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制产品经过多次维修质量还不过关可以退吗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
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2. 电子产品连续返厂维修两次怎么处理
如果还在质量保证期限之内,应该换全新货品给原购买的消费者;如果已经不在期限内,可以收取适当费用,让消费者换购新品;
总结说法就是一般电子产品是不能返厂维修超过两次以上;
3. 电子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3次 是否给换
可以。
消法、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
若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了两次以上的质量问题,经过维修还无法正常使用的话,需要客户提供修理记录和证明,商家可以给予退换货。
(3)产品质量多次维修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1995年8月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 责任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是承担三包责任的三种形式,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方式并不仅限于这三种。
如果消费者买到的产品给其造成损失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如误工费、大件商品运输费等。(新三包规定,由修理者提供应当进行修理的大件产品合理运输费用。)
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销售者出具发票,检查是否附有三包凭证,在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好上述证明。
对于已经使用过的产品,符合三包规定换货条件,而消费者不愿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退货,但要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
4. 购买新车出现质量问题后,多次维修未果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目前已经对汽车质量的相关问题出台了“三包”政策,而且解决问题的途径绝对不止一种。
汽车“三包”:最有力的法律依据
当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且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产品经过2次维修都达不到一个正常使用状态,消费者有权要求经销商汽车厂家退货。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产品有明显质量缺陷,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两倍赔偿,如果经销商有欺诈行为,可以要求有三倍赔偿。
5. 我的汽车在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已经维修了多次。还没有修好。我应该怎么办
汽车在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已经维修了多次仍未解决的,可以要求销售方更换机动车。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
(一)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二)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5)产品质量多次维修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6.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怎么处理
产品没有过保修期,有厂房和是你方承担,过了保修期,费用由终端客户承担。再者,质量问题分为两种,1、产品硬件有问题。2、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7. 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多次修不好,好可以投诉消协么
可以,要求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