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高层小区消防报警系统维修方案的文本
消防系统维保技术方案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维护保养检查内容
1、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检查方法:有自检、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每周试验和检查
检查方法:巡检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层现(或区域控制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如发现不正常,应在周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3、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一)、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
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二)、检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
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三)、自动喷水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装
置,应试验他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