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找厂家的售后服务,可以提供厂家的收费标准。但是信息不对称(你不懂得原理,并不能真实知道是什么部件损坏),价格是否合理,普通消费者只能凭感觉。
『贰』 格力空调售后收费标准
1、空调的室内机发生偏移引起的漏水,主要是因为按照不牢固造成的异味,致使引出排水管的一侧位置偏高,引发排水困难,造成室内漏水。解决方式主要是移动空调器,使用普通液体水平仪将空调位置重新校准,然后配平或者是将空调器冷凝水管排除口一端放低。
2、配管上结露水造成室内空调机漏水,由于管路上的保温材料质量太差或过薄,或未完全包裹,当管内制冷剂通过时,引起结露。解决办法:这就是我们常见的室内配管滴水现象,发生这个现象时,我们首先应该拆开胶布检查保温材料是否老化或者安装妥当,如发现缝隙或者偏薄的现象,可以重新包裹。同时可以更换老化的胶布保持铜管的密闭性。
3、排水管排水不良或被堵住,由于排水管老化松弛或弯曲成波浪形状,造成排水不畅也容易引起空调滴水现象。其次,引出室外的排水管被人为堵住或排水口被赃物堵住,造成结露水无法排出。或者排水口被赃物堵住,造成结露水无法排出。解决办法:如果排水管老化或松弛需更换排水管,如果是被脏物堵住只要清理干净即可。
4、空调漏水原因四:热交换器滴水,热交换器过于污浊会造成空调排水不良,这时候室内机的叶片上会集聚大量水并且滴下。或者是空调制冷剂不足造成的热交换器温度不均匀,也会产生滴水现象。解决办法:清洗热交换器,可以用市售的清洗剂冲洗,用羊毛刷轻轻刷,也可以用大功率电吹风机开冷风吹去灰尘。当然,如果是制冷剂的问题(通过压力表可以测出来),就只能请专业人员添加制冷剂了。
『叁』 家电三包法怎样规定的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3)家用电器维修收费标准扩展阅读:
我国“三包”的发展
198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条例》中明确: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1995年2月,在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产品质量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即所谓“三包”。以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据之一。
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应当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从此,我国的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武器。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三包”责任,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布后,有些部门还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三包”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三包”产品的目录、“三包” 的范围和期限等要求,可操作性更强了,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但也必须承认:有些补充办法确实带有先天性的缺陷,因而导致消费者权益继续受到损害的后果。如:1995年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等条款,即属此列。
『肆』 维修费一般是多少
维修费多少,要根据检测结果和需要更换的手机零配件而定,在客户服务中心维修手机是不收取人工费的,只收取手机配件费用。记得维修前一定要备份手机中的重要数据文件。
『伍』 谁有家电维修收费标准,给我传份
昨从荆州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获悉,接省物价局关于修订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等级收费标准的通知,荆州家电维修行业已开始实行新的家电维修收费标准。根据该标准,消费者的许多“老大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维修范围和价格均作调整
荆州市家电维修行业沿用的一直是10多年前的收费标准,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一些信息终端产品纷纷出现且不断更新换代,但它们没有明确的维修收费标准。
市家电办主任邹东文介绍,长期以来,手机、数码相机维修引起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此次出台的《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等级收费标准》,增加了家电维修产品的范围。
手机、数码相机、MP3、MP4等信息终端产品、中央空调等,以前多为厂家维修,收费难“明明白白”。如今,不再是“编外户口”,维修有了“硬杠杠”。
此外,一些家电产品维修价格制订过低,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重新修订的家电维修收费标准,还对许多产品维修收费的价格,根据家电维修店的不同等级进行了调整。
手机、MP3等收费要明白
根据《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等级收费标准》(均按每台次计算)。如:手机无需工具可排除的故障与需简单工具完成的故障修理,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收费标准均为10元;元件焊接及更换,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收费标准分别为80、70、60元;芯片进水更换,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收费标准分别为 120、100、90元;蓝牙耳机、病毒清理,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收费标准分别为80元、60元、40元;被他人修过故障,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收费标准分别为120元、100元、80元。
如便携式影音播放器(MP3、MP4等),换件维修,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收费标准分别为40元、35元、30元,调试、清理分别为20元、18元、15元。
如电脑:液晶彩显,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收费标准分别为200元、160元、120元,软件安装为60元、50元、40元。
如数码相机,主板、电路部分零件及维修,按星级收费标准分别为200元、160元、130元。中央空调类,商用空调全部机型保养,不更换零部件,五星或四星级维修费为150元,更换零部件为300元。
不按规定收费可投诉
据介绍,新修订的电子电器产品维修等级收费标准,均为最高收费标准。电子电器产品维修等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各家电维修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并公开明示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价格及相关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省家用电器维修等级收费标准的通知》继续有效,已修订标准以新标准为主。
荆州市家电办提醒消费者,如发现家电维修店不执行新标准,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或物价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陆』 小家电的三包规定是什么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规定。
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6)家用电器维修收费标准扩展阅读
三包时间: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货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 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柒』 现在家电维修工换个洗衣机电脑板收费多少
故障现象:洗衣机在洗涤时,其波轮发出“咯咯”的声音
原因与解决方法:
1、 波轮中心螺孔磨损增大从而与转轴存在较大的间隙,当放入衣物时,波轮受重而倾斜,当转动时就会与桶底发生碰撞发出声响。这种情况需更换波轮。
2、 波轮螺钉发生松动导致波轮传动时与桶底部产生摩擦。首先将螺钉旋紧,再测试洗衣机,如果还有响声,则需要折出波轮,在其轴底垫上适当厚度的垫圈增大波轮和桶底的间隙,即可消除响声。
故障现象:洗衣机在排水时出现异常的响声
原因与解决方法:
1、 衔铁表面和磁轭积有较多污垢或锈蚀导致衔铁吸合不良,产生震动。清除污垢或锈蚀后,再涂上黄油即可。
2、 电源电压过低导致排水电磁阀吸力不够,衔铁吸不上而震动。等待电压恢复稳定再使用洗衣机。
3、 排水电磁阀衔铁行程过大,使衔铁吸合不上,从而产生颤动。注意检查调整衔铁的位置就行了。
故障现象:洗衣机的电动机运转时发出“咔咔”声。
原因与解决方法:电动机轴承磨损或缺油,只要更换轴承或加注黄油就行了。
故障现象:洗衣机在洗涤时发出“砰砰”声
原因与解决方法:可能是洗衣机放置不平稳导致洗衣桶与外壳间产生碰撞的原因。检放置洗衣机的地面是否平整或底脚与地面有没有保持良好接触,再进行调整。
故障现象:洗衣机在洗涤时发出“咔嚓”声音
原因与解决方法:离合器的拔叉与棘爪的位置不合使棘爪不到位导致棘轮旋转与棘爪发生碰撞。调整拔叉与棘爪的位置,即可消除响声。
『捌』 中国普通家庭每年用于家庭的维修的费用平均是多少
一般在一万元以内,家庭维修主要是水电,电器维修这些,费用不会很高
『玖』 家用电器最新“三包”规定
