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看分的保修期如果是保修期内,那他就有义务提供维修服务。如果不是就没有了
② 出租房的电器损坏有谁来负责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回定执行。如果双方没答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 租房子里面带家电,但都是比较旧的,没用多久就坏了,应该谁来维修
针对于租房家电维修这个问题,还要看你是在谁的手里租的房子。
第一种:和小中介手里租房。这种保障要小一些,但是也有特殊的。小中介收卫生费、垃圾处理费等等杂费。但是在家具维修这里,不得不说,他们每年都有一次免费维修的机会,一般是在续约的时候。但是比起租房的不稳定性和财产损失,建议大家还是找正规的中介吧。
毕竟租房家电都不是特别贵的,特殊贵重家电还是需要提前跟房东沟通的,以免造成不快。人不可能一辈子租房,在租房生活的日子里,希望大家和房东、邻居都能和谐相处。吃点小亏也没啥,生活过日子图的是顺心,不要为一点小事情影响心情。
④ 求带有“家电维修”四个字的图片
你自己做一个不就行了 图片编辑就可以 也可以用ps 好多软件都可以啊
⑤ 请问 家电厂家(小天鹅) 有义务对产品终身维修吗
从法律上,主要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内家出台的家用电器三包规定。容 其中三包规定中明确:1.三包期限内,厂家有义务。2.型号停产后,应在5年内保证零配件供应. 而消法第40条8款,以及45条规定:厂家要给消费者提供维修等服务,并没有明确时效.而且如果零件的损坏是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那么也受到产品质量法的保护.厂家有义务提供维修服务. 如果这个部件是人为损坏要难办一些。
⑥ 急!!!家电服务中心的实践日记。
7月11日 星期六
古语云:磨刀不误砍柴功,我们修家电如果说没有好用的工具那就是天方夜谭,同样“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准确的材料也发挥不了妙手回春的技艺,经过长时间的维修我们发现我们还缺少一些材料和工具,于是小组决定去丰富我们的“仓库”。
电子市场是我们的首选,那里东西最为齐全。货比三家不吃亏,来到电子市场我们走过好多家配件店,对于保险丝,焊锡丝等耗材价格不一,质量也有差别,转了一圈下来,我们挑了一家最好的,虽然贵了一点但方便我们的维修也有利于延长家电的寿命。
接着我们要购买器材了,电烙铁是必买的。买好的吧,我们开始还价,他要50元,由于不是买衣服我们不知到底价,于是我们还到30元,店主不肯,拉锯战就此展开,经过一番苦战最终以35将它收入囊中。
一个下午我们还买了钳子缺少的螺丝刀。好的开始决定了成功的一半,为了一个成功的实践,也为了节省经费,或许这是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吧,我相信第一天的准备是有价值的!
7月12日 星期天
轻轻的我们来了,挟一缕阳光。机电小分队走进相门社区,暑期社会实践拉开序幕,家电一直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义务维修走进社区是家电践行这一原则的体现。
摆好桌子,拉好电线,插上队旗,义务维修就开始了。很快很多人便送家电过来,最多是电风扇,还有电蚊拍,微波炉等等。我和薛如峰同学接下了一个落地扇,由于时间已久,电机不转了本以为只要加点油就好了,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是电机内部出问题了。这可是个棘手的问题啊,一不小心就会造成一个绝症,同时也可能是白忙一场,经过一番拆卸,封闭的电机终于被拆开了,蹲在地上的我们也满身是汗,商讨、实验……重复之下最终我们认定电机轴承受热膨胀,使转轴与前后盖卡在一起,于是经过我们精确的打磨和上油,转轴又可以自由转动了。等我们装好头上的汗水化成珠流下来,一不小心尝到那是咸的,转身看看大家连微波炉都修好了,真是厉害!
一天的实践就在忙碌中结束了,回到宿舍躺在床上,回想着热过来的一天,无悔略带成功的喜悦,咸的汗水它包含的是闪光的骄傲!
7月13日 星期一
教工之家,是为学生服务的老师们和员工的住所,如果义务维修不去那里,对我们的心灵那时一种伤害。回报那些为苏大作出贡献的老师和员工,第二个站点我们选择了教工之家。
早早的我们便来到了教工居委会门口,可能太早了吧,居委会居然还没开门。在树下,等了许久,一位大叔给我们开门了。准备好一切,一个树下维修点就投入使用了。这里的年轻人却上班去了。许多老人带着东西就来了。其中有大小收音机·电风扇·台灯。我接下了第一笔维修。那是一个充电器,一般的充电器坏了都是由于保险丝断熔,用万能表测过后果然是断熔。我高兴的重新焊接了一个新的上去。检测后发现仍是断路,回头一想,坏了,变压器本来就是断路,通路才有毛病了。仔细辨认,又嗅嗅,变压器烧了。这下是绝症,修不好了。遗憾不觉而生,但我已经尽力了。
这一天,我修好一个台灯,也诊断了三个绝症,对我的修理经验来说,丰富自不必说。下次成功的把握又多了几分!
