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買了台新車,發現車上有被修補過得痕跡。應該選擇怎樣的理賠。
四個月了,看來不好說啊,如果是四天或者四個星期那還好說些,那得看看發票上是怎麼說了
B. 新買的車,有修過的痕跡,想維權,找誰鑒定比較權威要多少費用
這種問題比較多,處理起來你要做好各種心裡准備,不知道你在4s店還回是經銷商那兒買的。第一時間答去跟上游聯系,看他們能主動承認不?如果能,態度挺好的,我建議您讓他換輛車或者給您維修並給您一定的賠償即可,不要要太多,差不多就可以了,因這種態度好的很少見呵呵,基本不存在。如果對方不承認,立馬找市機動車檢驗鑒定中心鑒定下,盡量找當地越權威的越好,然後再去找你的上游協商,這個時候談判要把你所花的費用都計算在內再提出多一點點的賠償。最後不行,你只能拿著證據去市消協了,讓他們來協商解決。但是很多經銷商、4S店是連他們都不承認的,所以最壞的結果就是你起訴他們維權,這個時候你拿到的賠償額度會稍微高點,因為你要將你的誤工費還有車輛一直不能使用耽誤你的事情的費用都算上。
其實最後的結果咋樣,關鍵看你的談判技巧,望您能找談判能力比較強的人跟您一起去理論。
最後祝您好運,希望第一種您就能解決呵呵!
C. 買新車買到了維修過的車,該如何維權
根據《消費復者權益保護法》(2013)第制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建議起訴,要求退一賠三。
D. 新車 車痕險如何理賠
第一條 保險責任
無明抄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為2000元、5000元、10000元或20000元,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每次賠償實行15%的免賠率。
(三)在保險期間內,累計賠款金額達到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賠償表
E. 在4S店購買的新車 發現有維修記錄 是否構成退一賠三
車主震驚:剛買的新車居然被換過車門
增城的葛先生今年6月在新塘某4S店花了12萬多元買了輛長城H6 SUV,高高興興開了兩個月後去進行保養,結果師傅卻告訴他,左側車門被撬開維修過,裡面的膠條亂七八糟。
為了搞清楚狀況,葛先生奔波廣州和深圳兩地,找第三方權威汽車檢測機構進行了專業檢測,證實車輛不僅左前門被換過,而且更換的還是非原廠車門,車頭和其他部位都有二次噴漆痕跡。檢測證明,這明顯是一輛在出售給他之前就已經發生過事故的車輛!葛先生拿著這份檢測報告找4S店索賠,4S店卻用各種理由推脫且不同意退車。不得已,梁先生將4S店告上了法院。截至截稿時,此案正在受理當中。
無獨有偶,近日,北京的崔女士也將當地某4S店告上了法庭,事由同樣是因為她在2014年5月所購買的一輛近百萬元的「新車」,在今年保養的時候才發現竟然是一輛自2012年起就有多次維修記錄的事故車。根據相關條例,崔女士起訴要求4S店退還購車款、車輛購置稅並三倍賠償經濟損失。
新消法:車主訴訟成功 可獲三倍賠償
廣州增城的葛先生和北京崔女士的遭遇,讓消費者看了心有戚戚:汽車4S店實在有點欺人太甚,萬一自己不小心也遇到類似的狀況,該如何維權呢?廣東信暉律師事務所的周律師表示:首先,北京崔女士要求的「退車並三倍賠償」的要求並不過分。4S店賣車時對原有車況「瞞天過海」,沒有告知消費者實情,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根據2014年3月15日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也就是說,花費12萬多元買了哈弗H6「新車」的葛先生到法院訴訟時,可同時提出「退一賠三」的訴訟請求,一旦經法院判定為事故車或二手車,可最終獲得的賠償加本金近50萬元,崔女士則可獲得三百多萬元賠償。業內專家表示,新消法設定如此高額的賠償,主要是為了遏制銷售方在銷售過程中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
實際維權:
4S店推諉責任 消費者處於弱勢
新消法「退一賠三」的規定雖然很有震懾力,但記者暗訪發現,汽車4S店在實際銷售過程中,依然存在不少忽悠行為,除了捆綁上牌、精品銷售等霸王條款外,將事故問題車、舊車當新車賣時有發生,這些都是汽車經銷商存在僥幸心理,忽悠不懂車的消費者。廣東中車檢負責人王旭東告訴記者:車主發現新車有問題,往往是買回去使用了數個月,甚至一兩年才發現。此時要讓4S店承認自身錯誤,非常困難。汽車等大件商品,技術含量高,專業性較強,對於消費者來說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一旦發生糾紛,經營者依靠專業知識豐富,能找出種種理由推脫責任,最常見的是將責任推卸到消費者使用不當,此時消費者往往處於被動和弱勢地位。
記者從市消委會等部門曾協調的汽車案例發現,遇到類似情況,汽車4S店不僅極少會主動承認,而且還會反過來強硬地要求車主提供證據,消費者需要與車商進行多次「扯皮」。最終讓4S店同意退車和巨額賠償,車主往往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
律師支招:車主如何舉證?
