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申請維修基金
一、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條件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法律法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有明確的條件和程序。
1、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前提是該房屋已經交存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有交存就沒有使用。
2、使用專項維修資金還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需要維修的部位屬於業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
第二,需要維修的項目已經超過了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當承擔的保修期。樓頂漏水保修期最低是5年,以該幢樓的竣工驗收備案表所載的備案時間和房屋買賣合同確定的交付時間來計算保修期的開始日期。如果交付時間早於備案時間,則以備案日期開始計算。如果備案時間早於房屋交付時間,則以房屋交付時間開始計算。
第三, 需要維修的項目屬於重大修繕項目。具體到樓頂漏水項目,要求滲漏部位超過所在整幢樓屋面的20%以上。漏水面積未達到這個指標,則屬於日常維修或小修項目。超過保修期的重大修繕才能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日常維修或小修項目,該小區有物業公司的,應當由物業公司負責維修,物業費已經包含日常維修或小修費用;該小區沒有物業公司的,則由樓頂住戶自行出資維修。
第四,超過保修期且符合重大修繕條件的維修項目,還應當經本小區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如果小區成立了業主大會,建立了該小區
的專項維修資金具體管理制度,並且這個具體的管理制度經本小區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則可以按照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的約定來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二、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程序 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一般程序:
一是編制維修項目預算和與維修施工單位草簽維修合同。
二是使用申報。向區住建局物業管理科提出使用申請。
三是主管部門對照使用條件進行初步審查。
四是召開業主大會或者按小區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的約定條件進行業主投票表決,街道或社區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進行投票表決。
五是業主大會同意後,由申報人組織維修和竣工驗收。
六是主管部門按預先審查的材料和維修施工合同的約定,向施工單位賬戶分期支付維修資金,並留存保修期內的質保金直到保修期滿後支付。
三、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申報主體
一般情況下,成立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應當首先由業主委員會向主管部門提出使用申請;沒有業主委員會但有物業公司的,應當由物業公司提出申請;既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又沒有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受屋頂漏水影響的業主可以向所在街道報告,由街道指定機構或所在社區來申請使用。當然,業主也可以直接在小區內組織其他業主聯名提出使用申請,但聯名簽署的業主人數應當達到小區業主總人數20%以上。
Ⅱ 小區維修基金維修項目流程需要什麼手續去房管局復印
一、小區維修基金使用流程
在申請時,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委員會作為申報主體申請辦理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手續。申報時需提供2/3以上的業主同意簽字和維修預算;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已實施物業管理或者有房屋管理單位的,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可以作為被委託申請單位辦理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手續;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沒有實施物業管理,也沒有房屋管理單位的,由轄區社區作為申請主體辦理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手續。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材料需遞交給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經工作人員審核。申請房屋維修基金的公共設施維修費用金額不能太小,且申請的業主至少要以單元或樓為單位,不能只是個別住戶。
具體流程如下:1、制定維修以及更新、改造的方案;2、徵得業主的同意;3、辦理備案;4、頭次開戶;5、資金劃轉;6、竣工驗收;7、結算審核。
二、什麼時候可以使用維修基金?
據了解,物業在這些情況下就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垃圾通道、照明、消防設施、路燈、井、照明、排煙排氣通道、天線、避雷裝置、郵政信箱、建築智能化系統、消防控制系統、消防器具以及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出現了瑕疵的時候就可以使用。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承重牆體、小區的基礎、屋頂、柱樓板等一些基本結構的部位,同時也包括走廊通道、大堂、門廳等通行部分,避難層、設備層等結構部分。
Ⅲ 申請房屋維修基金需要業主拿什麼手續
房屋漏水屬小修,應包含在物業費里.維修基金屬大修,極不容易申請. 維修基金是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規定,業主個人不可申請使用。只有經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並取得業主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門或機構)辦理維修基金支用審核手續。審核手續辦結後,憑審核手續到指定銀行支取維修基金。 2005年北京只批了一起,是一個老社區更換電梯.2006年也只批了不到十起,好像都是換電梯. 如果物業不給你修,你有權向物業申請不繳物業費中包含的小修費,然後自己出錢找人修.