7月14日 星期二
第三天,起的最早的一天,6:30我们就前往新湘苑社区。
这里与别的社区不同,由于社区较大,人口分散,于是维修点不在社区里,而是在他们的文体中心。文体中心是大家锻炼和学习的地方,人流密度较大。早晨人最多,所以我们去的很早。今天与往日不同的另一点是维修点设在文体中心的大道上,没有树,所有的维修都在日光下进行。火辣的太阳是我们最大的考验。
开工了,陆续有人将东西送过来,豆浆机、电风扇、录音机是第一批送过来的。僧多粥少啊!于是我们就轮流上。今天没有送物品的高峰,但送修的人从来没有断过。接近尾声时我接到一个豆浆机。这个豆浆机机械结构和电子结构并不复杂,但由于没有修过,我还是一步一步测量。从插头到开关,再到电路板,一步一步,不漏掉一个细节,结果显示电路板断路了。电路板如果坏了,一般都是绝症。今天运气比较好,一个猜测指引我去测一下保险丝。断路,一阵惊喜,急切的换上一个新的,接通电源,好了!对于豆浆机,我首战告捷!
今天是我们维修时间最长的一次。又是在太阳下。虽然回来时人都软了,但修好东西的成就感没有什么能够替代。又是充实的一天,无可替代!
7月15日 星期三
今天,总的概括来说,惊喜不断。
开始时,我们摆下“摊点”时,周围有好多人,大家都感觉到了压力。今天将是忙碌的一天啊。但惊喜也因此而起。等我们准备好,纳闷了,却都没有人送东西来修。等了好一会,这些人都进了一家疗养店。于是众人就干坐着,等着有人送东西来。一晃就是一小时了。不知是宣传不到位还是位置不好,只是门可罗雀,一片“凄凉”。然而惊喜再次出现了。九点半左右,开始有一两个人送半导体过来给我们修。经过大家的努力,它们很快就康复了。也许是有了成功的例子吧,当大家还被准备早早收工的思想缠绕时,一场热情的维修风暴便爆发了。忙忙碌碌,桌子上,地板上,都是维修的我们。太阳照到我们了,许多居民都给我们撑伞。
看着热情的居民,虽然许多称赞的苏州话我们都听不懂,但热情中透出的感激和认同是对我们的肯定,更是我们支持义务维修信念的力量。散沙无力,却是混凝土不可缺少的部分。为人民服务,人人行之,将是一股无可战胜的力量!
7月17日 星期五
在人的生命里有三种时间:平平淡淡、度日如年、时间静止。实践的最后一天,我体验到了这三种境界。
度日如年——“分秒时间=it’s a long long journey” ,半年不回家了,好想家,如今快要回家了,那一点心不在焉让我在维修的空闲时间里品味这一日三秋。
时间静止嘛,就是用心专注所致,一个随身听让我置身奇妙的环境,我的思维都围绕如何修好它在转。它不转也不响,一身是病。我不得以将它拆开,电源是好的。会是电机吗?拿电池试了一下,好的,到底是哪里坏了?我拨弄着转轮,突然一阵惊喜涌上心头,皮带轮老化,果然,成功一半啦!然而“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一个不响的随身听有什么用!电路板是好的,只剩下耳机头了,把它焊下,仔细端详却看不出端倪。老伯渴望的眼神让我心急如焚,时间慢慢过去,我也无可奈何。想着怎么安慰老伯,焊上耳机头,奇迹却发生了,耳机中流出婉转的声音,我一阵呆滞紧接着是一阵狂喜!
很快,最后一天的实践接近尾声了,收拾着战场,想着回家,也想着今天战绩,喜悦而又自豪,短短的七天,虽然代表不了什么,但是它发生了总有它的意义,不管将来如何,至少那是我大学生活里一段独一无二的记忆。
⑦ 租房房子里家电坏了房东应该负责维修吗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内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容协商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这里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⑧ 租住房家电坏了由谁负责维修
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专,除非双方在合属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⑨ 房东有义务出钱维修坏了的电器吗
因自然损害的,出租方有义务维修,但实践中,只要出租方和承租方在交付的时候确认过,那就很难认定谁的责任。所以租房最好是不带家具,或者找一个不计较的租客。
⑩ 房东有义务维修家电吗
看合同怎么定的,当然入住三个月内电器损坏房东应该修理。当然,看是碰到的好房东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