪表
(1)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2)压力表指示准确,每年校验一次。
(十)移动变电站
1、外观检查
(1)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2)箱体及散热器无变形,无锈蚀。
(3)托撬小车无严重变形,轮组转动灵活,不松旷。
(4)箱体内、外无积尘,无积水,无水珠。
2、接线
(1)电缆联结器接触良好,接线盒不发热。在井下使用时,应采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
(2)箱内二次回路导线排列整齐,符合本分册4.3节的规定。瓷瓶牢固无松动现象,无裂纹、损伤,无放电痕迹。
3、变压器
(1)线圈绝缘良好,绝缘老化程度不低于3级。
(2)运行声音正常,温度不超过下列规定:
B级绝缘不超过110℃;F级绝缘不超过125℃;H级绝缘不超过135℃。
4、开关
(1)开关接线联结紧密,触头接触良好,无严重烧痕,隔离刀闸开关插入深度不小于刀闸宽度的2/3,三项合闸不同期性不大于3mm。
(2)开关操作机构动作灵活可靠,各传动轴不松旷,分、合闸指示正确。
5、保护装置与绝缘
(1)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合格,灵敏可靠。温度继电器动作灵敏正确。
(2)互感性能良好,有规定期内的测试记录。
(3)电气、机械联锁装置齐全,动作正确可靠。
(4)接地标志明显,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H. 矿用防爆门的几大种类,都有哪些特点
一、矿用防爆门的作用
当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时,爆炸气浪将防爆门掀起,从而起到保护主扇的作用。
二、安装质量要求
1、矿用防爆门安设地点。防爆门应布置在与通风井同一轴线上,正对出风井风流方向安置;出风井与风硐的交叉点到防爆门的距离,比该点到主要通风机吸风口的距离至少要短10米。
2、矿用防爆门断面。不应小于出风井口断面积;
3、矿用防爆门结构。结构严密,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有防腐和防抛出的设施。
4、矿用防爆门封闭。防爆门必须随时保持关闭状态,严密不漏风,并安设平衡重物或采取其他措施,使防爆门易于开启,但严禁锁闭。如果采取液体作密封时,在冬季应选用不燃的防冻液。若采用水封深度大于风压(防爆门内外的压力差)。钟形防爆门钢制防爆门,用平衡锤牵住扣在出风井口密封槽内。
5、矿用防爆门出口要求。一旦产生瓦斯爆炸后,防爆门能及时复位,确保井下通风系统正常工作。防爆门出口严禁正对其它建筑物。
三、新型矿用防爆门的设计
(1)矿用防爆门型钢圈的设计在出风井口安装一圈型钢,型钢上安装防爆门,中间用橡胶板进行密封。橡胶板用压板固定在防爆门上。防爆门外安装3条导轨,呈120°分布,使防爆门沿导轨运动,上设限位,使防爆门的开启高度受到控制。防爆门上设有液压定位装置,确保及时正确复位。型钢圈在出风井口尽可能小,保证与出风井口断面一致就可以,这样可以减小防爆门的受力,因为防爆门受力为型钢圈断面与矿井负压的乘积。与防爆门接触的型钢圈的宽度
B≥Dhσ(KP4)(1)
式中D—型钢圈的直径;
h—矿井负压;
σ—橡胶板的许用压力;
K—橡胶板的安全系数。
(2)平衡重物重量的确定
平衡重物的重量产生向上的拉力尽可能与防爆门的重量相等或略大于防爆门的重量,当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自然风压向上,产生一个向上的力,可以打开防爆门,形成自然通风。当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行时,由于防爆门的开启高度H有一个限制,进风口的断面积小于风硐断面积,根据伯努利方程
pPγ+Z+v2P2gn=常数(2)
流过进风口的速度大,进风口压力p小于大气压力,防爆门在大气压力下关闭。防爆门的开启高度
H=DP4-C(3)
C由实际实践确定,找到一个合理的值。C太大,当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打开防爆门形成的出风断面小,影响自然风压通风;C太小,当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行时,由于打开防爆门形成的进风断面大,进风口的压力p与大气压力相差不大,防爆门受大气压力小,不能关闭防爆门。
主要通机风硐长度是不小于风机叶轮直径的10至12倍
煤矿风井防爆门建设参考示意图1
煤矿风井防爆门建设参考示意图2
煤矿风井防爆门加工参考设计
1、门框的结构由半圆拱型的分体式改成长方形的整体式:材料是11#矿用工字钢,门框的中央焊有一根工字钢,解决了半圆拱型左右两块门框组装时中央接合处有一条合缝的问题;同时,由于每根工字钢的型号相同,相互之间的连接是焊接,加工工艺简单,门框上与门板相接合的面的平面度容易保证见图1。
2、门板也由半圆拱型改成长方形,左右各一扇,材料为75×75×8mm的角钢及3mm厚的钢板,相互之间焊接组成门板,纵横方向各设计有加强筋板,使门板能有足够的抵抗压力变形的能力;同样,因结构简单方便,门板表面的平面度容易保证见图1。
3、密封方法:门板与门框之间采用10×45×1660mm、10x45x3255mm(各四条)橡胶条进行密封,用铁压条5×30×1620mm、5×30×3220mm(各四块)和螺栓将橡胶条固定在门板上,左、右门板正面沿外边缘一周均装有密封橡胶条,橡胶条在两端均加工成45o,用氯丁橡胶粘接剂(813)粘接,使密封材料分别在左右门板上形成“口”字密封环;当合上防爆门时,矿井负压使门板紧贴在门框上,从而形成密闭,防止漏风的产生。
4、门板转轴与支座之间采用间隙配合,考虑了足够的调整间隙,当密封橡胶条磨损,其高度尺寸变小时,在负压作用下,依然可保证密封橡胶条紧帖门框,使防爆门的密封性不受影响;如果使用时间长或其它原因造成橡胶条变形、损坏,使防爆门的密封性降低而产生漏风,可以很方便地松开螺丝,更换橡胶条,从而恢复防爆门的密封性。
I. 矿用防爆门安装质量要求是什么
1、矿用防爆门安设地点应布置在与通风井同一轴线上,正对出风井风流方向安置;出风井与风硐的交叉点到防爆门的距离,比该点到主要通风机吸风口的距离至少要短10米。
2、矿用防爆门的断面不应小于出风井口断面积;
3、矿用防爆门结构要严密,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有防腐和防抛出的设施。
4、矿用防爆门封闭。防爆门必须随时保持关闭状态,严密不漏风,并安设平衡重物或采取其他措施,使防爆门易于开启,但严禁锁闭。如果采取液体作密封时,在冬季应选用不燃的防冻液。若采用水封深度大于风压(防爆门内外的压力差)。钟形防爆门钢制防爆门,用平衡锤牵住扣在出风井口密封槽内。
5、矿用防爆门出口要求。一旦产生瓦斯爆炸后,防爆门能及时复位,确保井下通风系统正常工作。防爆门出口严禁正对其它建筑物。
J. 井下防爆门正常情况是关闭还是全开
原则要期、检查员、检查内容、备注(记录维修、处理、与门相关其东东)
根据门结构同设置具体检查内容检查内容比停风检查少
主要针几面:
1、否漏风密封情况
2、门腐蚀锈蚀情况
3、否影响打杂物
4、装置完(灵、封条弹性、门柱、门杠、转轴等)
5、问题报、处理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