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電梯安裝完畢應該由哪個部門來驗收有國家頒布的正式文件嗎
電梯安裝完畢應當由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裝驗收。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一條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的製造過程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拓展資料:
電梯安裝注意事項
由於電梯安裝的特殊性,作為總承包商,項目經理部需要注意的配合事項如下:
(1)機房內部、井道的土建結構及布置必須符合電梯土建布置圖的要求
(2)主電源開關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a、主電源開關應能夠切斷電梯正常使用情況下最大電流
b、電梯開關應能從機房入口處方便地接近
(3)井道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a、當底坑底面下有人員能到達的空間存在,且對重(或平衡重)上未設有安全鉗裝置時,對重緩沖器必須能安裝在(或平衡重運行區域的下邊必須)一直延伸到堅固地面上的實心樁墩上。
b、電梯安裝之前,所有層門預留孔必須設有高度不小於1.2m的安全保護圍封,並應保證有足夠的強度
c、當相鄰兩層門地坎間的距離大於11m時,其間必須設置井道安全門,井道安全門嚴禁向井道內開啟,且必須裝有安全門處於關閉時電梯才能運行的電氣安全裝置。
Ⅱ 有人知道電梯驗收,需要提供什麼資料歸檔該怎麼整理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
第十條 使用單位向監督檢驗機構申情驗收檢驗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台2份);
二、改變原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及有關隱蔽工程的施工情況記錄;
三、試運行記錄;
四、施工單位自檢報告(新增無需現場安裝的除外);
第十二條特種設備驗收檢驗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設備使用說明書、產合格證、型式試驗報告、配套土建基礎技術圖樣等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存入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2)電梯重大維修需要什麼文件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武漢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在用電梯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但江城仍有部分在用電梯超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暗藏安全隱患。
Ⅲ 電梯資質證任何申請辦理需要些什麼文件
以下可做參考
上海市電梯安裝和維修企業資質管理辦法
發布編號:滬建材(98)第0565號
關於印發《上海市電梯安裝和維修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上海市電梯安裝和維修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建設委員會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條 為加強對本市電梯安裝、維修企業資質管理,保證電梯安裝、維修質量和電梯運行質量,根據建設部建計(1995)167號文《關於印發〈關於加強電梯管理的暫行規定的實施細則〉的通知》和建計(1997)1號文《關於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加強電梯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范圍內,從事電梯安裝、維修及其管理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上海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電梯安裝、維修企業資質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上海市建材業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建材辦)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上海市建材業質量監督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建材質監中心)受市建材辦委託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第四條 電梯安裝、維修企業資質根據人員素質、資金數量、專業技能、管理水平和安裝、維修業績等分為一、二、三級。
第五條 電梯安裝、維修企業一級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電梯安裝、維修10年以上,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
(二)安裝、維修過額定速率2.5m/s,控制方式有變頻、變壓、電腦等方式的電梯;
(三)企業經理具有從事電梯安裝、維修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資歷,有較豐富的電梯安裝、維修管理經驗;
(四)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機電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並有5年以上電梯安裝、維修管理經驗;
(五)職工中應當具有6名以上機電專業工程師,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經培訓合格的電梯質量檢測專業工程師;
(六)企業擁有一定數量的熟悉電梯安全、質量和安裝、維修技術方面的技工。電工不少於全員人數的30%、電氣焊工不少於全員人數的10%、起重工不少於全員人數的10%;
(七)電梯安裝、維修人員須有市建委頒發的崗位操作證,人員佔全員人數80%以上。
第六條 電梯安裝、維修企業二級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電梯安裝、維修5年以上,注冊資金200萬元以上;
(二)安裝、維修過額定速率1.6m/s,控制方式為交流調速的電梯;
(三)企業經理具有從事電梯安裝、維修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資歷,有較豐富的電梯安裝、維修管理經驗;
(四)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機電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並有3年以上電梯安裝、維修管理經驗;
(五)職工中應當具有4名以上機電專業工程師,其中至少有2名以上經培訓合格的電梯質量檢測專業工程師;
(六)企業擁有一定數量的熟悉電梯安全、質量和安裝、維修技術方面的技工。電工不少於全員人數的30%、電氣焊工不少於全員人數的10%、起重工不少於全員人數的10%;
(七)電梯安裝、維修人員須有市建委頒發的崗位操作證,人員佔全員人數80%以上。
第七條 電梯安裝、維修企業三級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電梯安裝維修2年以上,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
(二)安裝、維修過額定速率1.0m/s,的交流雙速(含PC機)電梯;
