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车被人追尾对方全责,现4S店修完后定损单价与实际维修费相差4000多,我该怎么办。
4s店和保险公司一起告,我曾经在4S店呆过,保险公司报价应该是跟该店报价吻合的…出现你这种情况,极有可能是他们双方没协调好,想吃回扣…
② 车险定损大于实际维修金额是什么意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新手上路往往会遭遇一些小擦小碰的交通事故,虽然车损并不严重,但车辆出险后,揪心的不仅仅是爱车损坏,还包括理赔的种种问题,其中最突出最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车险定损金额的争议。
业内人士表示,要化解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有关定损的争议,从车主角度出发,只需掌握一些窍门,理赔就会变得顺利很多。
对于维修价格的争议是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最突出的问题。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
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服务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并不是“一个数字定终身”,客户若对定损额存有异议,其实是可以与定损员多做沟通的,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
配件究竟是换还是修
其次是车辆某些部件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消费者和定损员的意见可能会存在分歧。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坏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坏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坏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坏部件。而作为车主,可能在部件发生损坏后,为避免日后隐患,多数会倾向于直接更换。
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按4S店定损的莫再去普通厂
车险理赔专家还提醒车主,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
因为4S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S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③ 车险定损和实际维修价格是一样的吗
一般情况下是一样的,如果是去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维修的话,基本版上维修价格就是定损的价权格。保险公司在定损的时候也会参考定点维修厂的维修意见,基本上都是“能修就不换”的原则。
如果不是去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而去4S店修理的话,一般修车费用都会超过定损额,因为4S店的维修原则是能换尽量不修。两者之间的利益是对立的,所以4S店会选择盈利大的方式让消费者去维修。
如果定损额与维修费相差很大的话,消费者可以请求由第三方独立机构重新定损,当然鉴定费用由消费者自己出。
④ 车险定损和维修费必须一致吗
基本是一致的,因为给你定损的公司就是负责维修你车辆的公司,所以报价金额是一样的
⑤ 汽车保险理赔定损数额与实际修理花费不符怎么办
1、保险公司本身负责理赔,定损结论与其利益有直接关联,确实具有一定的不公平性,容专易对保险人的利属益造成一定损害。保险公司定损结论普遍受到质疑。
2、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法院一般有两种做法:一是双方协商,认可一个都能接受的赔偿额度;二是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会委托具有资质的价格认定机构给事故车辆定损。
⑥ 新车被撞,对方全责,保险定损和实际维修费用有差价,怎么办
一、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车辆损害赔偿。拿着定损及维修费的相关单据的证据材料,去对方所在区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
二、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户口性质、年龄大小、工资收入、住院时间长短等情况详细计算。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属于专业性很强的案件,必要时还要请律师帮助处理,你们现在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的计算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具体赔偿数额除责任划分和伤残等级外,还与受害人年龄、户籍、住院实际花费情况。如果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第三十八条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第三十九条 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第四十条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第四十一条 构成交通肇事罪,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肇事者的交通事故责任提出赔偿意见,随同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民因他人犯交通肇事罪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⑦ 车损定损了我实际维修的时候发生的费用超出怎么办
留存事故发生时的所有证据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单车事故(即自身驾驶不慎或驻停时被碰撞)如果碰撞较为严重需要在保险客服电话中提出车辆受损严重,要求定损员必须到现场定损。如果定损员随后表示到场确有难度,一定要用手机记录下碰撞现场(拍照和视频)。
