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維修基金該包括哪些內容
房屋維修基金包括維修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分為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交納是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或者參考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的總房價按照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來計算。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② 緊急使用電梯專項維修基金有哪些
電梯維修可以走應急程序 但是都是一台或幾台 如果想整個園區都啟動應急程序維修 只能走正常程序 沈陽的朋友啟動維修資金 有問題 我可以幫忙
③ 物業維修基金用於那些方面的維修
物業維修基金主要用於建築物內共有部分(以下簡稱共有部分)、建築區劃內共有設施設備(以下簡稱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④ 房屋維修基金含有哪些維修項目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專、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屬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⑤ 房屋維修基金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共用部位是指住房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房內,建設費用已分攤進入住房銷售價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⑥ 哪些情況下可以應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修、中修及回更新、改造的資金答,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消防設施、道路、下水管、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設備及其使用的房屋、監控系統等。
⑦ 什麼情況下動用緊急維修基金
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范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專設備保修期屆滿;房屋共用屬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樓業主的,申請單位已事先征詢2/3以上業主的書面同意;涉及物管區域全體業主的,已經業主大會書面批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小區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具體來講,公共部位是指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
⑧ 維修基金使用的條件和范圍是哪些
1、維修項目屬於維修資金的維修范圍,並已超過保修期。
2、該物業區域已開立維修資金帳戶,且賬戶內有餘額。余額不足或列支范圍內有業主未交存維修資金的,申請人已明確不足部分的承擔主體或補足方案並承諾實施到位。
3、滿足以上使用條件,且經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簡稱「雙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表決同意(應急維修除外),即可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
1、住宅共用部位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范圍:
1)屋面防水層破損,頂層房間滲漏的;
2)樓房外牆出現雨水滲漏,引起外牆內表面浸濕;
3)樓房外牆外裝飾層出現裂縫、脫落或者空鼓率超過國家相應標准、規范的規定值;
4)建築保溫層出現破損或者脫落,或者建築保溫不良引起外牆內表面出現潮濕、結露、結霜或者霉變;
5)外牆及樓梯間、公共走廊塗飾層出現開裂、銹漬、起泡、翹皮、脫落、污染;
6)公共區域窗檯、門廊挑檐、樓梯踏步及扶手、維護牆、院門等出現破損的;
7)公共區域門窗或者窗紗破損的;
8)住宅共用部位需要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2、住宅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范圍包括:
1)電梯及主要部件的維修或者更換;
2)避雷設施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
3)監控設施、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或者部分設備、部件損壞嚴重的;
4)樓內排水(排污)設備出現故障,排水管道漏水、銹蝕嚴重,排污泵銹蝕或者其他設備損壞的;
5)水箱、泵房等二次供水設施損壞需要維修和更新、改造的,但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應當由供水企業承擔的除外;
6)住宅共用設施設備需要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