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消检,电检多长时间一次
根据《消防法》每年至少一次。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更要严格些。
2.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维修保养记录多久填一次
一般情况是周检,月检,季检,年检。最少要做到月间和突击检查。
3. 对建筑消防设施多久至少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消防安全测试和维修记录多久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三十四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4. 消防设施检测多久一次
《消防法》: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危化品生产企业的点检周期肯定要频繁些,但每天都点检也有点过于频繁。过于频繁会导致流于形式,走个过程,往往点检不到位。
另外法律规定的是全检哦。
另按规定,每半年检查灭火器一次,如发现灭火器不正常应及时更换或送消防单位充装。
3.1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3.2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2.1 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2.2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2.3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5. 消防电气检测多少时间检测一次
消防电气检测时间根据消防场所的不同作用来确定。
1、公共聚集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电视电影摄制厅等演出、酒店以及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检测周期为1年。
2、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检测周期为1年。
3、其它场所检测周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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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产生的原因:
1、 漏电。电线或其支架材料的绝缘能力差,以致导线之间或导线与大地间有微量的电流通过,漏电的电火花能成为火灾的着火源;
2、 短路。在电气线路上,由于各种原因,电势不同的两点相接或相碰,产生电流突然增大的现象。由于短路回路中的电流很大,在短路点上极易产生强烈的电火花和电弧,并使导线的金属导体出现熔化和剥蚀缺损的痕迹,这种强烈的短路电弧和熔化的高温金属都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
3、 过负荷。指导线中通过的电流量超过安全电流值。由于导线本身具有电阻,通过电流时就会发热,通过电流量越大,发热量就越大,导线绝缘层温度就越高。一旦绝缘导线的温度超过最高允许工作温度,导线的绝缘层就会加速老化,甚至发生燃烧,引起火灾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6. 住宅消防设施应该多长时间检修一次,每
住宅消防设施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像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单位自身不具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
还有就是像是一些紧急安全地方基本面一月检查一次,还有的地方是一天检查一次,这些基本上都是按照不同区域来进行计划的,还有就是按照每个地方的消防意识的强烈程度来进行的。
居民住宅小区应具备的基本的消防设施:
1、小区内必须有消防通道、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人员密集场所及停车库均需按标准要配备灭火器材;
2、高层建筑在消防验收合格后应该都已经具备消防水泵、水箱、墙式消防栓;
3、为给火灾扑救工作创造方便条件,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应在小区高层建筑周围设置环行消防车道,当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合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为防止火灾时建筑构件塌落影响消防车道正常作业,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
5、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宜小于4m。消防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6、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和小区出口处等。住宅小区来说的话,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小区内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属于消防通道。
7. 消防设施至少多久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根据《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年清洗、标定一次。
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8. 单位消防设施每年必须至少检查几次
消防检测由具备合法检测资质单位对安装完毕的电气和消防设施,进行系统检测并提供技术数据的一项技术评判活动。这是一项多学科综合系统工程、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是一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
《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8)消防安全测试和维修记录多久扩展阅读:
公安部公通字[1996]21号《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建立“中介服务”企业定期对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的制度。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除落实自身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外,必须委托“中介服务”企业对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消防设施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
承担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的“中介服务”企业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查批准。这些“中介服务”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
(二)具有一定数量相应专业的高、中级技术人员;
(三)承担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的人员已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9. 建筑消防设施多久检测一次
像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单位自身不具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
还有就是像是一些紧急安全地方基本面一月检查一次,还有的地方是一天检查一次,这些基本上都是按照不同区域来进行计划的,还有就是按照每个地方的消防意识的强烈程度来进行的。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7.1.1 建筑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设备、组件等,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备案。
在重大的节日,重大的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6.1.4 建筑消防设施巡査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b)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
c) 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査一次。
10. 各类灭火器的检验周期是多久
灭火器(常用的是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安全周期为12个月,超过期限必须进行维修保养。因此,用户购置灭火器仅是开始,配置使用灭火器大量的工作还是在每年的检测、维修和保养。
灭火器年检是一种对灭火器维修进行规范的行业标准,标准适用于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报废,适用于对灭火器维修单位的维修条件和维修能力的评价。其它类型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可参照标准执行。
灭火器年检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维修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拓展资料:
维修前应对灭火器逐具进行检查,确定并记录灭火器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基本参数等信息。
灭火器维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对灭火器进行外观检查,确认灭火器的规格型号以及是否属于报废范围;
2.检查灭火器的内部压力,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
3. 对确认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
4. 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筒体、贮气瓶、器头和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逐个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清洗,干粉、二氧化碳及洁净气体灭火器应将筒体干燥后使用;
6. 检查灭火器配件,更换密封件和已损的部件;
7. 按灭火器相应标准和铭牌的规定进行灭火剂及驱动气体再充装,并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8. 对维修后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出厂检验,检验合格贴上维修合格证方能出厂。
参考资料:灭火器年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