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消防安全责任制
您好:
有了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个人,对于工作和事故责任可以明确划分。
任何人的疏忽大意都可能引发火灾,做好消防工作需要人人参与。但人的无知、人的侥幸心理导致人们认为不会发生火灾,不必要小题大做,而这正是引发火灾最主要的原因。为了切实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必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每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并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检查、严格奖惩,使消防安全责任制能真正得到有效落实。
消防工作的重点是动员群众人人参与,难点就是不少人不愿意参与,所以,通过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多种手段,使人人都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使责任制能真正落到实处,是消防工作者的光荣而艰巨的重要责任,更是做好消防工作,减少火灾损失的根本。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消防方针: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在公司安全、消防委员会领导下,公司、部门、各级生产车间人员按安全、消防职责,公司安全主管和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统一协调下,在管理范围和工作程序,全面系统地开展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公司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并根据企业生产有关特点、现状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年度计划、保证消防工作按工作要求和计划内容进行实施,各级部门、车间全面落实、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的各项计划管理。
3、公司安全主管和各部门根据公司消防工作计划进行分解,要未各部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计划和健立部门、车间消防管理构机构、义务消防队员名单。包括全体员工、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培训计划、重点危险部位消防操作控制要求,并向公司上报存档备案,保证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实施。
4、部门、车间根据安全要求和各级管理部门下发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结合车间实际工作,制定相应实施要求和对策计划,在各个阶段中分别执行。以保证部门、车间生产计划与消防安全同步实施。
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1、公司范围内、各部门、车间、班组消防栓、自动喷淋、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由生产部设备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维护保养。维修、保养如一般小修、维修(资金少于300元)由设备科组织维修工实施完成;大修、维修由生产部设备人员委外实施完成。消防管理工作由区域所在部门进行跟踪实施。
2、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和各车间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箱等,定点配置到所在部门、车间生产位置,由区域所在部门和车间进行管理和维护。
3、各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区域的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箱,由各部门、车间、班组指定器材维护、保养负责人进行每周维护、保养一次;具体内容有:清洁消防器材表面尘灰;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完整;消防箱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完好。并在检查表上确认,签上检查日期。
4、办公大楼、办公室等公共区域的移动式消防器材,由公司保安人员按消防管理要求进行周检和日常维护、保养。
四、消防箱、消防器材、消防用具的安全监督管理 :
1、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部门主管专、兼职安全、环保人员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检查、各种专项检查、日常抽查。各部门、车间主管专、兼职安技人员进行综合检查和月度检查,科室、车间兼职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和抽查,班组进行自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消防箱、移动式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控制状态。
2、消防箱、移动式消防器材检查考核由公司安全主管、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兼职安全\环保、消防员对所在部门、车间、班组进行考核管理。
㈡ 家电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家电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一节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六章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房间内的烟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灭火装置、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8、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第一节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部门主管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各部门经理,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本部门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安全部经理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节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安全部会同各部门一月检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三节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酒店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酒店领导,酒店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四节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酒店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第五节 客房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并报安全部。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安全部。 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安全部。 6、服务员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 7、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六节 前厅防火制度 1、前厅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发现并制止宾客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带进饭店区域,如宾客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和安全部。 2、要随时注意宾客扔掉的烟头、火柴棒,发现后应急时处理。 3、所有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熟记就近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养和监护工作,发现有人挪动立即制止并报酒店安全部。 4、不准堆放废纸、杂物,严禁在行李寄存处休息。 5、发生火警后要对客人进行安抚,稳定客人的情绪防止出现混乱。 6、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㈢ 消防考试主要间题是什么
