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修房子要什麼手續
1、如果僅僅只是對現有房屋進行有限度的修繕,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
2、但如果是翻蓋擴建或者完全新建房屋,則需要更加法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農村的建房手續一般為: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Ⅱ 維修房屋要怎樣辦手續
辦理是指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還是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辦理手續是:按照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出台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使用的條件: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范圍內建築物總面積和總業主人數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名同意。
使用申請人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十九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分攤,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相關業主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維修資金個人分戶帳不足使用時,不足部分由該業主承擔。
第二十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物業,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物業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第二十一條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聘請物業服務人員的社區居委會)根據維修、更新和改造項目向管理機構提出使用申請。
(二)管理機構外勘查驗,確認維修項目並界定受益范圍。
(三)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維修方案:包括擬維修、更新和改造的項目、維修單位選擇方式、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等,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四)受益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業主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申請並確定維修方案。
(五)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聘請物業服務人員的社區居委會)組織實施維修方案;維修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審核,審核費用列入維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六)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維修方案的組織實施人應當對維修、更新和改造項目的決算、業主意見表、分攤明細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七)管理機構根據維修合同和工程進度付款。管理機構對公示情況進行審核後,按維修合同約定留存質保金,將維修費用余額劃轉至維修單位,並從相應業主個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帳戶中扣除。
Ⅲ 農村老房子壞了需要辦什麼手續嗎有房產證的只是原牆基上維修有哪位朋友知道
你那農村房子壞了,不需要辦什麼手續的呀,只是簡單的裝修一下
不用任何手續的呀,只要你有房產證就行了呀
直接找些施工類幫你恢復一下就可以了。
Ⅳ 農村老房子拆了重新修,有哪些手續需要辦理呢
隨著鄉村振興的迅速推進,農民的生活條件越來越好,很多人想改善自己的居住條件,拆掉舊房子重建。事實上,這種現象在農村地區已經非常普遍,到處都能看到高聳的小洋房。但是,確認工作完成後,國家還加強了對農村住宅的監督。不管是重建,還是改造農村老房子,都必須符合相關政策規定,不能恣意妄為。那麼,拆除和重建農村老房子需要什麼手續呢?改造舊房子是違反建築的嗎?對於這些疑問,下面的小編將大家帶到具體的理解中。
說明如果戶口已經從村集體搬遷,就不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能回村重建家園。
部門農民朋友重建房子時,由於手續不全或不符合條件而重建的房子被認定為違法建築物。當房子被強行拆除時,不要默許非法建築物。可以申請行政賠償。持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本家照片、土地使用證到當地土官所(一般是土官所、住宅建設所)辦理審查手續,但同時也可以申請危房鑒定,批准後村民可以改造房屋。
有些地方住房建設時間有限制,超時後批准可能會被認定無效,建議村民辦理手續時問問有沒有時間限制之類的,心裡有數字就行了。另外,危險住房識別可以用於申請農村危險住房改造,村民想詳細了解也可以先去村委會詢問。這個村委會有幾個。
Ⅳ 農村舊房改造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農村舊房翻新重建應向版我局申請辦理建設權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報建戶應到我局規劃處進行申報,申報時應提交個人申請、土地使用證、四鄰協議、建設工程規劃圖、建築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
二、按照有關收費政策,農村舊房翻新重建不收取任何行政事業性收費。但是,根據《城鄉規劃法》規定,農村舊房翻新重建必須符合規劃,因此建房戶需聘請具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進行規劃,在此過程中,建房戶需向規劃設計單位支付。
1.依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需下列手續: 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
2.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書後,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3.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
Ⅵ 修繕房屋需要什麼手續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修繕的管理,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與使用功能,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城市(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房屋的修繕管理。公有住宅向個人出售後的維修養護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房屋修繕,是指對已建成的房屋進行拆改、翻修和維護。本規定所稱房屋所有人,是指持有房屋產權證的直管公房管理單位、自管房單位和私房所有人。
第四條
城市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房屋修繕企事業單位,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
城市房屋的修繕,應當根據地區和季節的特點,與抗震加固、白蟻防治、抗洪、防風、防霉等相結合。對於文物保護建築,占建築和優秀近代建築等有保護價值房屋的修繕,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對於工業建築、公共建築的修繕,還應當參照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房屋修繕管理機構的職責
第六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房屋修繕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城市房屋修繕管理工作。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於城市房屋修繕的管理,應當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城市房屋修繕的法規、標准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城市房屋修繕的長期規劃和短期計劃,並督促實施;
(二)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房屋修繕企事業單位進行資質管理;
(三)組織或參與房屋修繕定額的編制、修訂,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四)指導並督促房屋所有人落實房屋修繕資金;
(五)負責房屋修繕工程的安全、質量監督管理;
(六)組織房屋修繕業務、技術的培訓和房屋修繕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七)依法調解和處理有關房屋修繕的爭議和糾紛。
第八條
自管房單位的房屋修繕管理機構的職責,由其主管部門制定。其房屋修繕管理工作,應當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
Ⅶ 農村修房子需要什麼手續,去哪裡辦理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須具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如果該宅基地屬於城鎮規劃范圍內,則需要規劃部門出具改建房屋選址意見和《規劃許可證》;如果屬於城鎮規劃范圍之外,則需要經過土地管理部門對改建房屋的面積變動進行審批,然後方可改建。
2、首先帶著身份證、戶口、原房照和土地證,去當地的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辦理相關登記,同時申請D級危房鑒定(這個鑒定時間較長,具體需攜帶資料請咨詢以上兩個部門),批准後才能進行房屋重建。
3、批准後再到規劃部門辦理建築許可證,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帶著這些手續去當地房管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就可以了。
3、現在很多省份都有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議你先去村委會問一下。如果有,那抓緊填寫危房翻新維修報告,經村級評議、鄉鎮級審核、縣級批准,市級備案,可以申請維修補助。
Ⅷ 房屋建築維修需要什麼資質
房屋建築維修資質:
1、勞務企業資格准入承諾書。
2、企業簡介。
3、勞務企業資格准入申請表。
4、本企業與其他公司合作經歷及信譽調查。
5、營業執照復印件。
6、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7、資質證書復印件。
8、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9、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10、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11、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賬戶復印件(北京市內項目)。
12、反映勞務企業施工能力、業績和信譽等方面的證明資料原件。
13、勞務企業自帶施工機具明細表。
14、自帶機具發票復印件或自帶機具租賃合同書復印件。
15、勞務企業關鍵崗位(安全、質檢、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
16、勞務企業關鍵崗位(安全、質檢、特種作業)人員身份證、崗位復印件。
(8)民房維修要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房屋建築維修法律規定
依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註:該年限可能會達到樓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6、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基礎結構工程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