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维修改造需要哪些步骤
房屋维修工程设计是对那些已经损坏了的房屋进行有效的维修,全面提高房屋的完好版程度,延长其使权用寿命。房屋维修设计是有别于新建工程设计的,查勘是其非常重要的环节,其主要工作为调查研究,踏勘现场,这项工作必须细致深入,力求准确。复核查勘旧图纸,抽样检查,也是重要环节。必要时还应采用有效的检测技术综合分析房屋损坏规律和原因,采用合理措施,研究制定修理设计方案。
Ⅱ 房屋维修都是做什么的
房屋维修范围包括:
房屋主体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专顶等,因损坏影响住用属安全,需要拆换加固的;整幢楼屋面因损坏影响正常使用,需要重做防水或者保温层的;外檐面层脱落、保温层损坏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影响安全和正常使用,需要修缮的;整栋门共用部位楼地面面层、门窗及楼梯扶手因破损影响正常使用,需要修缮的。
Ⅲ 维修房屋要怎样办手续
办理是指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还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办理手续是: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申请使用的条件: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和总业主人数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
使用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十九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分摊,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相关业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维修资金个人分户帐不足使用时,不足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第二十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物业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第二十一条 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社区居委会)根据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二)管理机构外勘查验,确认维修项目并界定受益范围。
(三)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维修方案:包括拟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项目、维修单位选择方式、费用预算、列支范围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受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申请并确定维修方案。
(五)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维修方案;维修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审核费用列入维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维修方案的组织实施人应当对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决算、业主意见表、分摊明细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管理机构根据维修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管理机构对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后,按维修合同约定留存质保金,将维修费用余额划转至维修单位,并从相应业主个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中扣除。
Ⅳ 房屋维修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公文易”网上有一个文件,您可以看看是否有助于您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公文易 >> 公文写作 >> 后勤综合 >> 管理制度与规章制度 >> 房屋本体土建部分的维修规程
Ⅳ 房产维修工程师工作怎么样都需要做什么
维修房屋,解决业主问题。现在一般的开发公司会设立客服部专门处理投诉等。维修工程师主要是维修房屋,拿出维修方案及处理房屋问题。
Ⅵ 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程序是怎样的
1、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情况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2、房屋维修金的启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若要支出维修基金,需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最终都要得到房产行政部门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备案与审核同意才能成行。业主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
1、应用范围
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
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比例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Ⅶ 如何做好房屋维修工作
很理解您的心情,并同情您的境遇,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个工作由一个刚出校门内的学生负责,确实是容勉为其难,没有十年八年的磨砺和积累,要做好这份工作真不容易。但现状是就业这么难,好容易有这份工作,看来您也很珍惜,只有硬着头皮干,而且尽量干好。
正如您所说,这个工作的难度在于出现问题原因的分析,建议您去买一些、或在网上搜索下载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分析,以及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面的书籍资料,这多少会对您有所帮助的。本人手头都是十几年前老版的,有些过时,不好向您推荐。
另外,请您在工作中虚下心来,向有经验的同事,甚至是老工人多请教,这方面的工作,经验相当重要。
还有,有些问题可以拿到网上来讨论,热心的、有经验的网友不少,能够解决不少问题。
祝您好运。
Ⅷ 物业维修管理工作 维修施工组织准备工作有哪些
您好!
(1)复杂性
房屋维修管理的复杂性特点是由房屋的多样性、个体性和房屋维修的广泛性、分散性决定的。由于每一幢房屋几乎都有独特的形式和结构,有单独的设计图纸,因此,房屋维修必须根据不同结构、不同设计、不同情况的房屋,分别制订不同的维修方案,组织不同的维修施工,这给房屋维修管理带来了复杂性,要求房屋维修管理也必须分别情况,实施不同的管理方法。同时,还要对零星、分散又广泛的房屋维修进行组织管理,这也使房屋维修管理呈现复杂性。
(2)计划性
房屋维修过程本身就存在着各阶段、各步骤、各项工作之间一定的不可违反的工作程序。因此,房屋维修管理必须严格按维修施工程序进行,这就决定了房屋维修管理也必须按这一程序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3)技术要求高
房屋维修管理的技术性是指房屋维修管理活动本身具有特殊的技术规定性,必须以建筑工程专业以及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基础,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规定和质量评定指标,并配备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才能较好地完成。房屋维修活动的特殊性又决定了它具有独特的设计、施工技术和操作技能,其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维修工程质量的优劣。
望采纳,谢谢
Ⅸ 房屋维修费的申请流程 房屋维修范围包括哪些
办理是指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还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办理手续是: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申请使用的条件: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和总业主人数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
使用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十九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分摊,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相关业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维修资金个人分户帐不足使用时,不足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第二十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物业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第二十一条 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社区居委会)根据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二)管理机构外勘查验,确认维修项目并界定受益范围。
(三)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维修方案:包括拟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项目、维修单位选择方式、费用预算、列支范围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受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申请并确定维修方案。
(五)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维修方案;维修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审核费用列入维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维修方案的组织实施人应当对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决算、业主意见表、分摊明细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管理机构根据维修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管理机构对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后,按维修合同约定留存质保金,将维修费用余额划转至维修单位,并从相应业主个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向管理机构提交的备案资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报告。
(三)受益业主签名表。
(四)维修工程预(决)算书、超过5万元的维修项目的审价报告、维修合同、维修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公示维修方案、维修决算、分摊明细等相关资料。
(六)工程维修验收合格证明及维修发票。
(七)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