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漏水維修包括那些項目
根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現了質量問題,根據房屋年齡的不同,出現問題的部位不同,物業的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由於上海的氣候環境所致,滲漏水是房屋質量問題中比較突出的一個,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5年是一個分界點。
5年內:有問題找開發商
目前滬上大多數次新房由於施工要求的提高,嚴重的質量問題已經不會出現。根據上述條例,如果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在交房後2年內,滲漏水等問題5年內出現,物業在接到居民的報修後,會轉而找開發商或施工單位來解決。也有一些施工單位會規定修繕資金標准,委託物業另找工程隊修繕,隨後找他們報銷。而房屋地基等基礎節構,開發商一般是終身保修的。
5年後:具體問題具體解決
如果房屋在交房滿5年後,出現了滲水等質量問題,則要根據出現問題的具體部位,來找直接負責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損壞,如衛生間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業主需要自己掏錢維修,物業可幫助聯系有關維修人員。如果非人為造成的問題出現在共用部分,如大樓東牆滲水、下水道淤積等,則物業聯系維修後,維修資金需要整棟樓的居民分攤。如果出現在公用部分,如小區內道路損壞、欄桿磨損等,則由物業提取小區物業維修資金維修。
② 工程維修包括哪些內容
保修項目包括現場裝修的全部項目,不能有任何遺漏。只是保修時間有所不同,如防水的免費保修時間是五年,其他項目免費保修時間為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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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房屋維修內容都包括哪些
1、水電工程,包含所有水路電路氣路的安裝鋪設。材料包含強弱電線、水管、氣管、穿線管、底盒及鎖扣。 2、泥工部分,包含客廳、衛生間、廚房、陽台牆磚地磚的鋪設,卧室地面的找平處理,衛生間回填及廚衛防水,廚衛包管。材料包含水泥、河沙、防水塗料。 3、牆面及頂面油漆工程,包含牆面頂面刮灰找平打磨,粉刷乳膠漆。材料包含膩子粉、膠水、底漆、面漆。 4、安裝部分,包含燈具安裝、開關插座安裝、普通潔具安裝、五金件安裝。 5、對現場門窗、成品的保護,日常清潔、現場垃圾清理、臨時設施、基礎材料的轉運搬運。 6、施工結束後在合同保修單上簽字,進入保修期。按國家規定,保修期內所有施工項目出現問題,裝飾公司負責提出解決方案,免費維修。
④ 房屋大修基金包括哪些維修項目
大修基金即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按照法規規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當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⑤ 房屋維修工程可以分為那幾種類型
房屋修繕可分為,小修、中修、大修、翻修、綜合維修等。
⑥ 小區物業維修項目及標准有哪些
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包括哪些?
一、綜合管理
小區規劃紅線范圍內,涉及共用財產和公共事務的管理
1、負責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每年一次對房屋及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制定維修計劃,組織實施;
3、白天有專職管理員接待住戶,處理服務范圍內的公共性事務,受理住戶的咨詢和投訴;夜間有人值班,處理急迫性報修,水、電等急迫性報修半小時內到現場;
4、協助召開業主大會並配合其運作;
5、管理規章制度健全,服務質量標准完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齊全;
6、與業主簽定物業服務合同等手續;公開服務標准、收費依據及標准;
7、應用計算機系統對業主及房產檔案、物業管理服務及收費情況進行管理;
8、全體員工統一著裝,佩帶有相片胸卡,持證上崗;
9、每年進行一次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率調查,促進管理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徵求意見用戶不低於總戶數80%。
10、建立起應對各種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理機制和預案,包括組織機構、人員和具體措施等,一旦發生,能隨時投入運行。
二、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一般應包括的范圍的內容為准;不包括另行收費的設備設施,如電梯、水泵、暖氣等設備確保居住小區內樓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基本市政設施的正常使用運行和小修養護,包括:
1、樓房及小區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養護和小修,執行《房屋及其設備小修服務標准》;
2、保證護欄、圍牆、小品、桌、椅、樓道燈、綠化設施等公共設施、設備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動場地達到基本平整,邊溝涵洞通暢;
3、確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暢,定期清淘化糞池、雨水井,相關設施無破損;
4、負責小區智能化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
5、定期清洗外牆。
三、綠化小區規劃紅線范圍內的中心綠地和房前、屋後,道路兩側區間綠地
按園林局規定的《二級養護標准》養護。
四、保潔
