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商品房若干年後成為危房不能住人的時候,房子誰來出錢修建或重建 房地產商國家個人
一般有維修基金。不要考慮那麼多。現在物權法上規定住宿用房土地使用權為70年。到期自動續期。實在、不能住可以重新開發。
Ⅱ 拆遷房需不需要交房屋維修金
法律分析:主要看你安置房合同是怎麼簽訂的,一般這些條款合同上都會註明由甲方或者乙方交付,如果沒有的話,就要交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至於交多少要看當地的政策。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二條,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遷安置中向個人出售的公有住房,是需要繳納維修基金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Ⅲ 40年的商住樓變成危房怎麼辦
40年產權的商住樓變成了危房,一般來說是可以通過提取維修基金來進行維修的,此外,也達到相應的拆遷條件,也是可以進行拆遷的
Ⅳ 我的房屋定為危房不能確我以後修房怎麼辦
如果房屋被鑒定為危房,是否需要拆除,明確責任是第一步。可能造成危房的責任主體有很多,開發商、施工方、設計方,甚至業主的不當使用,如野蠻裝修、改變用途、亂搭亂建等,必須確定責任後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二、房屋被鑒定為危房後,責任主體應根據危房成因區分情況、責任法定。如危房成因於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違反了《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和強制性規范要求,工程招標、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都要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責任主體缺位,而相應的監管主體或相應主管部門已經履行了監督管理職責的,由所有人或使用人承擔責任;若相關主管部門疏於履行相應職責,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四、在原因明確、責任確定之後,危房的維修、加固卻也面臨著重重考驗。記者調查了解到,我國現行的物業維修基金主要針對的是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產生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如屋頂滲漏、外牆剝落、電梯、消防設施等維修。而「危房」特指建築本身的主體結構出現問題,也就是說,危房所需要解決的主體結構問題應該由終身質保方承擔,維修基金是不能用在危房維修加固上的。
五、從法律角度看,業主和開發商存在房屋買賣的合同關系,如果危房的成因不是業主和他人損害所致,也不屬於不可抗力的話,那麼房屋主體結構終身質保責任、危房的維修加固費用也要由開發商來承擔;如果造成危房的原因是設計、施工的問題,開發商承擔責任後可以向設計
Ⅳ 唯一住房為危房 可申請救助金
危房咋維修?居民咋安置?哈爾濱擬出規定徵求意見
唯一住房為危房 可申請救助金
住在危房裡的居民咋安置?危房咋維修?24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哈爾濱市住建局組織起草了《哈爾濱市城市危險住宅房屋安全處置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危房居民咋安置?
《規定》徵求意見稿指出,整棟危險房屋內的居民應當全部搬離危險房屋,局部危險房屋內的居民應當搬離房屋危險部位。私有房屋的居住人應當自行解決臨時居住問題。公有房屋的產權單位和管理單位應當組織承租人搬離危險房屋,予以臨時安置。危險住宅房屋險情嚴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屬地區政府可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的有關規定發布決定、命令,開展應急搶險,組織人員避險搬離。對不服從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阻礙或者不配合房屋安全應急搶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有啥安置政策?
《規定》徵求意見稿提出,危險住宅房屋為房屋所有權人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屋所有權人可向屬地區政府提出申請,由屬地區政府給予不超過同等房屋市場租賃價格50%的臨時安置救助金,具體標准由屬地區政府制定;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難家庭、低收入家庭由屬地區政府參照當地公租房標准給予臨時安置。
危房咋維修?
經鑒定具有維修價值,通過採取安全技術措施能夠解除危險的住宅房屋,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自行組織或委託產權單位、管理單位組織維修加固,並向屬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和監管。房屋所有權人無能力自行組織或沒有房屋產權單位、管理單位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代為委託信譽好、實力強的房屋加固單位進行維修加固。
維修費用咋分擔?
危險住宅房屋維修加固的費用由政府給予40%的救助補貼,其餘費用由全體房屋所有權人按照各自房屋建築面積占房屋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擔。房屋所有權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提取房屋公積金和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維修加固。房屋所有權人無能力承擔維修加固費用的,由屬地區政府先行墊付,處置結束後依法予以追償。因人為原因造成的危險房屋,由責任人承擔全部維修加固費用。
危房修不了咋辦?
