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租房過程中,住房小區突然維修,造成無法局住時,房東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寫房屋租賃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p>注意事項:<p>1、合同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情況。<p>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p>3、合同要註明租房用途。<p>4、合同要寫明租賃期限。<p>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p>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p>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p>8、合同應約定是否同意轉租。<p>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p>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B. 房子漏水,房東一直在維修,一直沒有維修好,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嗎
需要看合同是如何約定的。租房不簽租房合同對雙方權利義務是有一定影響的,但法律並不是強行要求租房時就必須要簽訂合同,或者必須要簽訂書面租房合同。一般房租按照當初雙方口頭約定支付,發生糾紛可以先更房東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起訴。
C. 租房維修到底由誰承擔
根據房屋修繕責任,出租人有對房屋及其設備及時、認真地檢查和修繕,以保證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義務。但如果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則應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在合同中,可以將「承租人過錯」的具體情形進行列舉,明確在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房屋修繕責任條款中,以減少不必要的爭議。
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由於當初對改變房屋構造的後果雙方約定不足,造成維修責任不明確,都涉及返修責任承擔問題。為避免此種爭議產生,作為出租人要慎重答應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約定好如出現返修責任承擔主體,切不可為把房先租出去,而迴避返修責任問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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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出租房在租期間,哪些維修應該由房東承擔,那些應該由
及時檢查、維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義務,除非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來承擔版維修義務,否則權出租人有義務檢查、維修房屋,保證房屋符合合同規定的用途。對於承租人增添的附屬設備,雙方也可以約定由誰來負責維修。如果是因為出租人不及時修復房屋,沒有盡到檢查和維修的義務,從而導致房屋發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壞性事故,並且給承租人的人身財產帶來損失的,出租人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 出租房屋維修導致無法入住,只能住賓館,我應如何維權
您好,房東應該賠償你的損失,因為房東已經違約了。你可以和房東協商,是否能承擔你住賓館的費用。如果拒絕承擔你可以用法律的途徑解決。或者免掉下個月的房租。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用,滿意請採納!
F. 租房後發現房子有很多損壞,該是誰維修
按理來講都是房主應該維修,這些問題統一起來就是年久失修,但是在你手裡壞的,也就是說你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這就要看房主的個人道德了,非要計較,那麼可以做鑒定,證明這些物品設施的使用時間超過使用年限保等等,大多數情況下,房主都不會管的
G. 租房子合同中的「正常的房屋大修和日常的房屋維修」是指哪些方面
紅框抄圈起的部分,應該是屬於選擇項,意思是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或(乙)承擔,或者由(甲)(乙)雙方承擔,正式簽合同的時候去掉不必要的選項就行。
房屋大修主要是房屋共用部位大修。
工程范圍包括:房屋主體結構部位,包括基礎、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因損壞影響住用安全,需要拆換加固的;整幢樓屋面因損壞影響正常使用,需要重做防水或者保溫層的;外檐面層脫落、保溫層損壞達到整幢樓外檐面積30%以上,影響安全和正常使用,需要修繕的;整棟門共用部位樓地面面層、門窗及樓梯扶手因破損影響正常使用,需要修繕的。
日常的房屋維修
主要包括牆面油漆、膩子修補、漏水處理等不涉及主體結構的維修養護
H. 剛租租房的房子,房東說要維修 我怎麼辦
不知道是不是小區舊水道改造啊。
如果是你最好配合一下,畢竟個人利於服從與大多數人的利益。
如果私人改裝,這個房東太過分了。你可以提出退還剩下的租金和押金,並賠償一份押金的數目的賠償。
但是你也說了,你老婆剛有BB,也不現實大吵鬧,並上法院,協商一下,裝修能延後就延後,不能延遲後你就退房賠償作為要挾。如果實在不想搬,房東賠償一般也不捨得拿現金的,吃進去的肉誰肯吐出來,合同期限順延個5~8天算了。
在中國,法律是一回事情,合同又是另一回事情。小事情主要還是各退一步,協商解決的多。這件事情上如果你正好不想租了倒可以抓住機會作點文章,如果象住下去,只有協商