(三)企業經理具有從事電梯安裝、維修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資歷,有較豐富的電梯安裝、維修管理經驗;
(四)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機電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並有2年以上電梯安裝、維修管理經驗;
(五)職工中應當具有2名以上機電專業工程師,其中至少有1名以上經培訓合格的電梯質量檢測專業工程師;
(六)企業擁有一定數量的熟悉電梯安全、質量和安裝、維修技術方面的技工。電工不少於全員人數的30%、電氣焊工不少於全員人數的10%、起重工不少於全員人數的10%;
(七)電梯安裝、維修人員須有市建委頒發的崗位操作證,人員佔全員人數80%以上。
第八條 電梯安裝、維修企業在申辦企業資質時應當向市建材質監中心提出申請,同時提交下列資料:
(一)資質申請書;
(二)本市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有關技術人員證書;
(四)以往承接過的電梯安裝、維修業績報告;
(五
Ⅳ 特種設備電梯安裝維修許可證B級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1. 提供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低於150萬;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
2. 簽訂1年以上全職聘用合同的電氣或機械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6人(;其中,高級工程師不少於1人,工程師不少於3人。2名助理工程師。提供社保證明。
3.有能滿足工作需要的辦公場所,辦公場所面積不小於150m2;有放工具的倉庫。
4.按照要求提供所需安裝設備及檢測工具。
5. 簽訂1年以上全職聘用合同的持相應作業項目資格證書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等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20名機械安裝操作證,10名電氣安裝操作證),另外3名焊工,3名起重工(司機、司索、指揮各一名),1名架子工。提供社保證明。
6.提供試安裝電梯(客梯、扶梯各一台)。
Ⅳ 申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需要具備哪些文件,比如(壓力管理、電梯)需要什麼證書
C
企業資質
法人資格
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C
企業資質
注冊資金
不低於50萬元
C
企業資質
機構代碼
申請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C
設備設施
生產設備
手動葫蘆、千斤頂、鋼絲鉗、尖嘴鉗、斜口鉗、活動扳手、雙頭扳手、壓接鉗、剝線鉗、台虎鉗、鋼鋸架、銼刀、擋圈鉗、劃線規、鋼鑿、力矩扳手、手電筒鑽、電錘、手提砂輪機、砂輪鋸、台鑽、管子台虎鉗、管子鉗、手動彎管機、電焊機、切割設備、電梯工程專用工具、電梯工程專用量具、常用通訊工具。
C
設備設施
儀器儀表
萬用表、鉗形電流表、絕緣電阻測試儀、接地電阻測試儀、轉速表、聲級計、點溫計
C
人員條件
技術人員總數
3人
C
人員條件
技術人員
工程師2人
C
人員條件
技術負責人
工程師
C
人員條件
專職檢驗人員
專職質量檢驗人員不得少於2人人
C
人員條件
技術人員
所學專業應是機械或電氣
C
人員條件
技術工人
15人
C
人員條件
技術工人
持有電氣安裝維修和機械安裝維修項目的作業人員數量不少於持證工人總數的70%
C
人員條件
勞動合同
應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有社會保險憑證,技術人員年齡不超過65周歲
C
廠房場地
辦公面積
200㎡
C
廠房場地
辦公面積
營業執照注冊地址應與辦公場所地址一致,若房屋為租賃,租賃期限不少於1個換證周期;營業執照注冊地應為非住宅,其面積不少於總面積的50%。
C
文明生產
文明生產
生產廠區(辦公、廠房、實驗室、檢驗檢測、庫房)保持干凈整潔,無垃圾雜物。產品、半成品、零部件及設備、物資排放整齊有序,並有標記;
C
文明生產
文明生產
廠區內各類建築物外觀整潔,牆體應抹平塗色,廠房外地面應硬化或綠化,廠房內地面應硬化,廠房車間整潔明亮,牆壁粉刷干凈,窗明幾凈。
C
文明生產
文明生產
倉庫保持清潔整齊,擺放有序,行列分明,物資分類堆放,編號齊全,標簽完整,料架無積灰,地面無積水,無垃圾雜物。
C
文明生產
文明生產
生產設備設施見本色,應擺放整齊,表面無積灰、積垢,銘牌、標記等完整清晰,有褪色的應及時刷漆。儀器儀表及檢驗檢測設備應保持完好無損,表面清潔干凈。
C
質量保證體系
質量管理
建立符合TSG Z0004-2007《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的質量保證體系
C
業績
業績要求
有1台本級別范圍內的乘客電梯安裝業績
Ⅵ 公共場合用的電梯最小要多少公斤級的。請同時告訴我文件出處的具體頁碼
特種設備中,電梯,特別是載人電梯,與百姓日常生活關系最為密切。作為一種特殊的交通工具,電梯的安全運行,直接影響到百姓的生命安全。受歷史等許多因素的局限,我國對電梯監督管理起步較晚,經過近年來的努力,目前國內事故率已經控制在萬分之一點四三以下,但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差距。今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對電梯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等各個環節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相關各方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應企業和讀者需求,本版對《條例》中有關電梯的生產、使用、維護等各個環節的規定進行解讀。
安全規范 有章可循
生產篇 許可
電梯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製造、安裝、改造單位,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
電梯的製造、安裝、改造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與電梯製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有與電梯製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有健全的質量檢驗制度和責任制度。
電梯等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製造、安裝、改造許可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市場准入制度,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一項重要行政管理措施。電梯原來實行工業產品製造許可制度,對提高質量,規范市場起到重要作用。為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安全監察工作有效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把原來實行工業產品許可證制度的電梯產品也納入特種設備製造許可。
質量責任
