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業維修基金是什麼時候需要交納的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綜上所述,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由開發商繳納,後期每月繳納的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公司設定獨立賬戶存入,每月繳納的金額不定,具體參考當地物業管理條例,以深圳為例0.25元每平方米
2. 物業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費
物業維修基金在交房的時候就要交。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房屋維修基金是業主購房中所必需要履行的義務,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繳。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3. 公共維修基金什麼時候開始繳納的
維修基金是在交房之前才開始繳納的。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專期滿後,對物業公共屬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4. 物業維修基金應該什麼時候交
各個地方的地方政復府都會有政策規制定,如浙江,物業維修基金應該什麼時候交?浙江省政府今年4月20日頒布的《浙江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說得很清楚: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之前,按照物業總建築面積和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交存專項維修資金,待物業交付時向業主收取。按理說,今年4月20日後領出預售證的樓盤,都應該依例執行這項政策。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新舊政策的銜接問題,這半年來大多數新開樓盤仍向購房者提前收取了物業維修基金。
每平方米35元—65元的物業維修基金,對一個業主來說也許不算什麼。但對一個銷售面積20萬方的樓盤來說,就意味著憑空多出1000萬元左右的流動資金;從開盤到交付的30個月之間,將創造出多少附加的資本紅利?所以,一些開發商抱著「不佔用白不佔用」的心態,當購房者對違規收取物業維修基金的行為表示疑義時,便臉色難看,百般阻撓其維護正當權益。
5.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您好,通常狀況下,公共修理基金的收取規范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機構依據本地實踐斷定,是依照買房人的總購房款的2%至3%份額交納,收取的公共修理基金歸於小區業主,其不計算於房子的出售收入。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2、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住宅需要大修或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4、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的注意事項
1、注意保留支付憑證
現在購買新的商品房時,要按照規定支付房屋維修基金,具體費用是房屋成交價格的2%~3%,一般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然後轉交給房管部門,在小區未成立業主大會以前,都由房管部門代為監管,業主在繳納的時候,注意保留好支付憑證,後期賣方或需要用到維修基金時要用到。
2、房屋維修金使用范圍
房屋維修基金主要用於公共部位的修繕或改造,但如果這部分費用沒有使用,所得利息應該劃入維修基金賬戶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否則將會被依法處罰,情節嚴重者,不僅需要歸還相應的款項,而且還會被刑事拘留。
【法律依據】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
6. 房子契稅和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房屋契稅應在簽訂購買合同後,辦理房產證前繳納。
維修資金在辦理入住手續前繳納即可。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第九條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第十一條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二、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6)物業維修基金什麼時候開始交擴展閱讀: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契稅繳納稅額及免稅情況如下:
1.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契稅的計稅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3.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轉移土地、房屋權屬以外匯結算的,按照納稅義務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徵契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准予減征或者免徵;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的項目。
二、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維修資金繳納標准及使用范圍如下: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2.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3.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網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7. 房屋維修基金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的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於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專用。其繳納標准也由最屬初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繳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該資金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1]
房屋維修基金的名字多年來經過數次變化,1998年時,叫做房屋維修基金,後改為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2007年,根據當時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165號令,最終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