亲爱的楼主:
给你点考题你就知道大概方向了
一、 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199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每年的11月9日是全国法定消防宣传日,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应在这一天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 目前我国通用的火警电话号码是119。
4. 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5. 《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6. 燃烧的必要条件是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同时存在。
7. 火灾发展通常可分初起阶段,发展阶段和猛烈阶段、下降阶段和熄灭阶段。
8.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9. 融科资讯中心消防报警电话为:A座62509458、C座62509111。
10.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
14. 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罐体及连接管有无破损、压力是否正常、铅封保存是否完好、保存温度不得超过等。
15. 大厦内的灭火器主要存放于消火栓内、地下停车场、各个机房和中控室。
16. 初期阶段是扑救火灾的最佳时机。
17. 燃烧有闪燃、着火、自燃、爆炸四种类型。
18. 高层建筑火灾特点是蔓延快、逃生困难、扑救困难。
19. 火灾发生、发展的整个过程始终伴随着热传播过程,热传播是影响火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热传播的途径有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
20. 在消防喷淋设备中,红色喷淋头的自爆温度为68度,绿色喷淋头的自爆温度为93度。。
二、 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 火灾中引起人员大量伤亡的主要原因是:(B)
A、 互挤压致死B、吸入烟气窒息死亡C、被火烧死
2. 高层建筑是指(C)层及以上的楼房。
A、8B、9C、住宅建筑10层以上、非住宅建筑24米以上
3. 大厦区域内发生带电物体火灾后,可选用哪种灭火器(C)
A、1211灭火器B、泡沫灭火器C、干粉灭火器
4. 家用电器或者线路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或者(A)进行灭火。
A、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B、泡沫灭火器C、清水灭火器
5. 当打开房门闻到燃气气味时,应首先(C)以防止引起火灾。
A、打开燃气灶具查找漏气部位B、打开灯查找漏气部位C、打开门窗通风
6. 当大厦发生火情时,融科资讯中心防火指挥部设立在(B)
A、 电室B、中控室C、弱电机房D、空调机房
7. 灭火战术上应坚持(C)的原则。
A、 控制,后消灭B、先灭火,再救人C、先救人,后灭火
8. 油类起火后,可以用(B)扑救。
A、水B、泡沫灭火器或锅盖C、砂
9. 楼房发生火灾被困时,应用以下哪种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千万不要盲目跳楼。(A)
A、 叫或发出其它声晌B、打手电筒C、挥舞衣物
10. 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通往地面的楼梯出口不应少于(C)个。
A、 1个B、2个C、3个
三、 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 某厂女工刘某为方便使用,将氧气钢瓶和乙炔气钢瓶存放于同一个贮瓶间内。(╳)
2. 通常公共场所的门的开启方向是朝外开的。(√)
3. 身上着火,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压灭火苗。(√)
4. 遇火灾不可乘坐普遍通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5. 发生火灾救人时不要贸然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6. 电器着火后,通常应先进行灭火,再切断电源。(╳)
7. 发生火灾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8. 在特殊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可以挪用、拆除、埋压、圈占消火栓,临时占用消防通道。(╳)
9. 公共场所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10. 施工现场在进行喷漆作业时,可同时进行电焊作业。(╳)
四、 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在大厦发现火情有几种报警方式?报警时需讲明哪些问题?
答:在大厦发现火情后有两种报警方式:
第一种:可以向中控室拨打电话,A座报警电话为62509458,C座报警电话为62509111;
第二种:可以通过按动公共区域的消防手报向中控室报警。
报警时需讲明起火单位名称、地址、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报警人的姓名及报警使用的电话。
2、简述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答:使用干粉灭火器时需如下操作:
第一步:拆掉签封,拔出安全栓;
第二步:左(右)手轻轻将灭火器提起,右(左)手握住喷口;
第三步:喷口对准火焰根部,按下灭火器开关,对火焰进行扫射,直至火焰完全熄灭。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风向,如在有风情况下使用灭火器,应站立于上风向对火焰进行扑救,防止飞火烧伤救火人员,4KG干粉灭火器灭火的有效距离为1.5-2米。
3、火灾共分为几类?
答:火灾共分为A、B、C、D共四类:
A类: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纸张、棉纺织品等
B类:液体物质火灾如:油类、溶剂、油漆等
C类:气体物质火灾如: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
D类:指可燃金属或砸死如:电石等物质
4、描述出大厦区域内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及重点部位?
答:1、各机房和变配电室;
2、施工现场(违章接线、无证动火、交叉作业、可易燃物混放);
3、租区用电比较集中的部位,如打印机、复印机、微波炉存放处及各租区的库房等;
4、公共区域的卫生间、强电竖井;
5、地下商业区;
6、各餐饮公司的厨房、烟道及用电部位;
7、大厦燃气表房;
8、地下停车场。
5、当大厦发生火情时,结合您的职业并依据火警预案如何处理?
祝您步步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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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家用电器怎样安全防火
一、电冰箱的防火措施
启用新买来的电冰箱时,一定要抽掉电冰箱下面的包装材料如发泡塑料、纸板等。保证电冰箱后部干燥通风。切勿在电冰箱后面塞放可燃物。
防止电冰箱的电源线与压缩机、冷凝器接触。
电源线插头与插座间连接要紧密,接地线的安装要符合要求,切勿将接地线接在煤气管道上。
不要用水冲洗电冰箱,防止温控电气开关进水受潮。
电冰箱工作时,不要连续地切断和接通电源。电冰箱断电后,至少要过5分钟才可重新启动。
二、空调器的防火措施
空调给人带来美好的享受,冬暖夏凉。但是,安装或使用空调不当,将会引发火灾事故。日常生活中,由于使用空调不当引起的火灾,在电气火灾中所占的比例日渐增大。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是:
1.安装空调时未考虑电路、电表的承载能力,“小马拉大车”,严重超负荷;
2.空调制冷、制热时突然停机或停电,电热丝与风扇电机同时切断或风扇发生故障,热元件余热聚积,使周围温度上升,引发火灾;
3.电容器发热、受潮,绝缘性能降低,导致发生击穿故障,再引燃机内垫衬的可燃材料造成起火;
4.轴流或离心风扇因机械故障被卡住,风扇电机温度上升,导致过热短路起火;
5.安装时将空调直接接入没有保险装置的电源电路;
6.空调油浸电容器质量太差,或者在制造过程中电容介质受过损伤,经长时间工作后被击穿起火。此外,机内分隔板和衬垫多为可燃材料,易被电容器击穿时产生的火花引燃,蔓延至窗帘等装饰物成灾;
7.操作不当。关掉电源后,未开启风扇让其转动,电阻丝仍保留着高温,导致周围可燃构件分解、炭化起火;
8.尽量使窗帘等避开空调器,或采用阻燃型织品的窗帘。根据以往的教训,窗帘是窗式空调器火灾蔓延的主要媒介。
那么,如何预防空调火灾呢?
