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保修维修 > 建筑工程保修期权限

建筑工程保修期权限

发布时间:2023-11-07 14:16:47

㈠ 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的区别

一、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的区别有哪些
1、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包括: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管理合同中约定;
(3)保修期限不同。质保期即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二、缺陷责任制度的规则有哪些:
1、工程保修原则。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
2、缺陷责任期的计算。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㈡ 市政管道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市政管道工程质保期是两年,它包括了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等管道的施工,在市政工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建设工程完工之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一份质保书,在该质保书中说明工程的保修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阅读全文

与建筑工程保修期权限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仓库的日常维修费计入什么科目 浏览:579
家用电器质量问题经历 浏览:456
衢州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用什么好 浏览:857
小米维修点在哪里北海 浏览:944
老屋子地板如何翻新装修 浏览:934
智能家居销售人员 浏览:124
鱼种用什么防水霉病 浏览:30
保丽板用久了开裂如何翻新 浏览:314
小车维修有哪些项目 浏览:256
回迁房维修找哪里 浏览:42
家电销售行业用什么宣传模式 浏览:398
海尔兄弟家电制冷维修部怎么样 浏览:84
东莞家具城在哪里 浏览:310
发票只写汽车维修费可以做账吗 浏览:164
电梯维修费合法吗 浏览:25
深圳家电维修生意如何 浏览:925
付维修费现金流量表 浏览:440
安迪屋子家具 浏览:761
怎么区别电脑是原装机还是翻新机 浏览:494
家具进口注意什么 浏览: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