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的製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託、同意的依照《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電梯製造單位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電梯的製造、安裝、改造和維修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電梯製造單位委託或者同意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維修活動進行指導和監控。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結束後,電梯製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校驗和調試,並對檢驗和調試的結果負責。
電梯是一種特殊的機電產品,在製造完成時以部件形式出廠,安裝完成之後才形成完整的產品,安裝實際上是電梯的總裝配工序,是製造的繼續。電梯製造企業掌握電梯的技術,對電梯質量好壞起主導作用,所以他們有義務對其他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提供指導,並監督其工作質量。
維修篇 許可
電梯的維修單位,應當有與之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以及必要的檢測手段,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維修活動。
維修單位是指專門從事電梯重大修理和維護工作的專業單位或具備維修資格的製造、安裝、改造單位。
重大修理是指更換影響電梯強度、運動性能或控制功能的主要部件的活動。
電梯的維修也會改變其安全性能,所以不能隨意進行,維修單位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經過許可之後才可從事維修活動。由於維修單位一般在當地活動,跨省市活動的很少,所以《條例》把維修單位許可批准權授予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但這種許可是全國通用的,一旦獲得許可,其他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必須予以承認。
檢驗
電梯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電梯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監督檢驗是指在電梯安裝過程中,在企業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由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機構對安裝單位進行的驗證性檢驗,屬於強制性檢驗。
使用篇 登記
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實行電梯登記制度,是安全監督管理制度一項重要內容,有利於對電梯的管理和監督。按照一般規定,電梯在經過登記後,方可投入使用。
Ⅶ 電梯的使用管理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
為使全國電梯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形成一個統一的、能滿足電梯安全保障和正常運行的基本要求,以達到規范電梯使用管理與維修保養工作的目的,國家質檢總局於2009年5月8日批准頒布了《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1-2009)》,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現將新規則的部分內容刊登如下,供讀者學習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電梯的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行為,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適用范圍內電梯的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本規則不適用於個人或者單個家庭自用的電梯。
第三條 本規則是對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以下簡稱維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關單位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實際情況,可以制定高於本規則的工作要求,以保證所維保電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 使用管理
第四條 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對電梯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對電梯的使用安全負責。
使用單位應當購置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電梯,保證電梯安全運行所必需的投入,嚴禁購置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第五條 使用單位應當根據電梯安全技術規范以及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和實際使用狀況,組織進行維保。
使用單位應當委託取得相應電梯維修項目許可的單位(以下簡稱維保單位)進行維保,並且與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約定維保的期限、要求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維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維保的內容和要求;(二)維保的時間頻次與期限;(三)維保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第六條 使用單位應當設置電梯的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
第七條 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電梯使用和運營安全管理制度,並且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相關人員的職責;(二)安全操作規程;(三)日常檢查制度;(四)維保制度;(五)定期報檢制度;(六)電梯鑰匙使用管理制度;(七)作業人員與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與應急救援演習制度;(九)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第八條 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設區的市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辦理使用登記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者電梯產權所有者(指個人擁有)身份證(復印件1份);(二)《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三)安裝監督檢驗報告;(四)使用單位與維保單位簽訂的維保合同(原件);(五)電梯安全管理人員、電梯司機{適用於按照第九條第(五)款要求配備的電梯司機}等與電梯相關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六)安全管理制度目錄。
維保單位變更時,使用單位應當持維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後30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且更換電梯內維保單位相關標識。