1.增大用户的用电容量,采用不小于15安培的电度表,电源线最好用铜导线,其截面应不小于2.5平方毫米。
2.一般家用空调器的耗电功率为1-3千瓦,其电源线路的安装和连接必须符合额定电流不低于5-15安培的要求,并设有单独的过载保护装置。
3.用电热型空调器制热,关机时须牢记切断电热部分的电源,需冷却的,应坚持冷却2分钟。
4.不要短时间内连续切断、接通空调器的电源。当停电或拔掉电源插头后,一定要将选择开关置于"停"位置,等接通电源后,重新按启动步骤操作。
5.空调不要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也不要放置在可燃的地板上或地毯上。其电源线应该有良好的绝缘,最好用金属套管予以保护,千万不要在地面上拖来拖去。
6.安装空调的场所,如果安装有火灾报警器探头,其空调的送风口距火灾报警器探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否则其设备将会失控。只要一开机,就会显示火警信号,时常使用户受惊。
7.每台空调应当有单独的保险熔断器和电源插座,不要同家用电脑等共用一个万能插座。使用空调应在有人监视之下运行,外出时,应当将空调电源切断。
8.空调不要靠近窗帘、门帘等悬挂物,以免卷入电机而使电机发热起火。悬挂式空调正下方也不要放置可燃物。遇有雷雨天气时,最好不要使用空调,因为空调不具备防雷功能,安装在高楼上的空调很难回避雷电的侵袭。
9.长时间停运的空调,在重新启动前,先要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如无故障再投入运行,千万不能"带病"运行。
10.使用空调的场所或家庭,应当配备两个不小于两公斤容量的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以防患未然。
三、洗衣机的防火措施
不要将刚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过的衣服,立即放入洗衣机去洗。而是应该先拿到空气流动的室外去吹干,待衣服纤维中所吸收的易燃液体挥发殆尽后,再用洗衣机洗涤。此外,若洗衣机一次投入衣物过多,或波轮被绳、带、发卡等小物件卡住,都会使电机负荷过大,甚至停止转动,进而导致线热,发生短路而起火,使用时也应注意。
四、吸尘器的防火措施
使用吸尘器在消防安全上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电源插座要有足够的容量,不宜与其他用电功率较大的家用电器如电熨斗、电取暖器等同时使用,以免电气线路过载发热。
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如手摸桶身塑料外壳明显发热,应停止一段时间后再继续使用,以防止电动机因过热而烧毁。
不应在潮湿场所使用吸尘器,以免电机受潮发生短路起火
每次使用后要随即清理过滤袋(器)上的积尘,防止进风嘴和排气出口被较大的物体阻塞,引起功率降低和电动机过热发生火灾。
不要把火柴、壁炉灰尘、烟蒂等冒烟的东西吸入吸尘器、也不要用吸尘器去吸烟灰缸和废纸篓内的杂物,以免发生火灾。
严禁在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使用吸尘器。也不要在刚使用过易燃液体或喷涂过油漆的房间舱室内使用吸尘器,以免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在吸尘器使用中,发现电动机冒烟时,切莫惊惶,应立即拔去电源线,拆下进风嘴的软管,将吸尘器移到过道、阳台等周围没有可燃物的部位即可;如电动机已经起火并烧着机身塑料外壳,可用棉被、毯子等将吸尘器盖上,以隔绝空气,窒息灭火。有各类手提灭火器的,在已经断电的情况下均可扑救。
吸尘器每次使用完毕,一定要将电源线从插座上拔下、收藏好,以防儿童玩弄造成事故。
五、电视机的防火措施
连续收看的时间不宜过长,时间越长,电视机的工作温度越高。一般连续收看4-5小时后应关机一段时间,等机内热量散发后继续收看。高温季节尤其不宜长时间收看。
选择适当的放置位置,保证良好的通风。有些用户给电视机做个罩,虽然能起到防尘的作用,但要注意通风散热问题。
防止液体进入电视机,不要使电视机受潮。电视机若长期不用,尤其在雨季,要每隔一段时间使用几小时,用电视机自身发出的热量来驱散机内的潮气。
室外天线或共用天线的避雷器要有良好的接地。雷雨天尽量不要用室外天线。
看完电视后一定要切断电源。
六、电热毯的防火措施
不买粗制滥造、无安全措施、未经检查合格的产品,以防止因质量低劣,特别是接头连接不当而造成事故。
电热毯第一次使用或长期搁置后再使用,应在有人监视的情况下先通电1小时左右,检查是否安全。
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特别要注意使用电压,千万不要把36伏的低压电热毯接到220伏电压的线口上。进口电热毯也有100伏或者110伏的,使用时不可疏忽大意。
折叠电热毯不要固定位置。不要在沙发上、席梦思上和钢丝床上使用直线型电热线电热毯,这种电热毯只宜在木板床上使用。
使用电热毯时要注意防潮,特别要防止小孩或病人尿床。
避免电热毯与人体接触,不能在电热毯上只铺一层床单,以防人体的揉搓,使电热毯堆集打褶,导致局部过热或电线损坏,发生事故。
电热毯脏了,只能用刷子刷洗,不能用手揉搓,以防电热线折断。
电热毯不用时一定要切断电源。
更换保险丝时,要选用与电热毯相匹配的规格。
七、电饭锅的防火措施
用电饭锅做汤时,不要忘记及时切断电源。
电热盘和内锅表面不可沾有饭粒等杂物以保证两者紧密接触。
避免碰撞内锅,内锅若变形严重,要立即更换。
使用时内锅要放得正,放下后来回转动一下以保证电热盘接触紧密。
不要用普通铝锅代替内锅。
电饭锅的外壳、电热盘和开关等切忌用水清洗。
不要违章拉电源为电饭锅供电。电饭锅耗电功率较大,小的300-500瓦,大的上千瓦,线路中若有接触松动,容易引起火灾。
八、电热杯、电水壶的防火措施
用户用完电热杯、电水壶后务必切断电源。
切不可将电热杯的电源插头长期放在电源插座上,靠与插头串联的开关来控制。因为这样做容易产生错觉,往往把开误认为是关,把关误认为是开。
不要把电热杯长期固定放在木桌一个位置上使用。电水壶一定要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使用,周围不得有其它可燃物。
清洗电热杯要小心,不要使水流入电热杯的电气部分。
九、液化石油气灶怎样注意防火安全
液化石油气灶火力旺,使用方便,煮饭,取暖都可用,很受人们欢迎。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
(1)液化石油气灶应安装在厨房内的通风位置上,不要安装在卧室内。
(2)液化石油气灶与液化石油气瓶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5米。
(3)液化石油气瓶不应靠近暖气片或其它火源。
(4)经常注意检查液化石油气灶具接口处是否漏气。
(5)液化石油气灶用完之后或临睡觉之前,应检查一下液化石油气瓶上的阀门是否关好。
十、家用电熨斗的防火措施
通电使用电熨斗时操作人员不要轻易离开。在熨烫衣物的间歇,要把电熨斗坚立放置或放置在专用的电熨斗架上,切不可放在易燃的物品上,也不要把电熨斗放在下面有可燃物质的铁板或砖头上。
不随意乱放刚断电的电熨斗,要待它完全冷却后再收存起来。大量使用电熨斗的行业如服装行业等,应有专人统一管理。下班后应先切断电源,等待冷却后再收存在不燃材料制成的专用工具箱内。
使用普通型电熨斗时切勿长时间通电,以防电熨斗过热,烫坏衣物、引起燃烧。不同织物有不同的熨烫温度,而且差别甚大。因而熨烫各类织物时宜选用调温型电熨斗。但须注意,当调温型电熨斗的恒温器失灵后要及时维修,否则温度无法控制,容易引起火灾。
不要使电熨斗的电源插口受潮并保证插头与插座接触紧密。
电熨斗供电线路导线的截面不能太小,不能与家用电器同用一个插座,也不要与其他耗电功率大的家用电器如电饭锅、洗衣机等同时使用,以防线路过载引起火灾。
十一、电吹风的防火措施
电吹风通电后,人不能离开,更不能随便搁置在台凳、沙发、床垫等可燃物上。
要养成使用完毕,立即将电源线从电源插座上拔下的习惯,特别是遇到停电或电吹风出现故障时,更应如此。
通电的电热丝列入明火管理范围。严禁在禁火场所尤其是易燃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电吹风。
十二、灯、烛火为什么会引起火灾
一般人都认为灯,烛火是很小的火源,会有什么不安全呢?其实不然。根据测定,燃着的蜡烛火焰温度高达1400c,煤油灯的灯头火焰温度高达800-1000c,这样高的温度是很容易引起火灾的。由于点灯,点蜡烛不慎而引起的火灾,也时有发生。根据美国家庭火灾统计,灯,烛火引起的火灾约占5%。所以,家庭中点灯、点蜡烛要做到以下各点:
(1)煤油灯要带有灯罩。
(2)点燃的煤油灯或蜡烛要放在不易碰倒的地方。
(3)不能拿着煤油灯或蜡烛到有可燃物的地方去找东西。
(4)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的场所,应严格禁止点煤油灯或蜡烛。
(5)要做到人走,灯烛灭。
(6)往煤油灯里加油时,最好先熄灭灯火后再加油。
十三、电线使用一定年限后会不会引起火灾
