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是值得谴责哈。支持。。。不管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都应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B. 河北一女子维修电视后发现店家把屏幕换了,商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
河北一女子把送出去维修的电视机拿回来后,发现主屏幕被换了。原来她家电视机屏幕右上角有一个小刮痕,维修后这个小刮痕不见了,这一细节瞬间引起了女子的怀疑。然后她就核对电视机屏幕后面的贴牌号码,发现跟自己原来完全不一致。随后,女子到维修店了解情况。店家承认了是把两年前的一个旧电视屏幕不小心错装在女子的电视上了,认为做事情谁都有搞错的时候,谁不犯错?虽然店家承诺会对女子家的电视保修一年,并免除这次的维修费用,但店家在顾客面前丢失的诚信,远远是用金钱换不回来的。
C. 家电维修领域存在哪些陷阱
笔者想提醒大家,在家电维修中,有个别维修人员,存在“温柔”宰客的现象。他们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用不正当手法去欺骗消费者,我就有过两次这样的经历。
一次,我的电视机显像管图案收缩,变成一条狭窄的横线。对电器知识一窍不通的我,立即将电视机送去修理。在一个家电修理部,店主检查完我的电视机就说“小毛病,20元就能修好。”我一听觉得不贵,原先怕挨“宰”的忧虑没有了。之后,店主虽然闲着,却要我该忙啥先忙去,等第二天去取。我明白,不少靠技术吃饭的人,都忌讳别人在一旁看他做事,便没有要求立即帮我修理,知趣地回家了。
后来,我去取电视机时,店主很明确地告诉我,半年之内若发现修理过的地方再出毛病,可以免费修理。听后我还连声道谢,暗想:这里的服务真好。但我把电视机拿回家看了几天,又出现了故障,图像和声音都没有了。我一急,忙把电视机又送到那个修理部。店主检查完后,遗憾地说:“这次是另外的毛病,里面的一个重要元件烧了,修起来挺麻烦。”并指着一个烧焦的零件教我看,还说可能还有其他毛病,需要详细检查一下才能断定。看我着急的样子,他要我自己考虑一下,若决定修理可以适当优惠,若有其他想法,也可以送到别处去修。听他这么一说,我沉思了一下,同意他修理,并问他修理费要多少。店主没有明确表态,只是笑着说:“现在我还讲不清楚,也许和上次差不多,也许会多些。反正我是不会乱叫价的。”
可是,这次我却莫名奇妙地被“宰”了一刀。我去取电视机时,店主拿出几只我叫不出名字的旧零件,说这些是我电视机上换下来的。然后一项一项地把这些零件的价格告诉我,光这些零件就要160元,加上修理费等共计200元。他还很“大方”地说:“老伯,你是老顾客了,修理费就少算20元吧。”我只得无奈地取回了电视机。
还有一次,我的洗衣机出现排水不畅的故障,在准备拿去修理时,为了不再挨“宰”我特意多花几元,请一位维修工上门修理。维修工刚开始说,只要10元修理费就能修好,等到把洗衣机拆开,他说排水管、转轴和几个开关都要换新的,叫我自己拿主意。我看那些零件没有破损的痕迹便说,只要把漏水问题解决就行,他便告诉我这些零件若不换,过些天洗衣机又会出故障,到时要花大钱,并给我举了一些例子。听了他的话,我觉得也有“道理”,于是就同意一同换上。最后,修理费也从原来的10元变成46元。
后来,我从其他地方了解到,我的电视机拿去修理,有零件被故意损坏之嫌以及费用被多收;第二次有的零件根本不需要更换。据一些内行人透露,像这些宰客办法,是个别维修人员惯用的伎俩,而且有的作法很不容易被察觉,只得让顾客吃“哑巴亏”。□喜严彭忠
D. 商家什么行为算是欺诈消费者
判断商家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
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2、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
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
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
3、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
在下列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⑴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⑵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⑶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⑷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⑸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经营者能够证明,就不是欺诈行为;
不能证明,则构成欺诈。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 家电维修度友们千万不要拔打4001030100维修电话,诈骗公司一个
向360或网络投诉他,举报他的网站,打击奸商需要大家共同协手,找服务单位,建议尽量找口碑好的,哪怕钱贵点,至少不会被欺诈,买就要买个放心
F. 空调维修骗子如何骗人的
真的是什么人都有,站在说话部腰疼!
你买到了配件,你有制冷剂吗?你有万用表专,扩口器,压力表,电流表(属钳表),冲击钻,水平仪,焊枪,真空泵(扳手螺丝刀我都不说)吗?就算你都有,但还得有人给你装或维修啊?
你知道现在的人工有多贵吗?一个搬运工一天300块,人家还嫌热不愿意干!
你这么懂,你知道膨胀阀和毛细管的区别吗?你知道如果制冷剂过多,会导致什么后果吗?你知道串气的是怎么产生的?
当然,也有一部分维修人员确实存在欺诈行为,关键就是外包的原因,自己开的公司肯定不会这么干;上门之前之前谈好价格是正确的,修好多少钱(根据故障现象基本可以确实价格,报不出价格的的,或者不愿报价格的基本是骗子),超出你心意的价格可以拒绝维修!
我为自己打工----
G. 家电维修行业存在哪些乱象铲除“山寨维修”具体该怎么做
家电维修行业存在小病大修、虚构问题、小件大换等乱象,要铲除山寨维修,需要工商与消费者共同努力,提高家电质量减少维修,同时消费者找正规的维修公司。只要消费者有需求,行业就能随之产生,这话说的没有错,需求是建立市场的前提条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家电维修已经行成了一个行业。有些人家里的电器买来没用多久就坏了,这时候换新的不划算,只好找人来修理。然而很多人选择在网上找修理人员,最后被坑了也不知道。家电维修行业的利润可观,但是正规的家电维修公司却没有几个,这个行业的萎缩,让山寨维修有了可趁之机,只有加大整治力度才能还市场一片清明。
市场部门还应该监管好家电的质量,提高质量以后可以减少家电的维修次数,这样山寨维修行业无利可图,自然也就放弃了。山寨维修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H. 58同城家电维修诈欺
任何地方找的家电维修否有可能有乱收费,但是自己要懂得沟通,提前谈好收费事专项,如果是事后谈的价属格,比如师傅到家里了,你觉得维修费太贵,不想修,对方要求支付上门费,直接拒绝即可,除非事先有谈好上门费。
另外个别师傅会先修好,再来报价,这种人也要警惕!总不能师傅说一千,你就要给一千吧?如果不给,就对电器搞破坏。大部分不会乱来,没有个别人说的那么黑,彼此真诚沟通即可。
平台只提供信息,具体怎么谈,还得看买卖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