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因開發商沒有把維修基金交到房產怎麼辦
您好,您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的!
㈡ 因為開發商不交契稅和維修基金,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麼辦
契稅和維修基金不屬於開發商交的
這些稅費都是業主要交的
抓緊時間交了就可以啦
㈢ 交房時開發商說必須交維修基金,可以不交嗎
必須繳納。
1、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內金交繳約定容,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層為20元/平方米收取,具體以可以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
4、維修基金的交納時間一般是在交房入住的時候開始交納的,後期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出具維修基金的繳款憑證。
㈣ 開發商為何不給我開公共維修基金我無法辦房本。
開發商沒道理,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開發商必須給予辦理房產證,如果不給辦理,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義務。自此你就盡量不要提自己的原因了。
㈤ 維修基金開發商一定要交嗎
什麼是公共維修基金?購買公有住房時公共維修基金如何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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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維修基金是版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權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1999年購房的職工,購房人按每建築平方米26元、售房單位也按每建築平方米26元的標准交納公共維修基金。從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維修基金的交納標准調整為:購房人按成
本價基價的2%,售房單位按多層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售房款的30%的比例,籌集公共維修基金。
商品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在購房時交納,比例為購房款的2%。
㈥ 開發商沒交維修基金辦不了房產證怎麼辦
國土局咨詢投訴。
㈦ 開發商不交維修基金就無法辦理房產證嗎
1、是否交納維修基金,不會影響辦理房產證。
2、房屋維修基金是物業公司代版收的,用於物業共用權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資料,沒交房屋維修基金也可以辦理房產證的。
3、按照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出台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1]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㈧ 因商品房存在問題,可以拒交維修基金嗎,原因開發商發現維修困難,遲遲不修,以後對業主有什麼影響
不可以,繳納專項維修資金是業主為維護建築物的長期安全使用而應承擔內的一項法定義務,容和開發商基本沒關系,而維修資金是由房管部門負責管理,如果是房子質量有嚴重問題,開發商是無法通過國家驗收交房。
維修資金是專門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資料擴展
《物業管理條例》第53條第1款、第2款: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㈨ 開發商沒有給業主交公共維修基金去哪兒申訴
你好,這個的話你可以去房管局投訴的,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