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装修费用是否可以作为开发成本予以扣除 求大神指点一二。谢谢
计算土地增值额时税法允许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包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可以视同税金扣除。(6)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按照上第一、二项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额。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1)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计税工资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按现行税收规定,纳税人的计税工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具体扣除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不同行业情况,在限额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备案。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确需高于该限额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纳税人发放工资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按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则不得扣除。国家将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物价指数以及国家财政状况,对计税工资进行适时调整。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纳税人按照计税工资标准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分别为2%、14%、1.5%),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纳税人超过按计税工资标准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则不得扣除。纳税人发放工资低于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其实际发放数计提三项经费。
4)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3%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含1500万元),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3‰;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2‰;全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人的1‰。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
(6)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9)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10)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11)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12)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13)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14)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5)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16)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两个扣除项目差多了.土地增殖税扣除的只能是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费用,而企业所得税是整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发生的可扣除费用.两者覆盖范围是不同的
希望采纳
2. 房地产企业维修费记哪个会计科目
楼主你好!
1.如果是房地产企业经营工作场所发生维修费做
借:专管理费用:维修费;
贷属:银行存款;
2.如果是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在保质期内发生维修费应计入
借:开发间接费用:维修费;
贷:银行存款
3. 房地产企业扣建设单位工程款后付给维修单位,后由维修单位为我单位提供发票,这个业务如何账务处理
一般是维修单位发票开给建筑公司的,房地产公司从扣的工程款中支出就可以。
4. 房地产企业上交的维修基金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否进入开发成本扣除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专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属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5. 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峻工后发生的维修费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吗
装修费是可以计入成本的
6. 房地产企业对以前小区现在进行维修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如果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还是归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企业对以前小区现在进版行维修的进项权税就可以抵扣;如果该房产公司不直接管理小区物业,或进行的维修属于施工企业的责任,责房地产企业对以前小区现在进行维修的进项税不可以抵扣,且该笔维修费还不能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7. 从施工方尾款扣的维修费需要正常开票吗
这个问题复最主要的还制是看你们与施工方的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明确房子的维修由施工方负责,那就按扣押的尾款开票,同时提供维修服务的公司开票给施工方。
如果明确房子的维修不由施工方负责,那就按照尾款扣除维修费之后他实际收到的钱开票,提供维修服务的子公司在开票给甲方。
8. 房地产企业销售费用中的维修费可以一次性结转吗
如果已经移交物业的话,可以申请启用公共维修基金来用于房屋的维修的。这个交给物业吧,开发企业很少听说去实行的。
9.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管理费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吗
发土新建房及来配套设施本源(简称房产发本)纳税房产发项目实际发本包括:
土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征用费、耕占用税、劳力安置费及关、附着物拆迁补偿净支安置迁用房支等(土闲置费能扣除)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行性研究水文、质、勘察、测绘、三通平等支
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包式支付给承包单位建筑安装工程费自营式发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发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支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能偿转让发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支
发间接费用指直接组织、管理发项目发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10. 房地产企业维修费能不能记入开发成本
如果是出售的房屋发生的修理费,可以进开发成本;如果是公司办公等自用房屋发生的维修费,只能进管理费用——修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