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商品住宅物业管理中,凡自有产权部分的管理维修与养护,均由什么负责
当然由业主负责管理、维修养护,但是在一般商品房小区中,业主为了图方便在维修上还是喜欢让小区物业管理处帮助维修,是有偿维修,物业可以拒绝也可以有偿维修,一般小修小补物业公司最好不要拒绝,如果拒绝可能会引起今后业主不满而拒交物业费,自有部分维修养护就是物业管理处派维修工上门维修,维修竣工结算人工费,材料原则上由业主自行购买,避免今后由于材料的质量问题物业的不必要麻烦,业主自有部分的管理应当由业主负责,如果业主需要物业公司来管理,必须另行签订合同,费用由业主承担,合同宜细不宜粗,避免今后责任纠纷,一般物业公司不接此项业务。
❷ 国家规定的房屋各项保修规定及年限是多久
国家规定在来正常使用条件下,源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其他有关规定:
1.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❸ 房屋过了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 业主找谁维修
第一、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期是房屋的合理使用年限,所以地基和主体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责任。第二、房屋其他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已经过了保修期,如果是房屋专有部分,则由业主自行维修;如果是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或业主大会审核同意使用。
❹ 居民楼顶楼漏雨应该谁负责
居民楼顶楼漏雨应该谁负责?
顶楼漏水了,得看看您家漏水的具体情况。下面列举了四种情况:
情况一:有产权、有物业的私产私家露台漏水应自己修这种情况无可厚非了,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只能自己维修了。
情况二︰有物业公司的可求助物业房屋超过维保期的,物业会视情况对防水层进行维修,如果漏水面积过大,则需要居民配合,启动维修基金,物业是否应及时清理楼顶的积雪要看物业合同,以及楼的建筑结构,对物业公司来说,要先保证人员的安全。一些坡顶居民楼应由专业的高空作业人士清雪。
情况三︰单位宿舍可找产权单位很多单位的宿舍楼的产权都在所属单位,房屋维修应由所属单位负责。
情况四:物业弃管小区找社区协调被弃管的居民楼出现漏水,老百姓都会找到社区。社区会把相关问题直接反映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帮助居民解决问题。社区没有相应的人力、财力,只能为居民们反映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您。
❺ 商品房产权保修期是多少
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一般是2至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❻ 物业工程质量保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工程保修责任为承建商,保修人员仅代表物业管理处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建商履行保修责任的管理工作,不得对业主作出任何未经建设单位书面明确的承诺。
(2)物业项目较大或工程遗留问题较多时,物业管理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工程保修工作联合领导小组,小组由建设单位、承建商和物业管理处人员组成;对于有相互工序衔接的维修问题,联合小组应进行协调解决
(3)争取建立工程维保款结算联合会签制度,在物业服务企业未签字时,建设单位不与承建商结算保修工程款,以推动工程保修问题获得最终处理。
(4)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实际交付时间会滞后,尤其是滞销房屋,为避免纠纷,建议保修期一般是从交付业主之日起约定,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应适当考虑滞后交付的时间要求。
(5)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由于保修问题涉及多方单位协作,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承建商三方需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规定沟通周期和沟通事项,保障维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❼ 房屋保修期内维修责任谁承担
法律分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也有保修期限。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❽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是什么
这个“专有部分”是指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的业主们的产权证的面积之和专(即同意属的每个业主的专有部分之和)。
举个例子:一幢房屋的屋顶需要维修,需要动用这幢房屋的维修资金,那么同意动用的业主的产权面积之和,必须占整幢房屋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业主的人数须占整幢业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❾ 国家规定的房屋各项保修规定及年限
国家规定的房屋各项保修规定及年限:
1、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
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6)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