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租房合同怎么写上电器损坏
租房电器损坏事项可以在合同写上电器品牌、型号、数量,约定使用方式,约定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一并约定维修责任、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⑵ 租房合同有关家电损坏赔偿怎么写
法律分析:租赁的房屋,租房时已约定承租人使用房东提供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灯,空调、插座、取暖设备等)的,正常使用出现损坏,由房东维修更换;承租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电器损坏的,由承租人维修或承担损失。承租人自己购买、安装使用的电器损坏,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⑶ 租房合同怎么写上电器损坏
租房合同写上电器损坏应明确写明电器品牌、型号、数量,约定使用方式,约定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一并约定维修责任、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⑷ 租房合同中关于电器家具损坏赔偿的部分怎么写
法律分析:租赁的房屋,租房时已约定承租人使用房东提供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灯,空调、插座、取暖设备等)的,正常使用出现损坏,由房东维修更换;承租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电器损坏的,由承租人维修或承担损失。承租人自己购买、安装使用的电器损坏,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⑸ 租房合同怎么约定电器维修
法律分析: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安装的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出现损坏的,由甲方维修更换;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电器损坏的,由乙方维修或承担损失。乙方自己购买、安装使用的电器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⑹ 出租房电器合同怎么写
法律分析:出租房电器合同可以在租房合同中明确写明其电器品牌、型号;同时约定使用方式,包括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一并约定维修责任、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⑺ 租房合同家电怎么写
租房合同家电应明确写明家电品牌、型号、数量,同时约定使用方式,包括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一并约定维修责任、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⑻ 租房合同怎么写上电器损坏
法律分析:租赁的房屋,租房时已约定承租人使用房东提供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灯,空调、插座、取暖设备等)的,正常使用出现损坏,由房东维修更换;承租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电器损坏的,由承租人维修或承担损失。承租人自己购买、安装使用的电器损坏,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