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日常教学经费包含哪些
教学经费指年度事业费决算表中列支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教学业务费(含实验费、实习费、资料讲义费等)、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设备仪器维修费、教学改革经费、课时补贴费等。
『贰』 教学仪器保养有哪些要求
一、仪器室要来有通风、遮光设施,自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二、各种仪器必须在橱内整齐科学存放,并放入干燥剂,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电工仪表周围不应有强磁场,仪器、设备、动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存放一个仪器室,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三、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四、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作好对一些仪器的定期保养,如烘烤、通电、去尘、擦拭、上油等特殊保养工作。
五、教学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应停止使用,凡能修复的,实验室均应进行维修。教学仪器的维修属于实验室的日常工作范围,对于实验室维修不了的仪器由实验负责人处理。
六、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一)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二)维修费用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0%。
七、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八、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和保养,每次维修和保养均应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该仪器的技术档案。
九、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维修人员负责,经主管人批准后购买,费用记入消耗品帐
『叁』 如何申请教、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经费
(1)教、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经费是指:医学部专项用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的经费。旨在保证教学仪器的维修需要、补充科研仪器维修经费的不足。
『肆』 按国家标准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的实际比例是多少
教学仪器报废制度
1、教学仪器出现安全指标下降,有安全隐患,危专及师生安全的;达属到或超过规定使用有效年限的教学仪器可以申请报废。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价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凡有修复价值的食品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4、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教学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500元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上报备案。
5、对已报损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清理出仪器室,及时补充已报损的仪器设备。及时调整帐面数字。仪器室规则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伍』 教学仪器怎么维修保养记录怎么写
1.根据各种仪器设备的特点,及时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霉、防专蛀、防冻、防属爆、防光、防毒、防磁、防腐蚀和开机通电、充电及计量标定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生物浸制标本要按要求定期补充防腐液。
2.仪器设备借用前,实验教师要进行一次检修,保证其性能完好。仪器设备归还后,再进行一次检修,然后放原位保存。
3.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维修或者改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自行拆卸。若实验教师不精通其性能,应委托专业部门进行维修保养。
4.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及时维修有故障仪器,确保实验顺利进行。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对仪器进行检修、复原,以备后用。
5.每学期要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集中维护保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陆』 教学仪器维护保养的八防
一、根据各种仪器设备的特点,及时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霉、防蛀、防冻版、防爆、防光、防毒、防磁权、防腐蚀和开机通电、充电及计量标定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浸制标本要按要求定期补充防腐液。
二、仪器设备借用前,实验教师要进行一次检修,保证其性能完好。仪器设备归还后,再进行一次检修,然后放原位保存。
三、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维修或者改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自行拆卸。若实验教师不精通其性能,应委托专业部门进行维修保养。
四、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及时维修有故障仪器,确保实验顺利进行。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对仪器进行检修、复原,以备后用。
五、每学期要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集中维护保养一次 ,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维护保养工作应作好记录。
六、管理人员应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对已核销、报废的仪器进行适当处理;如有可能,应作为自制教具材料,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柒』 什么叫成本办学
你说的 “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软件学院”应该是 独立学院吧。独立学院 是在利用其回校(院)本部的各种办学资答源,借助社会资金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办学模式。
独立学院的最大特点是没有国家财政拨款,因此它办学要讲究经济效益,就是要讲成本的
『捌』 教学经费保障制度怎么写
给您一个范文:
冯庄中心小学教学经费保障制度
为提高教学质量,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实现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保证教学经费及时、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教学经费是指日常教学经费和教学设备购置经费,具体包括:教学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
•第二条 教学经费预算管理的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指标控制的原则。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和使用各项教学经费,同时划分财权,由学校进行分级管理,对各项经费分设经费卡。
•2、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每年在安排经费预算时,除人员经费外,应优先安排教学经费,使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在经费预算中得以体现。
•3、保证总量、逐年增长的原则。为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学校每年投入的日常教学经费应不少于当年总额的30%,且保证生均日常教学经费逐年增长。
•第三条 教学经费预算的核定依据
•专项教学经费根据学校各年专项教学活动的需要,考虑学校的财力分项核定。
•教学机动费的核定: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经费在总量上能满足学校各项教学活动的需要,且实现逐年增长,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学机动费,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
•第五条 教学经费使用监督
•为确保教学经费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学校将加大教学经费的监督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教学经费能够足额、充分、高效地使用,严禁挤占、挪用。具体做法是:
•(一)学校监督。学校分管教学经费的负责人应于每年底向全体教师会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
•(二)财务监督。会计人员应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对每笔支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不合理,不合规的支出。
•学校每年应定期对学校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的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玖』 设备维修费增值税可以开6%的税率吗
一、设备维修费增值税不可以开6%的税率,设备维修费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8年5月日以后改为1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修改后的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性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空调、热水、燃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生活用煤炭产品;
3、书籍、报纸和杂志;
4、饲料、肥料、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提供加工、修理、经销服务的纳税人(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三、另外6%的税率只适用于营业税的增值税普通纳税人提供一些现代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纳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的通知(财税[2013]号)。106):附件1。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和邮政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劳务,税率为零。现代服务服务:一般邮政服务、特殊邮政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配套服务、有形房地产租赁服务、身份识别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9)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