《国家新三包规定》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
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着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 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销售者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 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 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 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四) 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 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 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 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第五条
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承认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的收费修理业务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
(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
(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五)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
(六)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维修记录;
(七)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八)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说明书应当按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者使用说明总则》规定要求编写,应当明确产品的功能特点、适用范围、使用、维护与保养方法,注意和警示事项、常规故障判断等;三包凭证应当符合本规定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的要求;
(二)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注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应当明示待机时间,在电池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注生产日期;
(三)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的修理者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的名称,地址撤消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告;
(四)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各通货者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维修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应当最终全部支付给修理者;
(五)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足够的合格零配件,保证能够在产品停产后二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六)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必需的维修技术软件,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
(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询,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
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见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九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发票和三包凭证办理。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消费者丢好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第十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第十一条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二条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四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本规定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还贷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
第十五条
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回备用机。
第十六条
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由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七条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八条
符合换货条件,但消费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九条
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
第二十条
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条
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有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第二十二条
销售者按本规定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后,属于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属于修理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生产者、供货者按照上述规定赔偿后,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第二十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二)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三)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四)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五)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饿;(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二十五条
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力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信息产业部门移动电话机(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二十七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有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需要进行商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考核合格和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从2001年11月15日起实行。
『拾』 电子产品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是多少
一、电子产品国家规定的保修期
《全国家用电子产品维修服务管理办法》(1988年,机械电子工业部发布)第五条:家用电子产品的保修期:
1、收音机、收录机(含家庭音响)整机的保修期为半年;
2、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整机的保修期为一年;
3、保修期均从销售单位开据发票之日算起,不包括维修占用和因暂缺零备件而待修所占用的时间。
4、不同的商品,不同的品牌规定不一,以买卖成交时卖方承诺的保修年限为准。
二、电子产品国家规定的三包时间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 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规定从l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