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山东、青岛、河南、四川等4个省(计划单列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到2012年11月底。其余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开始,执行到2013年1月底。
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九类,摩托车已经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
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如下: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到悬挂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牌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2)每个家电下乡产品都附有与产品唯一对应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粘贴在产品说明书封面的指定位置;(3)每个家电下乡产品都粘贴有专门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4)应当索要正规发票;(5)查看要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是否超过该产品的中标最高限价。
申领家电下乡补贴应当备齐以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2)购买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3)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4)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的,可用其它储蓄存折。
补贴资金由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审核兑付。
分步实施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简化改革。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率先进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改革试点,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录入补贴相关信息,乡镇财政所确认并兑付补贴资金的办法.
销售网点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应当查看其相关身份证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产品的销售及补贴备案信息,录入信息应当包括:购买产品发票号码、购买人信息(含户口簿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产品标识卡号、储蓄存折银行账号(有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的应当用粮食直补账号)等。储蓄存折银行账号姓名与购买人或户主姓名应当一致。暂时不能实行网上审核录入的,可以进行纸质表格审核登记,到具备条件的销售网点或乡镇财政所进行网上录入。
销售网点必须留存产品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并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对于非农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不得以任何借口索取和留存产品标识卡及其复印件。
(三)乡镇财政所对销售网点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相关复印件留存备查。
㈡ 家电下乡的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2007年12月--2012年11月底
自来2007年源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从2008年12月1日,山东、青海、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始推广家电下乡。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含三省一市的试点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试点的三省一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执行到2012年11月底。
㈢ 全国家电下乡政策到什么时候结束
你好!
自2007年12月起---2011年11月底、暂定4年!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家电下乡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商务部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财政补贴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思路。为稳妥推进,自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商务部研究认为,有必要加快推进家电下乡,以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效用。经国务院批准,在试点的三省一市继续实施的同时,将家电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较高的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纳入推广地区范围,共计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含三省一市的试点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
根据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发挥家电下乡政策在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中的作用,国务院决定尽快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
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原来14个省市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国推广,产品也从过去的四个增到八个,除了之前推出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之外,本次家电下乡又新增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它们和彩电等产品同样享受国家13%的补贴。各个省市可以根据各地区不同的需求在这四个产品中选择两个进行推广。
㈣ 家电下乡政策怎样何时结束的
家电下乡开始于2007年的12月,结束于2011年的11月底,历经4年时间。现在农民消费有升级趋势,大件的家电产品需求也很大,因此组织工商联手开展了“家电下乡”的活动。对于很多的农民朋友来讲这个政策提供了不少方面,那家电下乡是怎样进行的呢?
家电下乡政策是什么?
家电下乡政策是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怎样才能享受到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呢?
只有具有农村户口的人购买了家电才会给补贴,带动了农村消费。家电下乡的产品都是专门开发的适合农村消费的家电产品,这些产品性能和质量都比较可靠,物美价廉,为农民们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身份证、存折、补贴类专用标识卡等,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审核确认后,会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
国家并没有突然性的全国开始进行家电下乡的政策,为了稳妥起见政府现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经过初期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试行在试点省市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步农夫糊口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统筹海内外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农村消费环境差异和农夫消费水平特点,研究开发物美价廉、机能可靠、质量保证、节能环保、操纵简朴的家电产品。同时,考虑到农夫对于家电产品使用成熟度较低,应加强和完善售后、维修及培训服务,确保农夫买得放心、用得满足。
当初制定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后是以四年为一个周期,也就是说从最开始的2007年12月开始在四川的家电下乡到2011年11月份就会结。
家电下乡政策现在已经结束,但是不少的农民朋友,因此受益,买到了自己合适的家电,相信国家还会有类似的政策出台,大家需要的可以多多用心关注一些报道。
㈤ 国家家电下乡政策持续到什么时候
明年全国都还有家电下乡政策。国家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是4年。但全国各省开始的时间有所专不同。
据财属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指出,
一、山东、青岛、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已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2月1日到2012年11月30日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二、吉林、新疆、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海南、江西、广东、深圳、云南、贵州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