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政府征收农村土地修建马路需要办哪些手续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未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揶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产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修建乡道、村道系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事宜,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一、如果村建公路的土地属性是征用的,则会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揶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如果村建公路的土地属性仍是农用地,则属于“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按规定“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这里的“村委的意思说土地没赔,只赔作物 ,也是很少”是否是适当补偿,其判断标准笔者尚未找到。可以考虑适用“村道建设所需土地由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此外,也可同时考虑能否符合“召集村民会议”的要求,通过村民会议讨论“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这样的事情你们可以考虑和存在同样情况的村民共同探讨“适当”性或提议与村委会协商,最好的办法是协商,实在协商不满意再找上级部门反应。你所说的情况如果要求合理的话按照这些规定应该都能解决。
(如果争议不决的话再参考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酸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关于公路是否必须招投标的问题,应该不是你关注的重点,因为无从掌握工程总量的大小以及公路的归属权(“村委建好后买给交通局”到底是什么情况),也无法作出判断。对于一般的小工程,可能没有严格的招投标要求。
⑵ 农村私人修门前路需要办什么手续
您好,本人认为是不需要的。您找好修路师傅和修路工人,确认好所需要修的路段,和街坊邻居商量好地面,就可以开始修路了。
⑶ 一事一议修农村公路,还需不需要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需要啊。只要占用就需要。
⑷ 修建乡村公路不需要办理征收土地手续的法律依据
摘要 修建乡村公路不需要办理征收土地手续的法律依据。
⑸ 农村老宅翻修需要什么手续
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 划区内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应向d 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户应到我局规划处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提交个人申请、土地使用证、四邻协议、建设工程规划图、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二、按照有关收费政策,农村旧房翻新重建不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但是,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必须符合规划,因此建房户需聘请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在此过程中,建房户需向规划设计单位支付。
拓展资料:
1.依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需下列手续: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2.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3.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⑹ 建设公路需要办理的前期手续有哪些
(1)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5)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丁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施上许可;
(7)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
(8)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
(9)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日后评价。
⑺ 修建乡村公路需要什么资质
1,公路施工资质二级;
2,市政三级;
3,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
⑻ 未办理立项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需要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吗
摘要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
⑼ 农村的马路应该由谁负责修理
具体哪个部门管说不清。我发一条记者访谈的消息给你,你自己看吧。
交通部门:镇村应担主责
荣成市交通部门有关人员指出,《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实施本辖区乡道、村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建立和健全管理养护责任制,落实日常养护人员,并协助做好上级补助项目的实施。
荣成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其中交通部门负责县道公路的建设养护和改造,镇村则负责乡道和村道的养护管理。交通部门所收取的交通规费,除部分上缴外,其余全部用于县道的养护和管理。
镇政府:村路维护有难度
提起乡村道路的路况,崖头至滕家线路的车主于先生说,荣成的乡村路况差别很大,同是跑村路,路况好的车辆,一年换一次减震器件就行了,而他一个月就要换下四五根减震颤板,两年来损坏的该种器件有四五百斤。崖头至港西线的车主们也有感触,他们说,去年大雪封路,无人除雪,他们车主出资雇人铲雪,现在荣成许多地方的乡村道路成了“没娘的孩子”,道路出现问题似乎就该客车车主维修。另一位客车司机说,这次大雨过后,他曾去找过某镇政府,要求及早把水毁路段修好,谁知竟遭到训斥:“你们把规费都交给了交通部门,修路时怎么就想起我们来了,你们把钱交给了谁就让谁修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