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對住宅電梯維修費分攤方法有明確規定嗎
《辦法》中列出了住宅電梯維修更新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對電梯的維修專、更新等相關費用做出了明屬確列支。
在即將施行的《金華市區電梯維修更新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電梯使用管理者,是指具有電梯管理權利和義務的單位或個人。而未落實使用管理者的電梯,不得投入使用。
同時,對使用期已超過15年的電梯,且未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或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且短期內無法續籌到位的,應建立風險預判機制和經費籌措機制。
電梯的日常運行、維護保養、定期檢驗費用以及單台單次在3000元以下(含)的維修費用,在物業服務費中列支;無物業服務費的,由電梯使用管理者支付;有其他約定的,按照約定支付。
電梯單台單次維修、改造、更新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由電梯使用管理者向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徵得市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審核確認後,先行撥付預算經費的70%,餘款在該電梯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決算後撥付。
沒有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余額已不足,且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尚未續籌到位的,由該電梯受益業主按其物業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㈡ 電梯大修質保一年,維保費用怎麼算之後維保費用
摘要 您好,電梯收費沒有統一的標准。電梯維修保養費用,如果是在質保期當然是有廠家出。 如果過了質保期就由甲方來出了,即維修費是在由物業支出的。但是該筆費用會記在物業每年報的預開支費用中,即開費用花銷的是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即實際意義上是由業主買單的。
㈢ 辦公樓電梯保養維修列哪個會計科目
企業的辦公樓電梯保養維修列入「管理費用-修理費」會計科目。
《企業會計准則科目使用說明》版規定「企權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 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均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供參考。
㈣ 請問電梯維保費應計入什麼費用
樓主,這個可以計入「管理費用——電梯維修費」或者其他的二級科目!
如果費用很大的話,可以到稅局備案做到整個電梯成本中去!
還有,一般來說管理費用沒有必要分部門分攤的!
㈤ 電梯保養費記入什麼科目
電梯保養費記入管理費用 。
電梯保養費包括:管理人工費,電費,折舊,日常的維修和養護回,涉及的水費電答費等。
電梯保養注意問題:
機械部件:
1.電梯的曳引機需要油的潤滑。在曳引機的外罩上有兩個刻度,打開油嘴查看油應在兩個刻度中間,如果油低於下面的刻度,就表示應該給曳引機加油了,如果不加油,電梯長時間的運行就會得不到很好的潤滑,從而導致電梯曳引機和電動機的燒毀。電梯運行時間長了以後應該及時更換油,使曳引機始終保持清爽良好的潤滑。
2.電梯轎廂導靴的清洗和潤滑。大家都知道導靴在導軌上運行,導靴上面有油杯,要使電梯在運行中不產生磨擦聲就必須定期給油杯加油和清洗導靴,並且應打掃干凈轎廂的衛生。
3.電梯廳門和轎門的保養。電梯出現故障一般多在電梯廳門和轎門上,所以應注意廳門、轎門上的保養。一是門的上坎架上該加油地方加油,保持良好潤滑,電梯就不會在運行中和門的開啟中發出令人不愉快的聲音。注意電梯的安全觸板或光幕型的觸板開關線的檢查,因為電梯開關門的頻率較高,會使開關線受損,這就要求維保人員在每一次工作中必須要檢查,該換的就要提前換,不要讓用戶因門的問題對電梯產品質量產生懷疑。
㈥ 單位發生 電梯維保費 6萬元,對方單位開的發票項目為工程款,請問這個我該怎麼入賬
1、對方單位開票錯誤 電梯維修保養費 屬於增值稅應稅范圍,應開具增值稅內專用發票,適應容稅率17%,而工程費稅率3%。所以對方單位開票錯誤的動機是避稅;
2、你方收到了錯誤的票,如果不退回而直接入賬的話,就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中取得不合規票據的規定,盡管根據善意取得發票規定免於行政處罰,但那張票的成本費用是不能列支的,企業所得稅稅前要全額調增,且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基礎准則的要求。
3、考慮到目前國內稅務現狀及查賬人員的專業素質,有很大可能不被發現,但卻是存在風險,希望你單位結合自身情況對風險充分預計後決定是否收取該票
4、至於入賬很簡單:借:營業成本/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
㈦ 電梯維修費用如何分攤
一般維保單位與物業溝通,收取費用,物業再向業主收取,一般是用戶平均分攤的方式
㈧ 電梯維修費可不可以從維修基金中開支
房屋維修基金,是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位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等。
所以,電梯維修費是可以從維修基金中列支的。
㈨ 電梯維修費應該如何分攤
電梯維修費用,應該由業務同意以後使用繳納的維修基金來維修。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9)電梯保養維修費用如何列支擴展閱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下列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二)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三)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四)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第二十六條
在保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於購買國債。
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應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或者商業銀行櫃台市場購買一級市場新發行的國債,並持有到期。
利用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經業主大會同意;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利用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根據售房單位的財政隸屬關系,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從事國債回購、委託理財業務或者將購買的國債用於質押、抵押等擔保行為。
第二十七條
下列資金應當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滾存使用: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存儲利息;
(二)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得收益,但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後回收的殘值。
第三十五條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一)未按本辦法第八條、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將房屋交付買受人的;
(三)未按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分攤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的。
第三十六條
開發建設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將房屋交付買受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開發建設單位未按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分攤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的,同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除按前款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追回挪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同第三十七條第三款。
㈩ 維修保養電梯費怎麼算
電梯保養指定期對運行的電梯部件進行檢查、加油、清除積塵、調試安全裝置的工作。回
包括電梯曳引鋼絲繩的無答損檢測與潤滑維護等。一般來說,一個月300-500元左右。
乘客電梯維護保養:
收費標准收費=基本收費X(1+樓層系數+企業系數+速度系數+使用年限系數+使用場所系數+產地系數—集中度系數)(元/台/年)
註:
1、樓層系數:以10層/10站為准,每增加五層加10%;
2、企業系數:以C級企業資質為准,B級增加1%,A級增加2%;
3、速度系數:以≤ 1m為准,>1m增加5%,≥2m增加10%,3m以上另議;
4、使用年限系數:≥5年增加10%、≥8年增加20%;
5、使用場所系數:公建增加20%;
6、集中度系數:同一地區超過30台減少5%;
7、產地系數:原裝進口的增加系數另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