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戶門以外維護和保持服務范圍內的清潔衛生,包括:
1、有健全的保潔制度,清潔衛生實行責任制,有明確的分工和責任范圍;
2、設定垃圾集納地點,並每日將服務范圍內的垃圾歸集到垃圾樓、站,對垃圾(專用)樓、站、箱、道、桶及垃圾進行管理;
3、每日對保潔服務范圍內的區域進行一次清掃,做到服務范圍內無廢棄雜物;
4、對樓梯間、門廳、電梯間、走廊等的門、窗、樓梯扶手、欄桿、牆壁等,進行一周一次清掃;
5、按政府有關規定向服務范圍內噴灑、投放滅鼠葯、消毒劑、除蟲劑;
6、在雨、雪天氣應及時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進行清掃。
7、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通風、清洗和消毒,加強對業主的宣傳,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公共秩序維護
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戶門以外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和公共財產的看管,包括:
1、相對封閉:做到小區主要出入口晝夜有專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志和防範措施;
2、維護交通秩序:包括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的行駛方向、速度、臨時停放位置進行管理,保持車輛行駛通暢;
3、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箅子、小品、花、草、樹木、果實等;
4、夜間對服務范圍內重點部位、道路進行不少於一次的防範檢查和巡邏,巡邏不少於2人,做到有計劃、有記錄;
5、有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處置預案;發生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報警和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六、停車管理
1、有健全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存車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對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登記發放憑證,出門憑證放行;
3、保證停車有序,24小時設專人看管;有發生緊急情況預案;
4、長期存放的,應簽訂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
七、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責任制及火災消防預案;
2、消防設施有明顯標志,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巡視、檢查和維護;
3、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協助消防人員疏散、救助人員等。
八、高壓供水養護、運行、維修
1、保證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處置預案;
2、水箱蓋上鎖並定期清洗消毒,確保水質合格;
3、維修服務標准執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號文件規定。
4、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加強對供水系統的消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高壓水泵機房,接近高位水箱。
九、電梯養護、運行、維護
1、主梯6:00-24:00不間斷運行,0:00-6:00呼叫運行,電梯工夜間值班,並在候梯廳公布呼叫電話或房號。凡是樓層中設有電梯門的,均須開啟載客;
2、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點-8點、17點-19點與主梯同時運行;
3、主梯維修時,有備用梯的,用備用梯運行,無備用梯的,屬急迫性維修的,應在30分鍾內搶修完工,其它維修應於23點至次日5點以內完工;有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置預案; 維修服務標准執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號文件規定。
4、一旦發生電梯停電關人、夾人等危險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救助。
十、裝修管理
1、有健全的裝修管理服務制度;
2、查驗業主裝修方案,與業主、施工單位簽定裝修管理協議,告知業主裝修注意事項;
3、裝修期間,對裝修現場進行巡視與檢查,嚴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對進出小區的裝修車輛、裝修人員實行出入證管理,調解因裝修引發的鄰里糾紛;
4、業主裝修結束後,應進行檢查。對違反裝修協議的要進行處理,問題嚴重的報行政管理部門;
5、及時清運裝修垃圾,集中堆放時間不得超過三天。
⑦ 什麼是小修,中修,大修,翻修,綜合維修
一、小修工程 項目主要包括:
1、屋面補漏,修補面層、泛水、屋脊等。
2、鋼、木門窗的整修,拆換五金,配玻璃,換窗紗,油漆等。 3、修補樓地面面層,抽換個別楞木等。
4、修補內外牆面、抹灰及粉刷天棚、窗檯腰線等 5、拆磚挖補局部牆體、個別拱圈、拆換個別過梁等。 6、抽換個別木樑、屋架上下正弦、木柱腳、修補木樓梯等。 7、水、電、暖、氣等設備的故障排除及零部件的維修等。 8、下水管道、窨井的修補疏通,陰溝、散水、落水管的修補等 9、房屋的檢查,危險構件的臨時加固等。 主要特點:
量多面廣、零星分散,且突發性強,時間要求緊迫,項目技術簡單,用工量較少,修復費用較小。 主要任務:
通過房屋的日常養護工程,維護房屋及設備的功能,保證房屋的正常使用。
根椐用戶的保修,組織零星維修,使發生的損壞得到及時修復,防止損壞擴大而造成更大的損失。