4S店「店大欺客」很惱人,如果車主一不小心中招了,該如何舉證?周律師告訴記者,法律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4S店工作人員是沒有任何理由要求車主自行舉證的。」不過在實際維權過程中,消費者作為弱勢群體,如果想打贏官司,還是需要自己准備充足的相關證據。
周律師建議:發現問題,車主第一時間應收集車輛歷史維修證據。可通過《機動車合格證》等資料,從保險公司或者同品牌其他4S店查詢歷史出險和維修記錄,這是最關鍵的資料。此時消費者可以請消委會和工商部門介入,進行初步協調。若4S店依然耍賴,通過消委會、工商局等多種方式協調均告失敗,車主就可直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舉證過程中,如果車主無法獲得歷史維修記錄,可通過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具一份中立專業的檢測報告,這將是比較有利的證據,同時提供圖片、錄音、購車發票等證據。
「在這類案例中,只要在法院上出具第三方權威檢測報告,案件基本就可以解決。」廣東中車檢負責人王旭東表示,此前他們遇到一個本地「事故車當新車」銷售的案例,車主和銷售方協商拖了九個月都沒結果,隨後車主在消委會等部門的建議下,做了第三方檢測並出具了報告,銷售方三天內就進行了賠償。
專家指點:鑒別「翻新車」有竅門
在提車時,如何鑒別買的是新車,而不是存在質量隱患的車?本地資深維修師侯師傅告訴記者,翻新過的事故車的漆面不可避免都會被鈑噴,因此有一個簡單的方法可判斷是否事故維修車:觀察車身上的人像倒影,如果倒影線條流暢連貫,則此處漆面被修復過幾率低;如果發現某部分線條突然有較大的弧線彎曲,那麼該處漆面肯定被重新修復或鈑噴處理過。
除此之外,業內師傅還提醒消費者在提車時應將以下五個步驟做好:
1.查看車輛的「身份」文件:如果是進口車,提車前要看清楚汽車的合格證、出廠日期、車架號等。
2.查驗車輛外觀和內飾:如車門縫隙等是否均勻,是否有油漆噴灑斑點,焊接點是否塗有軟膠等。
3.試用車內所有配置:譬如車窗天窗、車載導航音響、車燈等。如多次開關車窗或天窗,發現不靈便,那可能有問題。
4.查看車輛維修保養記錄:要求4S店查詢該車歷史維修和保養記錄,購買保險時,也可以從保險公司了解是否有歷史出險記錄。
5.購置稅發票車價切莫寫少:有4S店會告訴車主,購車發票金額最好寫低點,購置稅、保險也可以少交。4S店這么做是為了少交稅,但也會影響消費者日後的索賠。
他山之石:
買到路虎翻新車 法院判賠300萬
黃先生2015年3月在溫州某汽車經銷商處買了一輛路虎攬勝2995CC越野車,共花100多萬元。2016年6月份,黃先生在4S店保養時發現該車竟在自己購買前就被維修過。與銷售方協商無果後,黃先生將其告上法庭。法院最終判處原、被告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撤銷,黃先生退還涉案越野車,汽車銷售公司退還黃先生扣除車輛折舊費之後的購車款。同時,汽車銷售公司需賠償黃先生三倍購車款共計300餘萬元。
這是自「新消法」規定「退一賠三」後,全國最大金額的汽車維權案。
F. 看到自己新買的車有維修記錄,怎麼投訴4s店
可以打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類似這樣的事情好像在重慶發生過,一哥們買個法拉利,400萬,然後發現那車修過,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好像最後經銷商是處以退一賠三的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