電梯報廢,使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到原使用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電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過1次定期檢驗日期時,使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到原使用登記機關辦理停用手續,重新啟用前,應當辦理啟用手續。
第九條 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系;
(二)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三)將電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於乘客易於注意的顯著位置;
(四)在電梯顯著位置標明使用管理單位名稱、應急救援電話和維保單位名稱及其急修、投訴電話;
(五)醫院提供患者使用的電梯、直接用於旅遊觀光的速度大於2.5m/s的乘客電梯,以及採用司機操作的電梯,由持證的電梯司機操作;
(六)制定出現突發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措施與救援預案,學校、幼兒園、機場、車站、醫院、商場、體育場館、文藝演出場館、展覽館、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梯使用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救援演練,其他使用單位可根據本單位條件和所使用電梯的特點,適時進行救援演練;
(七)電梯發生困人時,及時採取措施,安撫乘客,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八)在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組織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電梯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電梯發生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排險和搶救,保護事故現場,並且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十)監督並且配合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
(十一)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電梯安全教育和培訓;
(十二)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採用新的安全與節能技術,對在用電梯進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電梯的安全與節能水平。
第十條 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記錄電梯日常使用狀況;
(二)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三)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確保齊全清晰;
(四)妥善保管電梯鑰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五)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並且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六)接到故障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七)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的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應當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使用注冊登記表》;(二)設備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文件;(三)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四)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五)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六)設備運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定期檢驗報告,設備運行故障記錄至少保存2年,其他資料應當長期保存。
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安全技術檔案。
第十二條 在用電梯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規定的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三條 電梯乘客應當遵守以下要求,正確使用電梯:
(一)遵守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的要求;
(二)不乘坐明示處於非正常狀態下的電梯;
(三)不採用非安全手段開啟電梯層門;
(四)不拆除、破壞電梯的部件及其附屬設施;
(五)不乘坐超過額定載重量的電梯,運送貨物時不得超載;
(六)不做其他危及電梯安全運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為。
Ⅷ 電梯維保一機一檔包含哪些資料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二十七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1-2009
第七條 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電梯使用和運營安全管理制度,並且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相關人員的職責;
(二)安全操作規程;
(三)日常檢查制度;
(四)維保制度;
(五)定期報檢制度;
(六)電梯鑰匙使用管理制度;
(七)作業人員與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與應急救援演習制度;
(九)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應當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使用注冊登記表》;
(二)設備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文件;
(三)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
(四)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五)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
(六)設備運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定期檢驗報告,設備運行故障記錄至少保存2年,其他資料應當長期保存。
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安全技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