組織房屋的經常檢查,搞清房屋的完損狀況,從養護入手,預防事故的發生,並且有計劃地組織大、中修,提供勘察、施工的資料依據。 二、中修工程
凡需牽動或拆換少量主體構件,進行局部維修,且一次費用在該建築同類結構新建造價的20%以下,並保持原房的規模與結構的維修工程為中修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少量結構構件已形成危險點的房屋; 2、一般損壞而需要進行局部修復的房屋;
3、整幢房屋的公用生活設備需要局部更換、改裝、新裝工程及單個項目維修的房屋。 主要特點:
工地較集中、項目較小,工程量較大,工程的計劃性,周期性強,基本要求就是使經過中修後的房屋70%以上必須符合基本完好房標準的要求。 大修工程
凡需牽動或拆除部分主體結構和房屋設備,不需要全部拆除,一次費用在該建築同類結構新建造25%以上的維修工程為大修工程。 主要內容:
1、主體結構的大部分嚴重損壞,有倒塌或有局部倒塌危險的房屋。
2、整幢房屋的公用生活設備必須進行管更換,需要改裝、新裝的房屋。
3、因改善居住條件,需要進行局部改建、添裝的房屋 4、需對主體結構進行專項抗震加固的房屋 主要特點:
工程地點集中,項目齊全,工程量大,一次費用較大,且整體性強,其基本要求是使經過大修後的房屋必須符合基本完好房標准要求。 四、綜合維修(成片輪修工程)
凡成片多幢樓房或面積較大的單幢大樓,進行有計劃成片維修,包括大、中、小修等項目的一次性應修盡修,其費用控制在該片建築物同類結構建築新建造價的20%以上的為綜合維修工程。
主要內容:
1、該片(幢)大部分嚴重損壞,或一般性損壞,需進行有計劃成片維修的房屋。 2、需改變片(幢)面貌而進行計劃維修工程 主要特點:
規模較大,項目齊全,工期長,費用大。其基本要求是經過維修的成片(幢)房屋必須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房的標准 五、翻修工程(更新改造工程)
凡需全部拆除(包括原地翻修改建或移地翻修改建)或利用少數主體構件進行更新改造的工程均為翻修工程。 主要內容:
1、主體結構全部或大部分損壞,失去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險的房屋;
2、因自然災害破壞嚴重,不斷繼續使用的房屋;主體結構,圍護結構簡陋,無修理價值的房屋。
3、地處陡峭易滑坡地區或地處地勢較代窪長期積水又無法排出地區的房屋 4、國家基建規劃范圍內需要拆遷恢復的房屋。
⑧ 建築維修包括哪些內容
房屋復建築工程包括:工業、民用制與公共建築(建築物、構築物)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結構工程、屋面工程、內、外部的裝修裝飾工程上下水、供暖、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裝工程。
一、按用途分類房屋用途應按設計所規定的用途進行劃分。
如果與住宅、商業經營用房有關的兼有兩種以上用途的房屋,應按設計規定的用途分別計算建築面積。
如一棟住宅樓的地下室不住人,一層為商店,其餘為家屬住宅,則應將地下室面積計入其他用途,商店面積計入商業營業用房,其餘面積計入住宅。如一座廠房帶有生活間、辦公室,可都計入廠房面積。
1·住宅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
2.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廚房、衛生間、室內走道或客廳等組成的供一戶使用的房屋。住宅按套統計。
⑨ 房屋修繕標準是什麼
2 修繕工程分類2.1 按照房屋完損狀況,其修繕工程分類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和綜合維修。2.2 翻修工程。2.2.1 凡需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的工程為翻修工程。2.2.2 翻修工程應盡量利用舊料,其費用應低於該建築物同類結構的新建造價。2.2.3 翻修後的房屋必須符合完好房屋標準的要求。2.2.4 翻修工程主要適用於:2.2.4.1 主體結構嚴重損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險的房屋。2.2.4.2 因自然災害破壞嚴重,不能再繼續使用的房屋。2.2.4.3 地處陡峭易滑坡地區的房屋,或地勢低窪長期積水無法排出地區的房屋。2.2.4.4 無修繕價值的房屋。2.2.4.5 基本建設規劃范圍內需要拆遷恢復的房屋。?2.3 大修工程。2.3.1 凡需牽動或拆換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為大修工程。2.3.2 大修工程一次費用在該建築物同類結構新建造價的25%以上。2.3.3 大修後的房屋必須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標準的要求。2.3.4 大修工程主要適用於嚴重損壞房屋。2.4 中修工程2.4.1 凡需牽動或拆換少量主體構件,但保持原房的規模和結構的工程為中修工程。2.4.2 中修工程一次費用在該建築物同類結構新建造價的20%以下。2.4.3 中修後的房屋70%以上必須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2.4.4 中修工程主要適用於一般損壞房屋。2.5 小修工程2.5.1 凡以及時修復小損小壞,保持房屋原來完損等級為目的的日常養護工程為小修工程。2.5.2 小修工程的綜合年均費用為所管房屋時造價的1%以下。2.6 綜合維修工程2.6.1 凡成片多幢(大樓為單幢)大、中、小修一次性應修盡修的工程為綜合維修工程。2.6.2 綜合維修工程一次費用應在該片(幢)建築物同類結構新建造價的20%以上。2.6.3 綜合維修後的房屋必須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標準的要求。2.6.4 綜合維修的竣工面積數量在統計時進入大修工程。註:以上提及的「完好房屋」、「基本完好房屋」、「一般損壞房」、「嚴重損壞房」等,其概念區分,詳見《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准》。
⑩ 住宅質量保修說明 裝修工程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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