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共供暖管道维修费用应该有谁来承担
不合理,因为这本来就是物业的事情:1.业主有交暖气费 2.这应该是物业的服务项目 3.在商业来说,他们这也是一种投资
㈡ 买的房子不住,需不需要缴纳暖气管道维护费
提前申请空置房,可以只交20%暖气费
㈢ 楼道间里的暖气阀漏水,维修费用应由住户承担吗
虽然不懂,但是感觉这个应该是由物业承担的,中国现在的物业很不正规,所以才让你自己掏钱。
㈣ 暖气管道堵 维修要另外收费吗
这个不好说了,理论上该物业管这事的,可是你们没有物业,办事处收的暖气费是使用费,但是不包含维修费用,收取也是正常的。
㈤ 暖气管道维护费由什么单位管理条例
1:首先看看你的【住宅质量保证书】里面关于保修的条款 还有在你在向物业公司申请装修时物业公司提供的装修管理规定中的约定内容
这个是不得改动的 也就是说你自行改动后的后果要你自己承担
例如:就好比你买了一个品牌笔记本电脑 看看是不是有个拆封不保的封条 那就是再告诉你不可以自行维修的
2:还有各地的集中供暖管理条例(办法)就有规定 对于业主私自改装造成的不热 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
以西安市城市集中供暖管理办法为例:
第二十九条 用热过程中,用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改动和增设散热器、供热管道等;
(二)从供热管道上排放或者取用供热蒸汽和热水;
(三)擅自改变用热性质;
(四)其他危害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三十条 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供热企业和热交换站管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交纳用热费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
(三)室内装修遮挡散热器严重影响供热效果的;
(四)未采取正常保温措施的。
3:最后 关于室内温度 各地的供暖管理办法也有约定内容
如:西安市城市集中供暖管理办法为例
第二十条 采暖期内,室内供热温度应当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
用户对供热时间、温度有特别要求的,应当与供热企业或者热交换站管理单位约定。
(有些地方要求必须达到18℃ 你自己查查看)
另外 你的测量方法是否正确
一般自我检测的方法为:房屋门窗密闭一小时后 在室内中央位置距地面一米处 用水银温度计进行测量 得出的数据如果低于文件要求 那么你可以让供暖公司来人携带专业测量工具进行测量并检查原因
前提是你没有改动供暖设施!
㈥ 租房子我们不要暖气,房东就要我们交暖气设备维修费合理吗
不知道你说的不要是指的
1 该小区覆盖暖气 而你们不想要 希望不通暖不交供暖费
2 该小区版暖气不是公权共 是私人或者选择性安装公司的 而你们不需要暖气 并且房东房间没有装暖气
如果第1条那么无话可说 小区统一供暖 每家每户都有不能取消 不管用不用都得交 如果是2条 当然可以不交 但是一般房东都已经装好暖气 他们都有协议的 所以你还不得不用 不得不交 除非换房子。。
至于为什么小区覆盖暖气就必须得用 道理是为了保护整体利益 如果想不用就不用的话 供暖公司通到小区的暖气通道需要很大一笔开支 而且如果小区里一半人不用 势必会照成暖气不通畅 影响用暖气的人供暖 所以是必须的
㈦ 对于不去住房的,要交40%暖气管道维护费,合理吗国家规定是多少
没用何来维护一说
㈧ 不供暖就要缴纳管道占用费合理吗
不供暖就要缴纳管道占用费不合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版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权电、供气、供热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代收水、电费,法律没有授权其可以增加附带业务,因此通过与水电捆绑来强制收取“管道占用费”的做法不合法。业主可以向当地物价执法部门投诉,或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㈨ 小区因暖气管道待维修更换,这期间没有供暖,所交的费用如何处理应该注意什么
对建设的住宅小区,开发商都应该向建设主管部门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假如小区公共基础设施需要维修,须由业主委员会写报告,从公共维修基金申请维修费用。由于该小区所涉及的是暖气管道改造维修,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维修,假如小区开发商没有交纳公共维修基金的,依照《物权法》规定,该暖气设备归属权属于谁,就应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说,该小区的暖气改造维修费用不应由业主承担,应有开发商或热力公司其中一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