电线使用期限的长短,取决于电线的质量和电线安装的环境。电线主要靠外面一层包皮绝缘,时间一长,受到腐蚀性气体的腐蚀,绝缘性能逐渐降低,慢慢老化变硬,发脆或脱落,这时就不起绝缘作用了。
家用电线的外表的绝缘层多用塑料和橡胶制成,使用时间长了就会老化,失去绝缘作用。一般家用电线正常情况使用可达10-20年左右。
电线失去绝缘的性能是很危险的,如果两根电线碰在一起或火线碰到与大地相接的东西,就会发生跑电现象,使局部电线的温度升高,产生火花。如果电线附近有易燃物就容易引起着火,造成火灾。因此要注意:
(1)电线不要受潮,受热,受腐蚀或碰伤。
(2)电线用到一定年限要注意检查,发现毛病,应及时更换。
(3)电线不要超负荷使用。
十四、家庭安装日光灯怎样注意防火
使用日光灯要注意防火。北京隆福大厦火灾就是由于安装在柜台里的日光灯镇流器线圈匝间短路,产生高温,引燃固定镇流器的木质材料造成的,导致了2100万元的重大损失,因此对日光灯安全防火应特别注意。
日光灯着火常见的原因是:
(1)镇流器发热,沥青绝缘熔化流失,匝间短路失火;
(2)灯具设计有缺陷,散热差,因时间过长内部升温引燃其它可燃物品;
(3)组装接线不牢,运行中接触电阻过大,电线发热着火;
(4)日光灯吊线承重大,电线绝缘层受到破坏,短路着火;
(5)日光灯安装在不适当场所或在可燃性结构上,灯具发热导致火灾。
由上可见,日光灯最忌连续运行时间过长。因日光灯镇流器连续运行过长升温异常是一种常见的毛病。最好运行4-5小时后,就让日光灯“休息”一下。或装一个保险管,万一镇流器发热,匝间短路,保险丝便自行熔断,切断电源。或不用沥青绝缘油膏的镇流器,改用电子镇流器同日光灯配套,安全性也会相应提高。如果根据需要在日光灯上安装限时开关,日光灯将不会超时运行,发热着火。
此外,日光灯具重量在1kg以上应采用吊链,软线不应受力。大于3kg应固定在所埋的吊钩或螺柱上。软线在吊盒和灯盒内应做结扣。金属盒应在穿线孔处加设绝缘护管。吊装日光灯的金属套管直径不应小于10mm,管内不得有接头。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日光灯不宜安装在衣柜,书柜或陈列柜里。如确有必要可将其镇流器接出装在柜外有良好通风散热的金属匣子里。日光灯应水平安装,让镇流器底部朝上,且用磁夹板垫起0.5cm。日光灯不可直接安装在木质结构或可燃性的吊顶内,在靠近易燃结构时,用非燃材料隔开。选用日光灯成套灯具时,要注意有通风散热孔和合格的经权威部门认可的镇流器。
生活中的消防误区
一、液化气钢瓶置于灶台下壁橱内。液化气钢瓶由于质量、使用时间以及管路阀门的开启连接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漏气或慢性漏气。而液化石油气成分大多为碳三碳四,即丙烷、丁烷、丙烯、丁烯等,且比空气重,放在壁橱内空气不流通,很容易积聚沉淀在地面,一旦遇明火极易造成燃烧爆炸事故。经计算,当房间里泄漏出的煤气、液化气和空气混合达到4.5%~35.8%时,遇到火种就会产生爆炸燃烧。因此,液化石油气钢瓶应置于远离灶台、空气流通又便于人们操作和观察的地方。
二、电线不穿管预埋。人们在装修过程中,为了追求装修的美观,往往将电线不经穿管保护而直接预埋于墙体中。而一些从未经过电工培训的人员,安装电器线路时不管怎样的接线方式安全、线径多少、负荷多少、怎样分区供电等,就直接将电器线路埋于墙体。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家用电器的增多,一旦线路故障或损坏,你想要维修整改也找不着门路,轻者造成短路影响家用电器安全,重者则会引起火灾。
三、家用电器不拔插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家用电器也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遥控器一拿,轻轻一按,开关自如。殊不知,家用电器在设计时,有些电源开关设计在电源变压器的副边,当你使用遥控器关闭电视机等时,变压器原边仍在通电,虽然它通过的电流很小,但长时间通电,电流会使电源变压器继续升温,电源变压器的线圈和绝缘性就会因短路或炭化而起火,或者“吸引”雷电的侵入,引起电视机等家用电器短路过载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因此,在使用完家用电器之后,还是应该切断电源,以防万一。
四、阳台作仓库。家庭总有一些不肯舍弃的杂物和日常需要使用的物品。因此,储藏室和阳台也就成了有些家庭的杂物仓库,有的甚至把油漆、车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都放在阳台上,使阳台成了火险丛生之地。夏季阳光的直射以及小孩玩火等因素,都可能造成阳台火灾。同时,现代家庭几乎都装有防盗门窗等设施,一旦发生火灾,万一门窗等逃生通道受阻,阳台就成了最好的避难之地,因此,不应将阳台作为杂物仓库。
五、楼道作停车地。虽然现在一些城市新建的大楼都建有停车场地,但依然还有一些居民图方便,经常将自行车等停在楼梯或低层楼道上。一些老楼这种情况尤其突出,甚至影响人们的正常行走。万一有火灾等突发事件时,通道的阻塞便可能致人死亡。
家庭室内装修应怎样注意防火
近几年,室内装修逐年升温,装修追求高档和独特风格,因此不可避免地使用一些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加上灯光,音响,电视,空调等电气设备用电负荷相对增大,线路敷设交错复杂,这些因素合在一起容易构成室内重大火灾隐患。因此室内装修应考虑以下防火措施:
(1)室内吊顶应采用非燃材料,墙面,地面和基层应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以尽量减少火灾危险性。
(2)对电线,管道及风道穿墙穿楼板的缝隙应严密封堵,以防止火灾蔓延。
(3)对电热设备和音响,音像等应该用非燃烧体与其它部位分隔,重点进行保护。
(4)严格执行电气安装规程。所有电气线路均应穿套管,接线盒,开关,槽灯,吸顶灯及发热器件周围应用非燃材料做防火隔热处理。这是从根本上消除火险隐患的关键,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千万不能麻痹大意。
(5)必须确保室内出口安全畅通。
家庭防火“四件宝”
人们都知道,火灾是无情的。但是,在无情的大火面前,如果能够有效地进行防范,就可以逃避火魔的侵害,摆脱灾难和痛苦。
在家庭火灾面前,有的人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有的人慌不择路,跳楼丧生或造成终身残废。那么,如何做到在火魔的追赶下从容不迫地有效逃生呢?笔者认为不妨在家中备好这样4件“宝物”:一具家用灭火器,一根(保险)绳,一只手电筒及一个简易防烟面具,用于预防万一和应急所需。
任何大火,开始的时候都是小火,如果在家中备好灭火器,并能熟练地操作它,那么当星星之火燃起时,就可以将它及时扑灭。当大火一旦不可收拾时,就必须首先考虑逃生。这时,如果你住在3楼以上,楼梯的通道被堵塞,或者木质楼梯被烧坏,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家中有一条又长又粗的绳子,那么可将绳子拴在大橱或者窗框上,沿着绳子攀援而下,就能顺利逃生。前不久,上海广西南路发生一起居民火灾,在楼梯全部烧毁的情况下,一对老年夫妇家中正好有一根绳子,老夫妇俩靠这根绳子逃了命。而隔壁一家没有绳子,4人中仅逃生2人。夜间失火,电路烧坏以后,屋内一片漆黑,特别是在睡梦中,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家中已是一片火海。这时,就需要一只手电筒照明,照出一条逃生之路。火场的烟雾是有毒的,许多丧生者都是被烟熏窒息而死的,如果家中备有一只防毒面具,在危急关头,套上防毒面具,就能抵御有毒烟雾的侵袭而死里逃生。
家中备有这4件东西,将它们放在随手可取之处,遇上危急关头,便可用得上,帮你一个大忙。安装液化石油气灶怎样注意防火安全?
液化石油气灶火力旺,使用方便,煮饭,取暖都可用,很受人们欢迎。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
(1)液化石油气灶应安装在厨房内的通风位置上,不要安装在卧室内。
(2)液化石油气灶与液化石油气瓶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5米。
(3)液化石油气瓶不应靠近暖气片或其它火源。
(4)经常注意检查液化石油气灶具接口处是否漏气。
(5)液化石油气灶用完之后或临睡觉之前,应检查一下液化石油气瓶上的阀门是否关好。