车辆发生损缺,保险公司定损员出具定损单,如果定损价格与实际修理费用差距较大应拨打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并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部分定损员会要求车主在定损单上签字,车主以为签字就是认定定损价格,其实无论是否签字,都不影响事后向保险公司提出差额部分的诉求。
各家保险公司都只针对实际损失进行理赔。如果遇到定损金额不够修车的情况,车主需要再次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让查勘员再次对车辆进行定损,这样一来最终的维修费才不会与理赔金额有太大的出入。
(7)车损定损和实际维修相差多少扩展阅读: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⑧ 车辆定损金额与维修金额不一样,怎么办
车险理赔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定损和实际维修金额不同,但只要差的不多算是合理范围内。车主一般关心的是维修费比定损要高时怎么办
实际情况中会出现保险公司定损价格和修理厂实际维修价格有差别,尤其是高档轿车修理费用动辄上数万,保险公司定损价与实际维修费用巨大的差额部分可能都要由车主承担,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笔者此前代理车主起诉保险公司,法院最终裁判保险公司败诉,判决保险公司承担支付全部修理费用和鉴定费。诉讼过程中,笔者发现车主在处理此类保险理赔纠纷过程中出现不少瑕疵,根据这些瑕疵,笔者在此罗列了一些注意事项,供各位车主朋友参考:
注意事项一:留存事故发生时的所有证据
车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单车事故(即自身驾驶不慎或驻停时被碰撞)如果碰撞较为严重需要在保险客服电话中提出车辆受损严重,要求定损员必须到现场定损。如果定损员随后表示到场确有难度,一定要用手机记录下碰撞现场(拍照和视频)。如果发生两车以上交通事故,除了前述要求之外,还必须要求交警到场,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注意事项二: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就差额部分进行协商环节不可少
车辆发生损缺,保险公司定损员出具定损单,如果定损价格与实际修理费用差距较大应拨打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并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部分定损员会要求车主在定损单上签字,车主以为签字就是认定定损价格,其实无论是否签字,都不影响事后向保险公司提出差额部分的诉求。定损金额如果较低,车主还应该与保险公司客服联系要求协商,如果对方不积极参与协商,可以直接起诉。
注意事项三:不要在提起诉讼前委托鉴定部门对车辆损害进行鉴定
很多车主及修车厂无法把握修理费用幅度,担心保险公司拒赔,故在提起诉讼前委托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后,根据鉴定价格提起诉讼。笔者认为如果这么做,法院很有可能不将鉴定费用认定为车主实际损失,从而导致不支持由保险公司承担该鉴定费用请求。笔者建议车主可以要求修理厂预估合理的配件费和手工维修费,后直接将预估总额作为诉讼请求。因为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保险公司不认可该请求,即由保险公司申请鉴定,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此外,车辆是否修理完成不影响鉴定结果,车主完全可以正常修理后正常使用。
注意事项四:维修过程中不可以追加不必要的维修项目
车主需要和修理厂沟通,只对因事故产生的合理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不可以“顺便”对非事故导致的日常损耗配件进行更换或者维修。如果在鉴定机构评估过程发现有不实维修费用,很可能影响法官最终的裁判。
除了以上三项需要注意以外,车主还应当做好一下工作:
1、选择优质的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压低定损价和定损员所谓的“我只能定就这么多,不行你找保险公司打官司”,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保险公司抓住了客户无法承担诉讼成本和时间的心理从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仔细阅读保险合同
很多车主投保完后,并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笔者建议车主仔细阅读,尤其是合同中加深黑体字部分。
3、不计免赔的概念
不计免赔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投保了这个险种,将车主由于事故责任所承担的赔偿金(根据自身责任大小从5%到20%)转给保险公司,在购买车险时,车主应给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投保不计免赔险,使自身理赔权益达到最大化。笔者建议车主务必购买。
4、车辆改装与保险公司免责
首先,车辆改装如果和车辆事故没有因果联系,保险公司不能拒赔。其次,车辆事故导致改装件损坏,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5、其他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情况
车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路标准、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关车辆准驾资格等
⑨ 为什么车险定损价格和实际维修费用不同
1、一般情况下是一样的,如果是去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维修的话,基本上专维修价格属就是定损的价格。保险公司在定损的时候也会参考定点维修厂的维修意见,基本上都是“能修就不换”的原则。
2、如果不是去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而去4S店修理的话,一般修车费用都会超过定损额,因为4S店的维修原则是能换尽量不修。两者之间的利益是对立的,所以4S店会选择盈利大的方式让消费者去维修。
3、如果定损额与维修费相差很大的话,消费者可以请求由第三方独立机构重新定损,当然鉴定费用由消费者自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