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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人员借调工资怎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2-06-11 15:57:54

① 借调期间工资谁发

法律分析:借调员工劳动关系的工资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可以由借调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将本单位职工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劳动者与本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并不因为借调而发生转移。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借调单位的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工资的支付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② 国网借调后工资

借调后工资待遇不变。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在原则上由借出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情况特殊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征得借调人员本人认可,并保证借调人员正常待遇的落实。双方单位负责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借调人员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借出单位为主,由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提出借调人员考核的参考依据。

③ 借调人员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员工工资的标准是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制定的。制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该标准是不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工资计算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即:
(1) 以计时工资为主的应付工资的计算
应付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 以计件工资为主的应付工资的计算
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合格产品的数量
应付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④ 人员借调工资怎么发

法律分析: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在原则上由借出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情况特殊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征得借调人员本人认可,并保证借调人员正常待遇的落实。

2、双方单位负责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借调人员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借出单位为主,由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提出借调人员考核的参考依据。

3、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

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领导职务、职级、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⑤ 国企借调人员 工资

法律分析:借调员工通常由原单位发放工资,当然根据工资差额,现单位可以发放一定的补贴,是属于比较正常的做法,不存在不合法的说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第74条规定: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⑥ 借调人员工资发放规定

法律分析: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在原则上由借出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情况特殊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征得借调人员本人认可,并保证借调人员正常待遇的落实。

2、双方单位负责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借调人员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借出单位为主,由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提出借调人员考核的参考依据。

3、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

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领导职务、职级、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八十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第八十二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

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第八十四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⑦ 国家关于借调人员规定

企业员工借调(有时候也叫企业借用)是指用人单位、借用单位与劳动者三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借用单位实际提供劳动并领取报酬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这种情形多出现在存在关联关系或合作关系的公司之间。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禁止此种用工形式,还针对此种用工形式规定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主体。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第74条规定: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那么借调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哪些法律问题呢?

如劳动者工资由谁来支付?

劳动者虽然被借调至外单位工作,但其劳动关系仍在原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工资支付的主体问题作出变更,那么仍应当由原用人单位支付。
【拓展资料】
劳动者在借调期间的社保由谁承担。

该问题同上,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虽然被借调至外单位工作,但其劳动关系仍在原用人单位。并且根据(劳部发[1995]309号)第74条规定: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

综上,在借调关系产生期间,并未就“借调关系”代替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的社保、工资及其他问题原则上仍按照劳动关系来处理。借调人员的工资待遇要具体看待。
首先,要看你的借调文件里关于薪资待遇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其次,要看你原单位及借调后单位对借调人员的薪资待遇有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
如果这两方面你都找不到明确的条款的话,你想讨回差额是难度比较大的!因为你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没有转移,履行的也是借调手续,不是换岗!而且一般行政单位的工资待遇是分的比较细的,有很多跟年限、资质、编制有关,所以你没法准确的套用“同岗同酬”概念。我单位处理方法如下,供参考:
1、该同志借调时,其相关申请材料由其培养考察支部交单位政工部门,然后转交借调单位。
2、借调后,由借调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3、发展为正式党员后,党员相关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由借调单位交原单位进入人事档案。
未见对借用人员党员发展相关规定,以下是指调动人员的,不知是否可以参照: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如找不到相关规定,建议与借用单位协商,否则该同志入党问题将被耽误。

⑧ 关于借调人员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的有那方面的依据

个般情况下是按照你原有的工资计算,该给补贴的给补贴,该计加班费的计加班费。如果被借往特殊岗们,从情理上来讲,需要支付给你该岗位的补贴(诸如高温补贴、夜间津贴等),但无法律文件支持。

⑨ 人事部关于借调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法律依据。

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你原有的工资计算,该给补贴的给补贴,该计加班费的计加班费。如果被借往特殊岗们,从情理上来讲,需要支付给你该岗位的补贴(诸如高温补贴、夜间津贴等),但无法律文件支持。

通常情况下,在借调期间,被借调员工通薪资福利仍属原任机构体制内的人员,并享有原任单位提供的员工应享有待遇;但在个别情况下,其薪津与福利亦有可能依借调单位体制有所调整,或由借调单位将薪酬反馈给原单位进行发放,由借调单位与被借调单位协商解决。

(9)国家电网公司人员借调工资怎么规定扩展阅读:

借调,是指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借调合同。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被借调者的人数,借调事由,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借调合同期满,被借调者仍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借调的目的通常有以下三种:

1. 借调单位欠缺具有某种才能的人员,而恰巧被借调人员却拥有相关才能,经上级机构安排后,借调人员暂时离开原任单任,并到借调单位任职。在这种情况下借调的人员通常都是专业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2. 借调单位属临时性质,在完成某事工后即行解散。为免整个计划皆交由临时员工进行,部份人员会由不同部“借”到借调单位工作,直至事工完成,各借调员工会返回原单位工作。

3. 借调属员工才能发展计划的一部份,让员工接触不同单位的工作,增广见闻。员工会在指定时间派驻往借调单位,并在借调期后返回原任单位工作。

⑩ 借调人员工资发放规定

法律分析:借调、借用的人员不改变其隶属关系。在借调关系中,一般情况下,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会签署协议,约定借调职工的工资支付问题。如果协议没有约定的,那么职工可以向原用人单位主张工资,同时,由于劳动者为借调单位也提供了劳动,所以其也可以向借调单位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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