㈤ 如何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首先是建立健全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这也是公安部61号令第四条明确规定的。其他分管工作的领导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把防火工作列入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建立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明确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抓落实。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巡查制度、用电、动火及仓库管理等各种制度。每个职工都要严格履行,自觉遵守,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自己的防火责任区和具体岗位防火任务。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职的消防员,其它单位应有兼职的消防员;这些消防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做本单位领导的消防安全参谋,此外要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检查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单位也可以采取行政、技术、经济等不同手段,来调动员工在防火方面的积极性,以便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目标顺利实现;另外在各项制度执行上面消防员要做到有检查、有登记、有记录。
三是单位的各级安全责任人要明确本身的消防管理职责。总结调查以往的重点单位的火灾教训,大部份都是由于领导,管理者和职工群众思想麻痹,行为放纵,不懂得消防规章或者有章不循,意识淡薄,管理松散而造成。所以,单位的消防安全保障,关键也还是在“人”。我们要在这上面做文章,要让他们忠实履行消防管理职责,落实好各项消防管理职责措施,这方面我们消防监督部门要大力督促,可以通过法律,行政,奖惩等多种措施来督促他们来履行自身肩负的职责。
四是要大力进行消防宣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比如在的单位重点区域内张贴醒目的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定期在单位的内部广播、板报等播出活刊登消防安全知识及在消防安全防护上的先进事迹,另外我们防火单位也可以利用“119”消防节等重要时机向企事业单位大力进行宣传。要定期分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活动,其中对重点工种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对其他一般员工要进行普遍的消防安全教育;企事业单位要把消防宣传、教育、考核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并可以把次项工作列入年终评比先进的一项
㈥ 谁知道电器商场的防火国家的《消防法》提到几条各是什么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㈦ 家用电器防火的常识有哪些
使用电炉时,抄周围不要放可燃袭物,更不要用电炉烘烤衣物或将衣物挂在电炉上方,电炉下不要垫放木板,不要将电炉放在可燃盒子里。
电炉通电使用必须有人看管,若停电或用完后要及时拔下插头。
电炉耗电量大,为避免电源线和插头、插座超负荷,使用电料要选择截面大小得当、绝缘良好的导线和合适的插座。
电炉使用完后,要等一段时间,等其温度下降后,再放在合适的位置,以防电炉余热引起燃烧。
将洗衣机放在通风散热的地方,周围不要有可燃物,沾上了易燃品的衣物,应先让易燃物挥发掉,再进机洗涤。
洗衣机应配备专线插座,洗一段时间后要“休息”一会儿再用,不用时要切断电源。
使用洗衣机时,不要离人,一旦电动机卡住,要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做好“健康检查”,以防漏电、短路起火。
㈧ 家用电器防火措施有哪些
(1)一旦家用电器复出现故障,制一定要及时维修,千万不能让电器带“病”工作。
(2)不要把电器装置件安装在露天和有腐蚀气体的场所,厨房内最好使用封闭式的。电器装置件与导线连接处应接触牢固,插座附近不要堆积可燃物,特别要注意不能用裸线头代替插头。
(3)各种电热器要按产品说明书正确安装,通电使用时不要离人。防止线路超负荷运行,不要将电热器直接放在可燃物(木质、塑料等)制成的台板上。
㈨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施工进程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
依据消防法条文释义修改,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施工工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
办公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生活、住宿等临时性活动的区域。
施工作业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具体施工作业的活动区域
仓库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集中储存物料、施工工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区域。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一般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总承包单位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订立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施工工地各责任单位应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落实防火措施,并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预算。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宜参保火灾公共责任险。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将下列资料存档备查:
1)施工现场平面图,并标明各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及品种、数量清单;
3) 施工人员数量和住宿情况清单;
4)施工进度计划;
5)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布置平面图;
7)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设施的配置清单;
8)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4.2 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对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
明确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施工工地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应明确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分包单位应设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组织制订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将检查情况汇总并逐级上报。
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动用明火的审批手续。
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按照消防责任人应对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工地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并在工地入口处设置消防组织架构图,明确人员及联系方式。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工程实施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
1)高度超过50 m的建筑工程;
2)单幢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商场部分面积大于10000㎡的商住楼建筑工程;