Ⅳ 契稅和維修基金需要帶什麼手續去哪辦理
繳納契稅需要攜帶來的資料及自手續:
備案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身份證,到房產交易服務大廳地稅窗口繳納;
繳納維修基金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手續:
備案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2至4聯房屋維修基金交款通知單,到房產交易服務大廳維修基金窗口或盛京銀行維修基金代收網點繳納。市交易中心要求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需要房屋產權人必須到場。
Ⅳ 辦理房屋維修基金都需要什麼手續
繳納契稅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手續:
備案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身份證,回到房產交易服務大廳地稅窗口繳答納;
繳納維修基金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手續:
備案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2至4聯房屋維修基金交款通知單,到房產交易服務大廳維修基金窗口或盛京銀行維修基金代收網點繳納。市交易中心要求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需要房屋產權人必須到場。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
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Ⅵ 交契稅和維修基金的話需要什麼手續
契稅需要攜帶:
1.備案合同;
2.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發票聯);
3.身份證。繳納維修基金需要攜帶:
1.備案合同;
2.購房的全額發票;3.2至4聯房屋維修基金交款通知單
Ⅶ 南京買的房改房個人申請維修基金首先需哪部門反映需什麼材料
摘要 1、首先要先登錄房產管理部門的網站,然後輸入你所房屋的項目名稱,點擊進入樓盤表,根據樓盤表,即可查詢自己的房屋是否已經備案——並且也只能查詢這一項內容。如果要去房產管理部門查詢的話,要帶上合同以及身份證,這樣可以查詢你所購房屋的全部信息。
Ⅷ 小區提取住房維修基金需哪些手續
如果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專且小區無物業服屬務企業,則需由業主委員會提出,並經有共有關系2/3以上的業主簽字方可使用。 凡申請使用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的小區,業主委員會負責人應當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填寫商品住宅維修基金使用備案登記表,並提供召集人承諾書、維修或更新改造方案及預算、商品住宅維修基金使用2/3以上業主書面確認明細、維修基金使用公示並張貼照片及施工合同等相關資料。
Ⅸ 請問南京市關於申請樓房公共維修基金的程序是什麼
管委會成立前(即維修基金代管期間),維修基金原則上不得使用。確需使用的,應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物業管理企業應委託經市國土房管局認可的專業中介機構對維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費用依照相關標準定額進行評估和核算。2、經中介機構認定後,物業管理企業方可進行維修工程。3、維修工程結束後,中介機構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應出具證明,不合格的,應要求返工。4、物業管理企業持維修工程結算發票及中介機構出具的證明到代管單位申請支取維修基金。
第七條管委會成立後,物業管理企業應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計劃及經費預算,報管委會批准後執行。維修項目完成後,物業管理企業持管委會批準的維修基金支取證明到銀行辦理維修基金支取手續;管委會應根據竣工決算進行維修基金的具體分攤,並計入各產權人明細戶中。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經管委會同意外,還應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1、一次支取維修基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2、一年內支取兩次維修基金的。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管委會應召開業主大會作出支出決議後,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1、一次支出維修基金50萬元以上的。2、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3、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數額占維修基金總額30%以上的。
物業管理企業到銀行支取費用時,必須憑管委會印章和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證明。
第八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須進行維修工程的,屬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承擔費用,不得使用維修基金。
無法確定責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則分攤。
1、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樓房外的共用設施的維修工程,除由專業管理部門維護管理的部分外;其餘部分的維修費用由全體產權人按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住宅樓房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幢住宅樓房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3、一幢住宅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門的,專屬於一個單元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單元門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在一棟住宅內,專屬於一層住宅內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層住宅內的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開發企業應根據以上原則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積佔全部房屋面積的比例,承擔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