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么
可以
住宅维修资金的概念及使用范围
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维修资金的管理
(一)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维修资金管理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市、县房产部门代管;已售公有住房归集的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市、县财政部门或者房产部门负责管理。
市、县房产部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出售的公有住房开立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二)成立了业主大会的维修资金管理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的管理,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决定。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
房屋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流程
(一)由物业公司编制下年度维修计划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定期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定下年度维修计划、编制费用预算。
(二)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根据需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情况提出使用建议。建议内容包括:房屋坐落、维修项目概况、维修理由、工程造价、涉及业主户数等。
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并确定具体办理维修资金使用手续的委托代理人。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制定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市、县房产部门申请资金支取;其中,动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向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资金支取:
(1)使用维修资金申请;
(2)专有部分占相关房屋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相关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的决议;
(3)委托办理维修资金使用事宜的委托证明、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维修施工合同;
(5)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
5、市、县房产部门或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6、专户管理银行在收到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三)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方案。
2、由业主大会、相关业主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列支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向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列支;
5、业主委员会依据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审核列支维修资金申请,同意后报市、县房产部门备案。其中,动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还应当经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市、县房产部门或者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持市、县房产部门备案证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7、专户管理银行在收到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四)紧急情况时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漏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规定列支维修资金:
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房屋安全或设施设备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市、县房产部门或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列支;
(2)市、县房产部门或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3)专户管理银行在收到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4)维修完毕后,应当依法履行有关程序或在相关范围内公告。
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房屋安全或设施设备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向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列支;
(2)业主委员会依据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审核列支维修资金申请,同意后报市、县房产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经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市、县房产部门或者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3)业主委员会、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持市、县房产部门备案证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4)专户管理银行在收到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后,未按照规定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市、县房产部门可以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还应当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中列支。
由市、县房产部门组织代修的,市、县房产部门可以安排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维修应急施工队进行紧急维修施工,组织协调解决维修中的有关事宜。维修费用在相关业主的维修资金和公有住房维修资金中分摊列支。项目维修资料应予保存。
⑵ 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有规定吗
业主委员会原则上没有权利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
但如果小区收费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方式核算,双方可以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业主委员会可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双方可以委托共同认可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完成。审计的结果对双方具有同等效力,审计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九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八十一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⑶ 业主委员会向物业科怎么写申请维修基金
这个事情应该是物业公司写申请的。你们如果没有物业公司,是业主自己管理,就可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按照3分之二多数通过的原则,写也可以写清楚用途和数量,如何监管就是了。
⑷ 业委会审计物业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需要哪些材料
将所有票据准备齐全
没入账的入账,没审批签字的补签
⑸ 没有业主委员会情况物业维修基金怎样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 到管理处去,根据小区维修情况提出申请预算,再是做出预算报告,上报给管理部门,通过审核以后领取申请使用表。填好申请使用表后上报业主委员会审核,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报社区审核,审核完后再是业主签字环节,要求达到2/3以上业主同意。最后,管理机构根据申请进行核准,并将核准使用额度的70%划转至申请单位,项目完工后,再依据相关凭据领取剩余资金。
⑹ 业主委员会如何监督管理物业公司
很简单,从两方面监督
1、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等,监督检查物业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履约情况,检查物业的工作是否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
2、审核物业公司每年提交的物业管理费使用情况报告。必要时候启动审计机制来审核账目
做好这两点即可。
⑺ 小区物业管理写给业委会的维修基金怎样申请有业委会的如何开头写
关于XXXX小区
申请使用应急(一般)物业维修资金的报告
XX市XX区城乡建设内局:
XXXXX小区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该小区大楼进容门右边1号电梯,已经使用4年,已过保修期。需申请更换变频器,工程预算为贰万肆仟伍佰壹拾元整。
受业主委托,由XXXX同志前来办理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事宜。
经办人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⑻ 业委会可以决定多少钱的项目
国家的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业委会可以决定多少钱的项目。
对于物业公司提议的小区更新改造项目,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经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才能开展,也就是说合理的,业委会1千块也可以审核同意,1千万也可以审核同意。
参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相关内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相关内容;
⑼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超过多少钱需要审计审计费谁承担
⑽ 维修基金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后使用流程是怎样的呢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第二十二条第四项;
(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六)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10)业委会如何审核物业维修项目报价扩展阅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第三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规定。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