3)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和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其他工业厂房(不含土地费用,下同);
4)占地面积大于1500㎡甲乙类仓库和占地面积大于12000㎡的丙类仓库、物流中心;
5)轨道交通、隧道、大桥、码头等重大市政工程;
6)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
7)占地面积大于10公顷的总体工程;
8)经消防性能化设计或评估的特殊工程;
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的其他工程。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的灭火预案;
3)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落实防火措施,并为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组织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4.5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针对工程特点,拟定施工工程消防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确定防火重点部位,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消防资格,确定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组建分包单位义务消防队;
3)组织施工工地人员和分包队伍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演练;
4)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好施工工地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负责维修保养工作;
5)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对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对明火作业的管理,严格落实三级动火制度,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7)负责对分包队伍的防火管理;
8)负责做好防火基础资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文档;
9)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6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负责对分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自觉遵守施工工地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服从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各项消防安全要求,并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分包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3)对防火重点部位进行每日巡查;
4)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无遮挡,特殊工种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等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防火检查。
工程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能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5 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
一般规定
施工工地的平面布局应当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
施工现场各区域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l)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米之外。
2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分别存放,做到一物一库,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3 施工工地宜设有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米,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4 建筑物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临时水源,设置高层临时供水管网和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电源应单独设置。
5 在建工程禁止作为施工和其他人员的住宿场所使用。
6 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电源线必须分开设置,并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
7 施工工地应当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8 施工工地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8kg灭火器每组不少于两具,并应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9 在施工工地建筑内及建筑物屋顶上制作防水层时,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看护。
10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禁止在施工工地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存放在安全地点。
11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内禁止随处吸烟。除仓库区外,每区可以设置一个吸烟区,烟蒂应当丢入有水的烟缸内。
12 在施工工地的办公生活区、施工作业区、仓库区等具有火灾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
办公生活区防火安全
1 施工工地生活区内搭建厨房等使用明火的房间不得与办公、住宿混合,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选择安全地点独立搭建,层数不得超过2层,并落实专人负责用火、用电、用气。
2 搭建的临时办公场所和宿舍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且不宜超过2层,禁止搭建木板房。
3 不得在在建工程内搭建办公场所和临时住宿点。如果确有困难时,在建工程内设置的办公场所和临时住宿,应与施工作业区之间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4 高压动力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2.5 搭建的临时建筑与现有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现行防火规范的要求。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物,每组不应超过10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
5.2.6 临时建筑物内宿舍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超过20人的,应当设置两个安全出人口;临时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质材料封堵。
