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绿化质保期一般规定为多少年 绿化质保期一般规定年限
1、绿化质保期一般规定为一年。具体要依据合同约定。
2、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
② 绿化质保期一般规定为多少年
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
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
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如果此次验收不合格,各方会提出整改意见,一般有限期时间,到时再进行验收、签字,总之,以多方签过字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2)绿化保修期一般约定怎么写扩展阅读: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可由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条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通知项目所在地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第十一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中应约定施工保修养护期,一般不少于1年。保修养护期满,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监督做好工程移交,及时进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应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第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建立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三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和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和诚信行为动态监管体制,负责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的归集、认定、公开、评价和使用等相关工作。
③ 绿化保修期
法律分析: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 绿化工程养护期与质保期
法律分析:全名叫保修养护期,一般不少于1年。
法律依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中应约定施工保修养护期,一般不少于1年。保修养护期满,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监督做好工程移交,及时进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应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⑤ 绿化质保期一般规定为多少年绿化质保期一般规定年限
⑥ 绿化养护期规定
法律分析:绿化养护期全名叫园林绿化工程保修养护期,一般不少于1年。因此,园林绿化工程的保修养护期按规定,应该在1年以上,并且需要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期满还要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评估。
法律依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中应约定施工保修养护期,一般不少于1年。保修养护期满,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监督做好工程移交,及时进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应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⑦ 绿化工程的质保期怎样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绿化工程的质保期限并未明确规定,保修期限可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故可参照条例第四十条“(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参考资料:绿化养护期(质保期)
(1) 竣工验收合格后绿化养护期为两年,承包人需提交专项苗木养护方案和养护计划,苗木养护标准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2) 在绿化养护期内,主要苗木发生死亡后,应在30日历天内进行补种,若未按时补种完成或经两次补种仍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将扣除相应工程款并处该苗木价格两倍的罚款,补种后养护期按补种时间延后两年重新计算。
(3)上述保修养护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