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維修基金不足,交易時需補足嗎蘇州是如何規定的
一、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發展商和購房者均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繳納物業維修基金。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發展商應將物業維修基金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存入金融機構,設立專門賬戶,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發展商應將物業維修基金移交給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單位管理,專項用於物業維修,不得挪作他用。
三、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
2. 維修基金怎麼補
法律分析:第一步:先到所住的小區辦申請,小區辦一般會開據維修資金戶卡來進行查詢。第二步:需要去機械能登報聲明,這里只要選擇當地較好的地區日報或晚報登報聲明即可。第三步:需要去房產局辦理補辦手續,在辦理補辦手續的時候,需要攜帶區辦所開據的手續、身份證、登報證明(整個版面)。第四步:等待補發的維修資金發票,在這要注意的是在領取維修基金單子的時候要攜帶本人持身份證及領取憑證領取。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3. 維修基金丟失如何補辦
法律分析:1、到維修基金窗口,補辦人本人攜帶身份證、備案合同、購房發票進行查檔核實,如確認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員給予出具登報聲明作廢的手續。
2、到當地的報社登報聲明丟失收據作廢。
3、拿刊登丟失票據聲明作廢的報紙,再回到維修資金窗口,並附帶出具登報手續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員審核合格後,留存報紙、登報手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然後,窗口工作人員到局財務科進行辦理。
4、補辦時間為20個工作日,由本人攜帶身份證領取補辦收據。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4. 房屋維修基金能補交嗎
這句話有點過分了。
房屋維修基金是繳納在基金管理中心的,歸屬政府監管,如果要用也是使用在小區的公共部分維修上,物業只是代為申請使用,錢花了也是為業主的公共設施設備在維修,業主才是這些共有設施設備的所有人,所以錢是花在業主自己身上,不是物業花了,說的好像物業才是小區的主人一樣,真的是雙重標准。
另外,每個人按各屬地基金管理中心設定的單價按照面積繳納基金,如在維修過程中,個人分攤使用超過一定比例後,是需要進行補交的,只是個人賬戶上的余額底線的設置各地各有不同,你可以查詢當地基金管理中心咨詢一下。
5. 工業園區的公共維修基金按什麼規定繳納和管理
1、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2、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房屋維修基金是用於公共部位和物業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業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電線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4、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令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5、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6、房屋維修基金的管理應遵循五個原則,即「統一繳存,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業主決策,政府監督」。
6. 發現專項維修資金不足時怎麼辦
專項維修資金可能存在繳存余額不足的情形,這時應當要求業主進行補交。
在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專戶開立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收齊的專項維修資金費用差額一次性地存人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專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
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7. 誰清楚維修基金,維修資金的繳交方式與規定
您好,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房屋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什麼時候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呢?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房屋維修基金管理部門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房屋維修基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部業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經發現,將以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8. 公共維修基金余額不足了需要補交多少
一般公共維修基金都是房子交付的時候一次性都交完的,那你這種情況應該是前幾年交付的專樓盤,當時屬應該是按年度來交的。如果余額不足的話,可以前往物業的地方進行補交。要注意的是,這筆費用不是交給物業的,物業只是代收,沒有支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