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長沙市從什麼時候開始需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被用來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修期滿後,所售商品的買家按照合同房屋的法律房屋居住單位,花了一次性費用,大修,更新後,改造儲備基金。由全體業主所有的公共房屋維修基金的所有權。
1999年職工購房,購房者每平方米26元,單位還設有每平方米建設標準的26元交納公共維修基金。根據按揭費用的比例2%,多層建築,典型的別墅;:從2000年4月1日,公共資金的維護支付標准調整高層建築和電梯一般按照所收取的申購資金3%的比例多層建築。房子,多層住宅售房款2%,高層住宅售房款的比例為3%提高公共維修基金。
房子適用,直至業主房產證,代收代轉移到了中介服務的管理部門所在地的物業維修資金。條件成熟的細胞,該委員會向大會業主決定業主,維修資金可支付給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的託管委員會。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管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干涉在正常使用的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所有的,應當設立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定期檢查和監督業主和委員會的業主。詳細介紹家居維修基金的房屋一般是按照一組。維修基金的使用,通過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的審計委員會,大會的業主批準的年度計劃後。沒有足夠的維修資金,業主委員會應確定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都有,繳納物業維修基金。
❷ 房子契稅和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房屋契稅應在簽訂購買合同後,辦理房產證前繳納。
維修資金在辦理入住手續前繳納即可。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第九條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第十一條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二、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維修基金什麼時候開始收取的擴展閱讀: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契稅繳納稅額及免稅情況如下:
1.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契稅的計稅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3.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轉移土地、房屋權屬以外匯結算的,按照納稅義務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徵契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准予減征或者免徵;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的項目。
二、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維修資金繳納標准及使用范圍如下: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2.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3.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網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❸ 順德住房維修基金什麼年份開始收
1、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維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時候交納的!
2、維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3、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❹ 2%的維修基金是什麼時候開始執行的如何計算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1999年購房的職工,購房人按每建築平方米26元、售房單位也按每建築平方米26元的標准交納公共維修基金。從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維修基金的交納標准調整為:購房人按成本價基價的2%,售房單位按多層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售房款的30%的比例,籌集公共維修基金。 商品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在購房時交納,比例為購房款的2%。
記得採納啊
❺ 公共維修基金什麼時候開始繳納的
維修基金是在交房之前才開始繳納的。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專期滿後,對物業公共屬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❻ 房屋維修基金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的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於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專用。其繳納標准也由最屬初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繳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該資金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1]
房屋維修基金的名字多年來經過數次變化,1998年時,叫做房屋維修基金,後改為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2007年,根據當時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165號令,最終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❼ 東莞市的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時候開始收取的
維修基金是2009年6月10號開始徵收的,維修金統一交到房管所。現在辦理過戶必須要交了維修金才可以過戶,40塊/平方,維修金只交一次,跟著房子走的
❽ 蕪湖什麼時候開始收取房屋維修基金的
持續提升的銷售費用以及何時充入售後服務的基金。當銷售新的住房和公共住房,新建住房由2%的房款滿意的買家,這筆款項不包括在開發者的住房公積金收入;在出售公屋,是由售房款比例,更層高的住宅20%,30%所售的高層住宅單位交付充電,而購房者2%的按揭交付,足以用於維修基金的業主通過後,該地區的共享所有權的持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