5.2.7 临时宿舍位于两个楼梯之间的房间,房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25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房门至最近的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12m。
5.2.8 临时宿舍内应确保规范用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乱拉乱接电线,应在每间宿舍采取一定的限流安全措施。
5.2.9 临时生活区内的办公、宿舍用房每100平方米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
5.3 施工作业区防火安全
5.3.1 施工工地动少作业区应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和严格落实“一点一证一监护”的动火措施。
5.3.2 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当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
5.3.3 高层建筑的主体结构内动用明火进行焊割作业前,应当将供水系统安装至明火作业层,并确保正常取水。
5.3.4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1)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2)在动用明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3)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的;
4)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5)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
7)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构成威胁;
8)散落的火星危及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的;
9)有压力或密闭的的管道、容器,现场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的;
10) 按有关规定禁止动用明火的。
5.3.5 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5.3.6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在储存和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同置一车或同存一库,气瓶应有防震圈、防护帽,使用时配备完好的表具和气管,存放或使用时不准卧放。
2)两者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距明火处不应小于10m。
5.3.7 使用有机溶剂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气体产生的施工工地,应当通风良好。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施工工地,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后方能施工。
5.3.8 施工工地木操作间必须按照规定设置,禁止将切割机等存放在木工间内。
5.3.9 施工工地架设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必须由电工进行,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5.3.10 施工工地不准私接乱拉临时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支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
5.3.11 施工工地使用的大功率镐灯(太阳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安全牢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5.3.12 施工工地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和热得快等。严格控制非生产使用电加热器。
5.3.13 施工工地应确保消防车通道的畅通,对防火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3.14 大型公用建筑商业内装修时,应设专业安全员管理巡视,封闭管理,与装修层连同部分管道井用不燃材料封闭,并设有专用安全疏散通道。
5.3.15 施工工地必须使用阻燃安全网。
5.3.16 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2)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3)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
4)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5)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6)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7)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9)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5.3.17 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
2)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3)不宜在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并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4)电气线路不应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确需穿过时,应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5.4 仓库区防火安全
5.4.1 在建工程内禁止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5.4.2 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工地,应当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
5.4.3 施工所需存放量不超过100公斤的少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以设置在在建工程地面以上的部位,但应当采取分隔措施,与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
5.4.4 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5.4.5 临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等每30平方米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
6火灾隐患整改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工地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罚。
6.1.2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
6.1.3 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确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的措施。
6.2 整改措施
6.2.1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消防责任人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功率电热器具的;
