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查询电视机的真伪
任何防伪标识都可能作假,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买电视要发票。现在发票已经不再是手写发票了,所以一定要机打发票,而且只要拿到发票就上官网去查询发票的真伪。严明真伪后,通知售后上门安装电视,因为售后来上门安装的时候也会检查发票,同时,售后可以对电视做出真假判断。
满意请采纳!!
2. 商家用欺诈手段销售产品,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利
商家用欺诈手段复销售产品,侵犯制了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3. 会记凭证常见的作假手段都有哪些
一、 伪造、篡改、不如实填写原始凭证
指行为人使用涂改等手法更改凭证的日期、摘要、数量、单价、金额等,或采用伪造印鉴、冒充签名、涂改内容等手法,来制造证明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
如:某厂职工利用一张字迹模糊,只有小写金额没有大写金额的发票,在金额"50.12"元前添写"1",改为"150.12"元,同时按150.12元添加大写金额,在财务科顺利报销。
又如伪造单据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单位以购买某种物品为名,编造假发票,套取现金单独存放,用于不当支出。某炼油厂按规定应列支年度业务招待费为28万元,但到当年6月底招待费实际支出额已达25万元,为了使年度招待费不超过28万元,厂领导和会计人员便商定,以报销劳保用品为名套取现金,用于招待费支出。随后,从劳保商店搞来一张空白发票,自己编造了有关数据,填入空白发票,共计10万元,会计人员依照伪造的发票做了如下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并进行了相关的会计处理,套取现金10万元,以个人名义存储,专门用于"压缩"招待费超支。
二、 白条顶库
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 打白条子,即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2、 以收据代替发票
这种手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当面对消费者为个人时,只开具收据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而偷逃税款。
3、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来代替饮食服务行业发票。
4、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
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有关人员不签字等。
在当今经济生活中,使用"白条"报账的情况较多,有的单位购进商品,支付劳务费用没有取得正式发票,而以收据或手写白条入账;有的单位个人通过一些借口借用单位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由于种种原因,钱花掉了,又无正式发票,为了弥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现的短缺,大都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白条"(如由业务经办人员写一纸说明,有的甚至经办人员都不签字而由会计人员作一说明等)顶库,对"白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严格审核和把关。例如,有的单位为了给职工多搞"福利",由经办人以付给某公司劳务费2万元名义取出现金,直接发给职工,但并未从对方公司取得劳务费发票,而是由其出具一说明并加盖总经理办公章印章入账。
三、 取得虚假发票
这种虚假发票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发票本身是假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发票所记载的内容是虚假的。虽然国家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并且要求各单位要重视发票的管理和使用,但近年来假发票却是风行天下,十分猖獗的。单位之间相互开具假发票,甚至有人专门以开具假发票牟利。如1998年严肃查处的浙江省金华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这起税案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全国虚开发票数额最大的案件。从1995年3月至1997年3月,金华县共有218户企业参与虚开发票,开出发票共计65536份,价税合计63.1亿元。案件涉及36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涉案企业之多,范围之广,历史之长、数额之大实属罕见,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再一次为"打假"敲响了警钟。
假发票盛行,给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管理带来了严重后果。一些单位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取暴利,一些单位以取得的假发票来逃避税务机关的检查,给国家财政造成巨大损失。如有的企业经济效益好了,就要在职工福利方面大开绿灯,为职工搞福利本无可非议,但超标准、超范围的福利行为就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某企业在为职工购买皮衣时,因属违规行为,不敢直接列报,就采取弄虚作假的错误做法,在购买服装付款时,要求对方不按皮装开具,而将服装换成为一般生产用材料和运杂费来填写发票,财会部门收到对方填写的虚假发票和有关结算凭证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
企业为了掩盖真相,又办理了假入库和假出库手续。会计部门均以假出库凭单作借:原材料
借:制造费用的账务处理。
贷:材料采购贷:原材料
一些单位用假发票开支吃喝招待费用,形成公款吃喝风。如某公司一次就以运费名义开具假发票报销餐费2万余元。一些单位用假票滥发财物。如某单位办公室采购人员,购进30万元商品,但由供货单位开具的发票金额为38万元,该单位付给供货单位38万元银行支票,该采购人员即从供货单位提取现金8万元据为已有,使公有财产,化为私有,这种假发票的危害性不能不让人予以重视。
4. 所谓翻新电视机是商家还是厂家翻新
一般来说应该是商家了,或者那些专门的翻新工厂,但一定不会是电视机的生产回厂。
作为电视机的RD部门答可以告诉你,除非是电视机设计问题和缺陷,电视机的生产厂是不会吧电视机回收翻新的,因为他们生产是固定流水线,他们的维修部门也是只负责维修客户的故障。他们是不会把自己电视拖回去翻新再买,这样子的成本对我们来说,不如退出生产新的电视出来卖。
5. 如何辨别电视机真伪
所谓4K电视,首先屏幕分辨率要达到3840*2160像素,这样的清晰度是1080P的4倍,能够更细致的呈现颜色。除了超高的分辨率,4K电视的真与伪则体现在自身是否支持4K视频内容的播放。 比如目前的一些机型,其实只是配备了4K屏幕,内置的芯片却不具备4K视频播放能力,或者解码的格式不齐全,这种所谓4K电视是名副其实的伪4K,那么该如何正确识别哪些电视是真正的4K电视呢?