經鑒定不具有維修加固價值的危險住宅房屋,在短期內無法進行改造且房屋所有權人無能力自行安全處置的,屬地區政府應當制定安置方案,採用貨幣安置或等額置換等方式對房屋所有權人進行安置,將危險房屋拆除。
所有權人選擇貨幣安置的,由屬地區政府組織有資質的評估公司對房屋現值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值進行貨幣回購。
危險住宅房屋所有權人選擇等額置換的,由屬地區政府提供安置房源。本區房源不能滿足安置需要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籌協調其他區或市屬國有企業幫助提供安置房源。屬地區政府應組織對危險房屋現值進行評估,根據評估值等額置換安置房源。
異地安置的,房屋所有權人可以按照安置房源綜合建設成本價優惠購買建築面積20平方米,超出部分應當按照市場價購買。危險房屋面積較小置換後無法保障基本居住條件,且房屋所有權人經濟困難無力購買增加面積的,可向屬地區政府申請滿足家庭基本生活保障的安置房源,超出原房安置面積部分由政府所有,待房屋所有權人經濟好轉後可優先購買。
危險住宅房屋拆除後的土地收歸政府所有,優先作為城市公共服務用途。危險住宅房屋安全處置中應由政府承擔的各項費用,道里、道外、南崗、香坊、平房等五區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處置結束後根據土地所有情況進行結算,具體撥付和結算辦法由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其他各區全額由區財政承擔。
Ⅵ 才十多年的房子成危房怎麼辦
是商品房還是保障房?如果是商品房,那屬於質量不合格,按照住建部和住宅質量保障書的要求,房屋主體結構最低使用期限為50年,10年就出問題,可以找開發商進行賠償。如果是保障房,那可以找房管部門反映情況。在協商無法解決的情況下,可以訴諸法律途徑來解決。
Ⅶ 老小區的房屋成了危房,那麼應該怎麼維修呢
合肥肥東區某商品住宅小區,物業與業主之間因會所修繕糾紛引起網民的關注。
該小區會所外部斑駁破損,建築上面的玻璃瓦、保溫層脫落導致內部漏水,門頭部位的鋼化玻璃莫名爆裂,屋頂漏水導致內部的建材墜落傷人.....種種跡象讓這所建築成為危房。物業在房屋外面貼出了警告:請勿靠近。但還是有掉落的建築碎片擊中樓下停放的車輛,幸運的是沒有傷到人。
物業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棟會所因為產權不明確,沒有定向的資金進行修繕。相關的專業律師接受電話采訪時候指出:如果產權屬於全體業主,那麼需要業主委員會出面確認後動用維修基金進行修繕。如果屬於開發商,由產權單位進行出資修繕。
不僅僅是小開發商,國內知名的地產公司在房屋質量上也頻繁出現質量不過關的情況:滲漏、開裂,水、電、暖、氣的設計位置不合理,門窗質量問題等等糾紛層出不窮。
反思這種種糾紛,相關立法的不完善和監督機制的不健全是根本的原因。我們國家相關的法律對比其他先進國家來說尚不健全,應該得到相應的重視和加快推進,讓老百姓買房放心、住著舒心,這個路途還很漫長。
Ⅷ 買的是舊房還交房屋維修基金嗎
你好,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並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過戶後,原則上是應該繳納的。
Ⅸ 在南昌市已被簽定為CU危房下一步怎樣辦
摘要 首先要求房子里的人及時搬出來、疏散出來,然後把財產也搬出來,確保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Ⅹ 危舊房改造資金籌集方法
浙江省政府網站發出《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危舊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5年完成對全省存在比較嚴重結構安全問題、影響安全使用的丙類城鎮住宅房屋的安全鑒定工作,力爭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鎮危險住宅房屋治理改造。
杭城不少危舊房的居民,整天提心吊膽地住在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子里,卻不知道危房責任誰來承擔、改造工程的錢誰來出,這份通知,可以說是給了危舊房居民一份完整的攻略。
誰來申請發起危舊房治理改造工作?
分幾種情況:首先,全體業主為城鎮危舊住宅房屋治理改造活動的主體,業主代表可以發起城鎮危舊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相關工作。
同時,針對單位分房等歷史遺留問題,《通知》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擁有樓幢產權10%以上或者樓幢業主30%以上(按套計算)為該單位職工的,可由所在單位承擔城鎮危舊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發起工作。所在鄉鎮(街道)、社區應當給予支持。
誰來負責給出危舊房改造方案?
城鎮危舊住宅房屋維修加固、拆除重建方案,應當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
改造方案分為兩種,主要看是否需要重新辦理用地手續。
維修加固項目或者在原有合法用地范圍內的拆除重建項目,不再重新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拆除重建項目,城鄉規劃、園林綠化等主管部門在妥善考慮相鄰關系人利益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容積率、層高、層數、綠化等要求,具體實施細則由各地城鄉規劃部門會同國土資源、園林綠化等部門制訂。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因為種種原因業主找不到原設計單位,也應找一傢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絕對不能擅自拆改城鎮住宅房屋承重結構。
如何籌集治理改造資金?
很多危舊房鑒定完後,「誰來出錢改造」成了最大的難題。
《通知》對於資金籌集的原則,歸納為二十個字:「有責追償、業主主體、單位資助、政策支持、區域平衡」
對城鎮住宅房屋造成使用危險的,責任單位或者責任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治理改造建設資金由全體業主按照原建築面積比例共同分攤。
屬於房改購買的,原產權單位可以在維修加固、拆除重建費用20%額度內出資補助。因拆除重建增加的住宅面積可以出售,出售資金用於充抵建設成本等用途,盡量減輕業主負擔。
城鎮危舊住宅房屋拆除重建項目涉及擴建或外遷安置的,項目用地指標、規劃指標、籌措資金可以實行區域統籌平衡,必要時應當另行補充建設用地用於城鎮危舊住宅房屋拆除重建項目的外遷安置。
業主實際承擔的建設費用原則上不得少於治理改造項目的建築安裝工程造價部分。業主承擔的費用,可按規定使用房改房維修基金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個人公積金(住房補貼),可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城鎮危舊住宅房屋治理改造項目符合棚戶區改造項目申報條件的,可以列入棚戶區改造計劃,享受有關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