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租赁合同设备维护条款
《合同法》第十三章,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
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
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里要分清两条:合同法规定租赁物需要维修时是出租人负担的;但在使用时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电气设备都能使用,但都是上了年纪的,现在空调坏了,我想要求房东负责维修。”在正常使用下,电器损坏能够分清是自然损坏的,出租户按常理是要负责修理的。但重要一条是你们有“约定”:“房屋所属物品:房客应小心使用业主的设备,任何对象损坏时,房客必须自费修复或更换”。你现在就要与他分清是自然损坏,还是使用损坏的?以你们约定的条文应当理解为:在使用不当才是租赁者负责的。自然损坏适应一合同法规定处理。
❷ 出租的房内,使用的家电坏了,维修的费用是房东付还是由房客付,租赁合同内没有明确规定。 急急
你在租住期间弄坏的,就是自己负责啊,
❸ 租赁合同规定电器损坏由承租人维修合理吗
一般租用合同签订后,租户对自己使用的电器损坏自负其责,要是供电故障引起,由房东协助找电工解决
❹ 租赁合同法 维修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十三章第二抄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章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❺ 请问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事故及家电维修费用问题
1)如果租赁来前房屋本身及水电气没有自潜在隐患,在租赁期,出现问题意外房东没有责任,若有潜在隐患则视是否租赁方使用不当造成意外,有双方分担责任
2)家电及配套设施应看是否操作不当造成损坏,若是,则租赁方负责赔偿修缮,若是自然老化,则有房东负责修缮
3)房东和承租人签定的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❻ 租房合同家电维修条款一项怎么填写
这需要你和租客约定,正常使用损坏是房主负责,人为损坏就是房客负责了。
❼ 关于房屋转租,损坏家电维修的问题
由于这份合同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是房东一方拟定好了的,同时更改了重要条款而没有特意指出,违背公平的原则,有欺骗成分,故意加大承祖方的责任,侵犯承租方的权益。
所以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认定该条约定无效,并要求归还维修费或者押金。
同时,法律规定,房东出租的设施设备本应在合理范围内能提供正常使用,有非人为故意造成的故障应该由房东负责维修。
当然,谈不拢的话,先搬走,押金以后再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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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