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招标文件发出后20日确定开标时间,20日如何计算,是否排除节假日
招标文件发出后20日确定开标时间,这20日要根据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为准,如果说明20个工作日,则要排除节假日;如未说明,则20日包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1)标书发售后多少天开标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❷ 招标文件发布后至开标前这段时间一般为多少天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拓展资料:
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的繁简程度,要视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建设项目复杂、规模庞大的,招标文件要力求精练、准确、清楚;建设项目简单、规模小的,文件可以从简,但要把主要问题交代清楚。招标文件内容,应根据招标方式和范围的不同而异。工程项目全过程总招标,同勘察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和施工分别招标,其特点性质都是截然不同的,应从实际需要出发,分别提出不同内容要求。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招标文件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⑴所有采购的货物、设备或工程的内容,必须详细地一一说明,以构成竞争性招标的基础;
⑵制定技术规格和合同条款不应造成对有资格投标的任何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歧视;
⑶评标的标准应公开和合理,对偏离招标文件另行提出新的技术规格的标书的评审标准,更应切合实际,力求公平;
⑷符合本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有不一致之处要妥善处理。
❸ 招标文件发放到开标最短几天
招标文件的出售日期不得少于5天。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的明确资格条件、合同条款、评标方法和投标文件响应格式的文件。在一些特殊情况,还应附有性能规格,投标保证金保函,预付款保函和。
(3)标书发售后多少天开标扩展阅读:
招标文件组成要素: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❹ 公开招标标书发出几日后可以开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❺ 投标公告发布到开标最少需要20天,为什么
因为这是法定的程序时间,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合理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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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应注意的问题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招标代理)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宣布本项目流标。再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决定是否重新进行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拒收。
2、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3、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已经过了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原封退回,不得进入开标阶段。
❻ 发招标文件后至开标最短时间是几天,有没有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根据以上规定,招标文件发出后至开标最短时间是20天。
《招标投标法》
1、第66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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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2、发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二、资格预审
1、初步审查: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
2、详细审查
①、财务方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②、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特别要求的施工项目;近年来施工的工程数量、规模。
③、人员: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3、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1、出售招标文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为五个工作日。
2、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踏勘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踏勘后标前会议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以及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在标前会议中进行答疑过程。
❼ 邀请招标自招标文件发售到开标,时间一般为多久
最少二十天,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所以,无论是邀请招标还是公开招标,自招标文件发售到开标,时间都不少于20天。
招标是一个招标投标行业术语,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招标投标也被简称为招投标。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的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投标”的对称。指当事人中的一方(招标人)提出自己的条件,征求他方(投标方)承买或承卖。故招标可能是为买而招标,也可能是为卖而招标(如土地招标)。在政府采购中,招标是一种采购方式。
招标是为某项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的买卖,邀请愿意承包或交易的厂商出价以从中选择承包者或交易者的行为。程序一般为:招标者刊登广告或有选择地邀请有关厂商,并发给招标文件,或附上图纸和样品;投标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然后在公证人的主持下当众开标、评标,以全面符合条件者为中标人;最后双方签订承包或交易合同。
招标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