3)违反规定在施工工地吸烟、乱扔烟头、火源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不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
6)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的。
6.2.2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6.3 火灾隐患预防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根据火灾隐患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交消防安全管理人,防止同类隐患的再发生。
7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7.1 一般规定
7.1.1 施工工地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等必须持证上岗。
7.1.2 施工现场可以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宣传板报、设置消防角、消防专栏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好记录。
7.1.3 施工工地应当对防火重点岗位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7.1.4 消防培训程序、培训内容应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求。
7.2 培训内容
7.2.1 施工工地进行的消防安全培训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工地的火灾危险性和重点防火部位及保护措施;
3)基本消防设施(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熟悉本工地的灭火预案。
7.2.2 施工工地的培训人员范围:
1)消防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
2)工地防火重点岗位人员;
3)消防设施的工程维修人员;
4)特殊工种岗位人员。
8 灭火和应急预案
8.1 一般规定
8.1.1 施工工地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
8.1.2 灭火和疏散预案应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8.1.3 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1.4 演练前应通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防止发生意外混乱;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的问题,修订预案内容。
8.2 具体内容
8.2.1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 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信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工人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8.2.2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通知附近工人撤离,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工地各级消防安全主管报告。
8.2.3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要点:迅速从疏散楼梯有序疏散:尽量不要利用电梯疏散。
8.2.4 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就近利用水源,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8.2.5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措施要点:按预定通信联络方式,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并及时通知医护人员救护伤员。
8.2.6 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开展调查。
9 火灾事故处理
9.0.1 施工工地发生火灾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警,并按照灭火和疏散预案,迅速组织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
9.0.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为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
9.0.3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原因。
9.0.4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9.0.5 火灾发生后,应当对事故发生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整改对策,对有关责任者应当进行追查处理,教育全体工人。
10 法律责任
10.0.1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行为,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改正。
10.0.2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当在整改后,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整改情况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10.0.3 违反本标准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㈩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是为了认真并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 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10)家用电器的特点制定配送中心防火安全责任制扩展阅读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为了认真并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 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本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监 督管理和领导,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条列;
2、 将安全工作纳入本岗位重要工作范畴和年度个人安全工作的总 体计划安排、考核中,落实本厂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各项规章制 度,落实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 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确保本岗位所使用的机械电器设备、消防设备设施、工装器具 得到有效的保养和维护,满足并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和要求;
4、 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执行设 备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5、 积极主动配合本部门主管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统计 分析及整改责任,配合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