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修路需要哪些手續
你的問題提的比百較簡單。國內公路的養護和維修是由公路建設、管理、使用相關的單位來負責的,如:公路局、公路運度營公司或建設公司、市政管理處等。其按各自的職能來履行管轄內道路的維修養護工作,如果你想辦修路的手續就必須通過他們來申請辦理專,千萬不要好心辦壞事。
按我的理解,你提這個問題的原因可能是想通過合法的途徑去做一些修屬橋鋪路的善事。在此,向你表示敬意!
② 汽車維修交通運輸營業許可證到期後怎麼辦
根據交通復運輸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制定》: 第十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實行有效期制。從事一、二類汽車維修業務和一類摩托車維修業務的證件有效期為6年;從事三類汽車維修業務、二類摩托車維修業務及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的證件有效期為3年。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製並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和管理。 第十九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在許可證件有效期屆滿前30日到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換證手續。 第二十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變更許可事項的,應當按照本章有關規定辦理行政許可事宜。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項的,應當向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前30日告知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注銷手續。
③ 公路工程的保修期限是多少
我國法律規定,公路工程必須實行缺陷責任期和質量保證金制度專,市場一般參考交通部屬《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辦法》執行,缺陷責任期為2年,缺陷責任期完成後進入保修期,規定為5年。
④ 怎樣辦理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1、工程開工報告前建設單位就提交下列材料報到當地交通政務大廳質監窗口進行申請;
(1)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申請書
(2)初步設計批復文件、項目報建批復文件、施工圖紙和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合同副本
(3)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質量工作和質量責任制度辦理時限:
10
個工作日
2、審核同意後,辦理《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辦理時限:1
個工作日
⑤ 《公路工程橋梁》的保修期多長質量保證金如何退還
公路工程橋梁》的保修期是2年,等保修期滿之後就會退還,但是一般情況下全款退還的機會不大。
在實踐中,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質保金」,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其一是指質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質量保證金。 所謂質量保修金是指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或施工單位在工程保修書中承諾,在建築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從應付的建設工程款中預留的用以維修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的資金。
質量保修金為法律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62條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建築質量保修金的目的是為確保工程保修所需資金的及時到位,是約束施工單位履行保修義務的一項保證措施,因此,質量保修金應當在保修期限屆滿後方可處理。
根據2000年1月30日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奶條規定,在正常的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屋面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建設部2000年6月30日發布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條規定,下列情況不屬於保修范圍:(一)因使用不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保修期限屆滿,如未發生修理費用,或只發生部分應由施工單位承擔的修理費用,建設單位則應將預留的質量保修金的全部或者余額退還給施工單位,同時連同相應的法定孳息一並返還。
質量保證金缺乏法律依據
質量保修金與質量保證金最大的區別在於它們的來源不同。保修金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在工程竣工時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的用於保證工程維修的資金,它來源於建設單位的工程款。
而保證金是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之前,由施工方預先付給建設單位的用於保證施工質量的資金,它來源於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預收了這筆質量保證金後,作為工程量的一部分再支付給施工單位,因而是一種變相的墊資施工行為,這一行為違反了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嚴禁帶資承包工程和墊資施工的通知)規定,屬無效行為,有關部門應按規定追究行為人的相應責任。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反還。
因此,施工單位不必等到保修期屆滿,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隨時可以要求返還質量保證金及法定孽息。
對上述觀點的疑問:根據《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11版中第九十四頁關於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的說法: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一下簡稱保證金)是指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質量保證金和質量保修金應該是同一概念。
⑥ 高速公路施工通車後,缺陷期修復時,在路政部門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拿著你與原建單位的合同,到轄區路政
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和施工許可證
⑦ 建築工程質保期滿後要辦什麼手續
向甲方出示承包合同及質保期滿證據,並請返還那5%的保修金壓留款。
⑧ 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機動車維修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無償返修。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定。這是保護機動車車主合法權益的重要制度。
根據交通部的《汽車維修質量糾紛調解辦法》(交公路發[1998]349號)以及其它規定,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二是劃分承修業戶和托修單位的責任。具體是,因維修質量造成的車輛故障或損壞,維修業戶應負責及時返修,由於維修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車輛異常損壞或車輛機件事故,由承修業戶負責;由於托修單位違反規定使用或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車輛故障或損壞,不屬於維修質量問題,責任由托修單位自負。
三是明確質量糾紛的處理辦法。在質量保證期內,托修方遇有汽車維修質量問題或者發生機件事件,應首先與承修方協商解決,這是處理汽車維修質量糾紛的最基本原則。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各方可向當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調解。參加調解的糾紛雙方當事人均有舉證責任,並對舉證事實負責。
四是進行賠償。屬於承修方責任的,按規定予以賠償;不屬於承修方責任的,不予賠償。如經調解仍不能達成協議或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不履行協議,有關當事方可依法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說明的是,質量保證是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及質量保證期內,主要考慮機動車車身受磨損、技術狀況呈下降的狀態,必須界定在一定時間內,否則難以劃分質量責任界限。
目前,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具體規定主要依據是部門規定,今後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授權,制定新的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管理辦法,以便更有效地實施。
⑨ 工程在質保期以外發現質量問題怎麼辦
在保修期後的質量問題,不是所有的損害都可以獲得賠償。若施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已超過工程質量保修期,法院傾向認定承包人對工程質量問題不承擔維修義務。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建築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如果在施工單位的保修期結束後,開發企業尚需向購房者者承擔保修義務的,由開發商承擔保修的責任。
首先,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需要對購房者承擔保修義務,而不能就此向施工單位追償。而且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3條,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對開發商來說,為避免施工單位的保修期結束後尚需向購房者者承擔保修義務,應盡量縮短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和房屋交付購房者之日的時間,使移交住宅房屋時施工單位保修義務的存續期不小於1998年《規定》的最低保修期。
第二,即使施工單位的保修期結束後,開發商如果「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就該賠償責任可向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合同法》第282條規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建築法》第60, 80條規定:「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在建築物合理使用壽命內,因建築工程質量不合格受到損害的,有權向責任者要求賠償」。由以上法律規定可得出如下結論:即使施工單位保修期屆滿,也不解除其賠償責任,故開發商可就「造成的損失」向施工單位追償。
第三,保修期滿後住宅類商品房的共用部位與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資金由住宅專項維修基金解決。
第四,保修期滿後,除共用部位與共用設施設備外的維修,業主可以委託物業公司或第三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一般由業主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