方法一:看广告
网购也好,商场购买也罢,都会在电视机上放个广告。而且现在的广告法规定很严格,虚假广告的罚款力度很大。所以,伪4k电视是绝对不敢称自己是“4k电视”的。而是玩了一个文字游戏,称自己为“4色4k”——“4色4k”就是我们口中的“伪4k”,4k与4色4k的区别在于,4k是使用红绿蓝三色排列的(传统电视都是红绿蓝),分辨率可以达到800万像素。而4色4k是改变了像素点的使用方法,采用了共用像素点——红绿蓝白四色排列,但是分辨率最多只能达到600万。
方法二:看像素点
刚才也说了,4色4k是四种颜色的像素点排列,而真4k和非4k电视都是三种颜色的像素点排列。4k和非4k电视从清晰度上就能够明显看出,而伪4k和真4k就需要仔细观察它的像素点了。
方法是将像素点放大——用放大镜、在屏幕上滴一滴水、手机摄像头放大都行,放大后可以看到屏幕里的点。如果只有三种颜色,那就是真4k;如果有四种颜色,那就是4色4k。
方法三:看解码能力
4k电视有专属的H.265解码能力,其余的电视都没有。所以,我们只要在选购电视时带一个U盘,里面装上提前下载好的4k视频,看看电视能不能正常播放即可。
方法四:借助检测软件
此外,辨别真假4K电视还可以通过专业的电视检测工具进行鉴别。譬如下载沙发管家内的屏幕大师,对电视屏幕检测,此功能中有一项是4K电视分辨率测试,通过测试图,可以清晰的了解是否是真4K电视。
6. 记得有一个电视里曾经讲过,有一种极为高明的古董造假手段,叫脱弧法
那是电视杜撰。
中国画多用宣纸,你稍微了解一下宣纸的制作工艺就知道是不可能把一张宣纸分离为两层的,绢帛也是如此。
至于油画,油画的绘画过程就决定了更不可能。
7. 财务造假的手段有哪些
财务造假的手段有:虚增成本,少进收入,不开发票等,任何一种造假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不可取。
8. 常见的收入作假手段有哪些
仅供参考:
随着会计新准则的贯彻实施,企业收入确认的会计规范日益完善,但是随着对收入的操作手段越来越复杂隐蔽,企业往往通过提前、推迟收入确认时间,利用虚拟客户,或者巧立名目将一次性收入包装成主营业务收入,已达到粉饰业绩的目的。
(一) 对销售期间不恰当分割,调节销售收入。
收入确认的关键是解决收入的入账时点,由于会计期间假设的存在,披露信息需要有合理的归属期,为了调节各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公司会对销售期间做不恰当的分割,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填塞分销渠道就是一种向未来期间预支收入的恶性促销手段,即卖方通过向买方(通常是经销商) 提供优厚的商业刺激,诱使买方提前购货,从而实现收入的增长。
(二) 虚构客户或以真实客户为基础,虚拟交易。
为了达到增加利润,粉饰业绩这一目标,公司会虚构客户或以真实客户为基础,按正常销售程序进行模拟运转,包括伪造客户订单、伪造发运凭证、伪造销售合同、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销售发票等。由于是虚拟的,所以客户订单、发运凭证、销售合同是假的,所用的客户印章是伪造的,但销售发票一般是真的。虽然开具发票会多交纳税金,但公司认为多缴纳一些税金也是值得的。
(三) 利用与某些公司的特殊关系制造销售收入。
例如公司将产品销售给与其没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然后再由其子公司将产品从第三方购回,这样既可以增加销售收入,又可以避免公司内部销售收入抵消。该第三方与公司虽没有法律上的关联关系,但往往与公司存在一定的默契。
(四) 对有附加条件的发运产品全额确认销售收入。
通常,产品发运是确认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的最直接的标志之一,但产品发出并不意味着收入能确认。如公司将商品销售给购货方的同时,赋予其一定的销售退货权,此时,尽管商品已经发出,但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未必能全部流入公司,只能将估计不能发生退货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公司在与客户签定的正式销售合同中,不提退货条件等可能意味着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等事项,而是将此类事项写进补充协议。利用补充协议,隐瞒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的事实。
(五) 在资产控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确认收入。
一般而言,公司只有让度资产的所有权,才有权索取该项资产价款,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将资产转移给购货方,却依然保留与该资产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则不能确认该项收入。如出售房屋、土地使用权、股权交易中,如果资产未办理交接过户手续,则相关收入不能确认。
9. 我头天买的电视机,第二天发现问题,商家说是人为的,我该怎么办商家说是人为的,我们根本没有动
这个问题您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投诉,但前提是你们要确保没有动过,回现在买电视机都是当面试好答哦,包括各项功能,再买的时候服务人员都会一个一个的试过来,让您满意之后,才会决定成交的,那您说的第二天发现问题是什么问题呀?既然商家说是人为的,就比如在运输过程中受到了撞击之类的,现在的商品有的问题是不在保修范围的,就是说也要明确您说的电的问题,如果您确实是没有动它,而且电视机还真的坏了,实在不行就投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